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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偉民/看不懂反而有深度?草率刊登的論文與哲學社群的問題

1996年,物理學教授索卡(Alan Sokal),刻意模仿後現代文化研究的論文,寫了一篇他認為無意義的論文,並且投稿到後現代文化研究期刊《社會文本》。這篇文章胡亂使用科學術語,許多句子刻意拼湊而晦澀難解,但最終依然獲得刊登。索卡這樣做,是為了證明當時的後現代文化研究非常不嚴謹,沒辦法區分一篇論文是不是隨意拼湊出來的惡作劇。

20年前的美國期刊《社會文本》無法區分胡亂拼湊的東西跟真正的學術作品,那今天的台灣呢?以下,我將關注一篇刊登於《台大哲學論評》的論文。我會先指出這個期刊的學術聲望,接著舉例說明文章的嚴重問題——曲解原文、語句不通順晦澀難懂、引用註釋方式可疑——並說明由此可看出台灣哲學研究的風氣問題。如此揭露,希望引起社會關注,也希望呼籲和提醒哲學社群,負起學術人應有的社會責任。

一篇草率刊登的論文

《台大哲學論評》是THCI第一級期刊,平常的審查規格是二或三位學者雙向匿名,其中刊登的論文,可以說代表了台灣哲學社群認可的最高標準。在這種期刊裡的哲學論文,你可以期待內容在學術上有爭議(就如同其他所有哲學論文),但你不會預期看到明確的錯譯、疏漏、連學術同儕也無法解讀的怪異語句。

然而,在2019年的《台大哲學論評》,就有這樣的一篇討論海德格和康德的論文〈敬重〉,1作者如此描述康德對知覺的主要看法:

康德視知覺為現象與意識的連結活動,著重在因果律下,各部分的表象相互接續之連結。他未進一步細分及說明知覺活動的結構與環節,而將被知覺者的現實性(Wirklichkeit)等同知覺,將現象中含理解的必然條件規則(因果律)的東西視為客體(134)。

這段話看似深奧,卻禁不起推敲。首先,「現象與意識的連結活動」有兩種直觀的解讀方式:

  1. 連結現象和意識二者的活動
  2. 現象與意識二者都是連結的活動

但這兩者都說不通。前者似乎不對,因為對於康德而言,現象似乎並不獨立於表象活動,是以無從連結二者2;後者也似乎不對,因為就算意識可描述為連結的活動,現象則根本不能稱為活動,遑論連結的活動。

其次,如果「知覺為現象與意識的連結活動」,那麼何以「被知覺者的現實性」又等同於知覺?二者的關係為何?什麼是被知覺者?什麼又是現實性?還有,如果「將現象中含理解的必然條件規則(因果律)的東西」這個句子要有意義,那麼至少要有某個東西可以「含」因果律。我並不知道有沒有這種東西,因為對於一個東西「含」因果律是什麼意思,我毫無頭緒。

同樣地,作者也說「行使知覺前要有物件在我當前,才能對它施行意向性」(134)。先不論要如何「行使」知覺,意向性是意識的特質,要如何對物件施行意識的特質?這些語言之所以深奧,其實只是因為範疇的錯誤。

更多連同儕也無法理解的語句

上述討論對一般讀者來說可能有點生硬,但是德國觀念論是我的研究領域,而這篇論文裡,描述康德主要想法的這段文字,我卻完全無法理解。哲學難懂不算奇怪,但是一個描述康德哲學思想的段落,讓一個20年來從事德國觀念論研究的學者完全無法看懂,這並不尋常。哲學研究並不是胡亂使用詞語來製造別人看不懂的東西,如果是的話,也不需要同儕審查了。

然而,上述段落當然不是〈敬重〉一文唯一難懂之處,以下任舉兩例。作者說:康德主張「自由意志以責任(Verbindlichkeit)為名而從屬於法則」(152)這句話也難懂,畢竟自由意志如何能以責任為名?

