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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的省思:官職不該是種獎品

科舉制度核心的問題在於,把公權力與官職視為一種獎品,當它是獎品時,自然會變成酬庸。 圖/中新社
科舉制度核心的問題在於,把公權力與官職視為一種獎品,當它是獎品時,自然會變成酬庸。 圖/中新社

科舉是一個「對處境不滿的人去讀書,讀書去考試,考試得公權力,公權力換取利益」的遊戲,參與這遊戲的人,目的多是為了改善自己與故鄉的經濟環境。成功的人得到權力後收割,失敗的人則虛耗一生在無用的東西上,變成迂腐的書生,也失去擾亂政權的能力。正所謂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因為秀才一開始就被訓練成依附建制,而不是獨立生存的人。

「十年寒窗無人問」,就是參與這遊戲中的人的辛酸心境。把自己的青春少年時,虛耗在難有直接經濟價值的讀書上,最後取得功名一舉翻身。得到功名後,覺得自己苦盡甘來,看不起沒參與這遊戲的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因為另一個選擇,是讀書不成又欠缺其他謀生技能,變成被社會看不起的廢物。

得官位後取得的報酬,是理所當然的,是對於被虛耗的青春的補償,是一種「正義」。考試人生的沉悶與殘忍暴虐,使參與者期望自己一切的辛勞在考取功名後兌現,理應得到穩定悠閒的鐵飯碗與各種保障,因為這些都是「明智地」立志考試的人的獎品。如果政府提供不了滿意的待遇呢?那就拿公權力去交易,即是貪腐或者利益輸送。

為何中國的貪官再怎樣的重刑,都剿之不絕?我們有時會聽到這樣的故事,一個貧窮的農村,出了一個書讀得不錯的小子,結果全村把錢湊一湊,一起送他去讀書考試。這故事聽起來很感人對嗎?但你只要想想,那個小子收了全村的錢,真的當官後,他要怎樣回報這些支持過自己的村民?當一個清廉的貧官?顯然不是答案。

這正是科舉制度最核心的問題:把公權力與官職視為一種獎品。當公權力與官職是獎品時,他自然會變成酬庸。這樣的事情去到今天還在發生,中國如是,臺灣香港如是。

科舉的結構,令所有參與者心態上都不是為國家負責任的主人,而是服務朝廷的僱員,不求富國強兵,只求官運亨通,告老還鄉。就像很多大企業的員工,心裡關心的只有自己的升官,企業賺不賺錢並不那麼重要。

基層的公務員有這想法,是無可厚非的,窮人出身想要安穩的收入,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這個心態,卻不能走進高層,特別是決策層。原因很明顯,科舉心態會產生很糟糕的決策層。

基層公務員沒甚麼權力,自然是僱員,他們只對自己的職位與上級有責任。但是各種官職,例如高級官僚,或者半官方機構的董事,他們掌握的權力遠比基層大得多而且很可能有人事權,需要主導事情的進行,這種人應該是「主人」,決策層必須理解是對組織的成效有責任。

要去除科舉心理,我們就要改變認知:官職不應一個報酬,不應是獎品,而是一個給有能力且負責的人,讓他去發揮才能服務社會,因為成功而得到榮譽的機會,這樣的觀念,正正是羅馬共和國對官職的觀念。公民是國家的主人,公民從事公職,服務國家,因為從事公職的表現良好,而得到社會的認同。那麼你才能得到「榮譽公民」,而不是「狗官」。

官職不僅不是鐵飯碗,而且更應該是一個高風險高回報的工作。而他的回報應該是對國家服務的榮譽,而不是金錢利益的保障,在一個有效的經濟裡,這些人若有才能,本應能在市場中取得足夠的金錢利益,根本不需要鐵飯碗。非要鐵飯碗保障經濟生活的人,證明不了自己在外界獨立生存的能力,當基層人員是沒問題的,但不適合當高層決策者。

科舉是給一個大陸帝國用來把潛在反抗者變成廢人的制度,臺灣作為一個小的島國,不需要科舉去為這國家虛耗年輕人的青春,為這國家維穩,臺灣應該改變對公職的觀念,讓社會理解官職的本質是一種公共服務,觀念上的改變才能夠導致整體的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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