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座是道德,還是吃人的禮教?
最近香港和臺灣都爆發出所謂的「讓座爭議」,事源是,鐵道公司模仿日本設立優先座。它原本就是說,如果有老人,孕婦,或者有需求的人士需要那些位置時,大家應該優先將這些座位讓出。
這件事看起來像是理所當然,合乎道德。可是流行道德獵巫的華人社會實行起來,卻變成了「讓座暴政」。例如,有些人會把有老人在旁,年輕人沒有讓座的片拍下放上網,然後肆言批評未有讓座的人道德有問題,而這自然地引起了反感。也有人說,有時自己真的工作了很久很累,需要坐的時候,為何就非讓不可?
在清末民初時期早就有「禮教吃人」一說,道德原本是求諸己而不求諸人,是用來要求自己的東西。可是中華世界,時時刻刻都在講道德,道德成為了不分情由的教條,大家心裡只覺得大家有責任要讓座,普遍卻不太清楚為何我們應該讓座。
道德,原本是為了人類的幸福與正義而存在的,並促使人類受更少的傷害,得到更多的保護。一旦不去深究道德背後的哲學和人性意義,為道德而道德時,它便容易腐化。
先從根底去想。我們可以把列車上的座位,看成一種可以讓人休息用的公共資源,得到這個公共資源的人,就能夠得到休息的機會,能夠減少對體力的消耗。客觀的形容聽起來是否有種奇妙的感覺?但是這就是事情的本質。
之所以讓座,是因為「護弱」,如果休息機會充足時,我們不需要讓座,因為每人都有。讓座是因為休息機會不足,才需要優先挑選人。
至於挑選的準則,就是看這個機會對那個人的相對價值。一個年輕力壯而且狀況良好的男性,自然坐不坐也沒有很大的影響。但對於一個孕婦來說,有得坐和沒得坐有很大的分別。這算是比較容易分辨的情況。
但給你另一個情況,一個是加班加到晚上十一點,已連續工作了十二小時的年輕人,非常疲勞,半睡的坐在位子上。另一個則是一個精神飽滿的老翁,可能是李嘉誠。那麼,這情況之下,讓座還是是否合理?或者,到底有沒有需要讓座?這可能就比較難答了。
約翰懷爾斯的「正義論」,定義正義就是給予弱者最多的機會。故當機會有限時,弱者優先,強者把機會讓予對弱者。讓座若能如此,才會變得有意義。強者給予,弱者接受,當現在的強者變成明天的弱者,或者今天的弱者變成明天的強者時,此規則還是不變。則人類才可以共存,而不致於弱肉強食,恃強凌弱。
我們經常說老弱老弱,將老和弱,混為一談,但其實讓座跟那個人老不老是沒有直接關係的。老人可以是強者,年輕也可以是弱者。所以,如果把讓座的標準,單純只根據年齡,年輕人只要年輕就一定要讓座,老人只要年老就一定要讓座予他,這樣就很可能產生不正義的結果。因為,這可能是一個弱者,讓座給一個強者,如果要求讓座的人氣焰囂張,覺得被讓座是理所當然,那這樣已很有可能根本不是弱者了。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在談及任何道德以隨便應付打發的心態面對它,而為明究其背後運作的原則時,那麼道德就會淪為迷信。讓座即是其中一例。
道德並不因為古代聖賢說過就成立,也不因為一直有這些習慣就成立,如果沒辦法很清楚的說出為何需要實施此道德,那這些所謂的道德,只是一些不求甚解的教條。故每次我們談「道德」前,我們得要想清楚,我們所謂的「道德」是否只是一些因襲故常,號稱道德的無意義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