答案是康德並沒有這樣說,康德說的是「一個這樣子的意志與法則的關係是以責任為名的從屬性」(das Verhältniß eines solchen Willens zu diesem Gesetze ist Abhängigkeit, unter dem Namen der Verbindlichkeit)(AA V, 32/38)。3這些句子難懂,反映的不是學術語言的深奧,而是作者的德文理解能力。

除了康德,〈敬重〉也談海德格,並描述海德格認為「有限性就是對接受性的必然指引」(140)。什麼是指引?有限性如何指引接受性?單看這句中文,又看到它出自於海德格,大概會想它又是海德格的深奥思想(或者海德格無意義的語言——取決於你怎麼看海德格)。

不過事情其實沒那麼複雜,因為海德格其實是說「智性生物的有限性,存在於它們對於接受性必然的依賴」(GA XXIV: 212)4;作者一方面忽略了「智性生物」 ,把「存在於」大而化之地當成「是」,另一方面可能沒理解「依賴」(Angewiesenheit)一詞,但是作者大概知道Angewiesenheit這個名詞來自於angewiesen,而這是anweisen這個意謂「指示」的動詞的過去分詞,所以才想當然爾地這麼翻譯。

在〈敬重〉裡,這種錯譯原典以致難以卒讀的句子很多,本文無法一一舉出。除了詞不達意、誤譯原文,〈敬重〉也包含一些哲學的常識性錯誤,例如作者主張康德提出上帝的設準,是因為「人不完善也難實現至善,所以需通過辯證思維得出至善的上帝形象作為仿效的典範」(140),從而似乎把德福一致與至善當成兩件事5;這項錯誤,大概就像在論及亞理斯多德時,把人和理性的動物當成兩件事。

引註的硬傷

即使不深究這篇論文的內容,而僅看其引註形式,也讓人無法不懷疑它的學術品質。作者先說,引用康德時使用的是Meiner出版社的版本,然後又說根據普魯士科學院版康德全集,但最後在書目中卻列出了Suhrkamp出版社出版的《道德形上學基礎》。

文中徵引了《道德形上學基礎》五次,其中至少四次的頁碼和Suhrkamp版本不一致,這些頁碼反而來自於Felix Meiner版、科學院版,以及似乎一本《道德形上學基礎》的英譯本,甚至有一段文字被重複引用,註出的頁碼卻來自不同版本。

我這樣說吧,如果上述情況發生在大學生的作業中,就會被當成證據,證明這些引文是抄自二手文獻,而不是學生自己經由閱讀發現的。

此外,作者自稱根據「學界慣例」,把所引用的1990年出版,由Karl Vorländer編輯的《實踐理性批判》第十版縮寫為「KPV, V」(123,註1),顯然以為逗號之後的V意指Vorländer;事實上,「KPV, V」的確是康德學界在引用《實踐理性批判》(也就是KPV)時慣用的縮寫之一,但是其後的V是羅馬數字的5,意指普魯士科學院版康德全集第五冊。〈敬重〉的作者不知道從哪裡看到了這個縮寫,然後自行發明了它的意義。

〈敬重〉引證繁多,給人學養深厚的印象,但是作者引證的方式十分獨特。許多引證似乎只有「我說的就在那裡,你們自己看」的功能,如果讀者不去查閱引文,基本上看不懂作者在說什麼;上文提出的諸多翻譯錯誤,就是出於這種引證。

另外還有些引證,似乎和作者的論述毫不相關,難以理解為何而引。例如作者把「sinnvolle und sinnverwirklichende lebendige Tat」(有意義的和實現意義的充滿生氣的行動)譯為「充滿感性的、實現感性的活生生行為」,並且引證德國學者Günter Figal也是根據Sinn一詞的歧義(感官,意義)來理解這句話(130,註19)。

然而,一方面就算是Sinn一詞的歧義真的在此有所作用,那麼「sinnvoll」也應該是「充滿感官的」,因為感官顯然並不等於感性;此外,在作者所引證之處的前後脈絡中,Figal其實根本沒有提及Sinn一詞的歧義。6

任何哲學文本,一定有不同的詮釋,而對大多數的哲學問題,不同的學者也會有不同的見解。就算是上文一開始提出的〈敬重〉一文難以理解、詞不達意的表述,都可能會有學者認同。例如Sokal質疑整個後現代文化研究,但是從事後現代文化研究的學者,當然不會同意。

然而學術論文的引證必須嚴謹,總該是所有學者共同接受的標準了吧?〈敬重〉一文的引註無中生有(Figal的例子),指鹿為馬(或者說指5為V),張冠李戴(把出自不同版本的頁碼當成同一版本),台灣哲學社群卻視若無睹。很難想像還有什麼可以讓人質疑此一學門在學術上是否足夠嚴謹。

審查的瑕疵並非個案

看到這裡,有些人或許會認為,就算上述批評都屬實,也只顯示某個期刊草率刊登了某篇論文,而難謂不是個案。然而事實上,我們確實有理由相信,這種有瑕疵的審稿過程不是個案。

〈敬重〉投稿了三次,第一次某期刊經過審查之後,主編有所懷疑,另行委請學者審閱,才發現其中的問題;第二次則經過另一本THCI一級期刊的審查,兩位審查委員推薦刊登,然而由於編輯委員會主動發現問題,決定不接受,之後論文投稿到《台大哲學論評》,才接受刊登。

這也就是說:這篇論文經過學界專業人士七次審查,並受到絕大多數的審查學者推薦刊登。台灣哲學社群很小,此篇論文所屬的社群更小,七個人次的審查結果,完全可以說代表了整個相關的學術社群。

我十分同情這些審查學者,因為正如上文的例子所顯示,閱讀〈敬重〉一文其實是一項挑戰。如果要理解它,就必須不斷與一連串難以理解的語句掙扎,猜測作者可能在說什麼。然而,我想審查委員恐怕沒有仔細讀過文章,因為要是他們讀過,不可能完全沒發現上述引證、內容與表達的問題。

學術問題:當同儕審查以貌取文

如果一個學術社群無法區分充滿常識性錯誤與翻譯錯誤的論文,以及具有學術價值的作品,這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在我看來,這背後有學術性的問題,也有結構性的問題。

就學術性的側面而言,我推測大部分的審查委員之所以未曾細讀〈敬重〉,從而沒有查證其引文,其實是因為審查委員並不特別重視哲學論文有無創見與論證。據我所知,有審查委員盛讚〈敬重〉論證結構明晰,因為它先處理了某觀念,再處理了某觀念云云,還說作者所花的研究心力值得肯定。

但是一篇論文提及某觀念是一回事,是否對之提出有學術價值的闡釋,則是另外一回事。稱讚〈敬重〉論證結構明晰的委員,並未提及上文指出的〈敬重〉的任何錯誤,顯然對之毫無所覺;可見其審查的重點僅在於論文提及了什麼,而不是論文如何說明其主張合理成立,所以也不曾仔細查對原文,檢查作者的論述是否成立。

一旦審查學者把重點放在檢查論文作者提到了什麼、知道了什麼,而不是作者提出的創見與論證,那麼當他們碰到像〈敬重〉這樣子難以卒讀的論文,當然更沒有仔細檢視的動機。我認為〈敬重〉之所以廣為台灣相關領域的哲學社群肯定,一個可能的解釋是這些學者「以貌取文」:因為論文引證繁多、作者看起來能直接閱讀原典,就對一篇論文印象良好。這時候即使論文的文句破碎不連貫而難以卒讀,也容易被認為只是反映了思想的深奧或語言的侷限。

〈敬重〉當然是台灣哲學界的例外。要知道「KPV, V」是什麼意思,不需做什麼研究,只需要切切實實讀過一篇使用這種縮寫的論文(當然,不能是刊登在《台大哲學論評》上的論文!)連這種基本工夫都不做的學者,在學界絕對是極少數。然而讓這種論文能被接受的審查標準,才真正值得關切。

如果審查者忽略了哲學論文必須提出創見和論證,那麼就是本末倒置,因此一篇僅只是複述前人或者他人觀點的文章,就有可能被視為好的哲學論文。等而下之,像〈敬重〉這樣「僅僅是看起來有學問」的論文,也能通過審查。

依據我的經驗,更進一步而言,這種審查方式甚至讓文章會因為寫得清楚而吃虧:如果審查人看懂文章,就有可能不同意其中論點,甚至因此否定整篇論文。反過來說,如果審查人不懂「有限性就是對接受性的必然指引」的意思,反倒可能認為作者陳述了某種深奧的思想。

結構問題:當學術圈缺乏交流

就結構性的側面來看,台灣的哲學社群似乎欠缺學術批判的興趣。一個在學界流傳很廣的笑話說:在台灣的哲學期刊發表論文,一共只有三個人看,也就是作者和兩個審查委員。(而在〈敬重〉的案例裡,或許連審查委員都不算是看過)〈敬重〉的文句難以卒讀,引證繁多但和論述內容未必相關,這種風格似乎沒有引起任何學者關心。如果哲學社群的成員關心同儕的研究成果,這種風格的論文會出現嗎?

學術期刊依同儕審查刊登論文,代表了學術社群的肯定,理應慎重。然而《台大哲學論評》顯然十分草率。除了學術內容的問題之外,〈敬重〉有許多明顯的形式問題,其實可以藉由校對工作發現。

例如〈敬重〉說「本文康德引文均參照 Meiner Verlag 出版之單行本」(122,註1),下一頁又說「本文採用德國Duisburg大學編製之普魯士科學院版之康德全集電子書」(123,註3),要發現這兩句話相互矛盾,並不需要專業知識,只需要有編輯助理真正把論文讀過一次。7

2019年我在《歐美研究》發表〈《精神現象學》中的意識之認知及其判準〉一文8;同為THCI一級期刊,《歐美研究》在接受刊登之後,編輯助理認真協助幾次校對,甚至要求我說明在文中所使用的一些黑格爾研究中常用、但不見於其他領域的縮寫的意義,這才是THCI一級期刊的水準。THCI收錄哪些期刊,是由各個學門自行決定,一本編輯草率的期刊也能夠被哲學社群評定為一級期刊,似乎反映出哲學社群對於學界內部公共參與重視的程度。9

我們該經營怎樣的哲學教育?

2016年6月1日,中正大學哲學系陳瑞麟教授起草並發起連署的公開信「全國哲學系教授對新政府的呼籲」,在媒體發表,信中主張哲學教育乃是應對當前社會缺乏批判性思維的良方,呼籲政府重視哲學教育。

然而如果哲學社群對於一篇論文,看重的僅是它是否提及了某些觀念、是否有許多註釋、作者是否會某種外文,而忽略了哲學論文的論證與推理,那麼這樣的哲學社群如何能說自己有辦法教導批判思維?

另一方面,如果哲學社群成員對於其他成員的研究視若無睹,甚至對於致使〈敬重〉被刊登的鬆散審查和編輯毫不在意,那麼要主張哲學能夠教導學生擺脫「只看權威,不具批判性」的思維方式,10大概也很難取信於人。〈敬重〉一文值得哲學社群反思,正是因為如此。


 

  • 文:史偉民,於東海大學哲學系任教,並於2016-17年擔任台灣哲學學會會長。
  • 更多:WebFB

  • 林薰香:《論海德格對康德「敬重」之詮釋——《現象學基本問題》和《康德與形上學問題》之研究》,《台大哲學論評》,58 (2019), 119-164。以下簡稱為〈敬重〉。引用〈敬重〉時,將在括弧中直接註明頁碼。
  • 這裡可以參考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Denn an sich selbst sind die Erscheinungen als bloße Vorstellungen nur in der Wahrnehmung wirklich (...)」 (AA III 340)。AA意指科學院版康德全集,其後為冊數。英譯:「For in themselves, appearances, as mere representations, are real only in perception (...)」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Tr. P. Guyer/ A. W. Wood (Cambridge: CUP, 1998), p. 512).
  • 斜線後的數字是作者所引用的第二批判版本的頁碼,之前的是科學院版的冊數和頁碼。
  • Martin Heidegger Gesamtausgabe,Frankfurt a. M.: Vittorio Klostermann, 1975ff. 縮寫為GA,其後為冊數與頁碼。
  • 作者說:「康德似乎欲以三大設準解決時間與自由的矛盾以及人自身存有的二分,而不僅止「於保障福德一致與至善理念的實現」(139),似乎區分福德一致與至善理念。
  • Günter Figal, Heidegger zur Einführung (Hamburg: Junius, 1992), 13.
  • 再如〈敬重〉中文摘要第一段的第二句是:「海德格對情感與敬重的,於存有論上闡釋道德情感與人格性(海德格稱之為人的本質、主體性)的關係」(119),逗點之前的句子明顯缺字。如果因為發現缺字而查對英文摘要,則又會發現英文摘要的第一句句尾「which is intelligence affecting feeling caused only by pure practical」(120)不但又缺字,還有明顯的文法錯誤。要發現這些問題,都不需要哲學知識,而只需要適當的校對。
  • 《歐美研究》,49, 4 (2019), 455-483.
  • 被告知〈敬重〉有問題後 ,《台大哲學論評》在59期刊出了〈58期〈論海德格對康德「敬重」之詮釋——《現象學基本問題》和《康德與形上學問題》之研究〉一文作者提供之補充修正表〉,長達四頁(《台大哲學論評》,59 (2019), 103-106),在其中〈敬重〉作者統一了所有的康德引文的格式。除了刊登修正表之外,《台大哲學論評》似乎沒有任何說明,更沒有對於〈敬重〉的其他問題有所表態;我想讀者一定莫名所以,不知道這個修正表怎麼一回事。而且作者雖然在修正表中刪除或修改了幾個有關引文格式的註釋,原文第一個註釋(「《實踐理性批判》由Vorländer主編,據學術慣例以KpV, V示之」)(122,註1),卻仍然保留,不知道《台大哲學論評》是不是同意?雖然作為THCI一級期刊,《台大哲學論評》似乎對於反思〈敬重〉一文所揭露的台灣哲學群的問題,顯然沒什麼興趣。
  • 〈全國哲學系教授對新政府的呼籲〉,《蘋果日報》,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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