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非慈善,談恩主心態的病灶 | Cheng Lap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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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非慈善,談恩主心態的病灶

恩主心態是朝貢體系的延伸,即使彼此互利,也要一口咬定只有對方受惠。圖為乾隆皇帝接見外國使臣。 圖/James Gillray(維基共享)
恩主心態是朝貢體系的延伸,即使彼此互利,也要一口咬定只有對方受惠。圖為乾隆皇帝接見外國使臣。 圖/James Gillray(維基共享)

「恩主」這個詞語,其實我以前沒有怎樣聽過。這個詞語逐漸盛行,是在港中衝突、中臺衝突,以及中國遊客大量輸出和全世界都有衝突後才開始。「恩主」所形容的,是中國人對地球上任何非中國人的行為背後的一套觀念。

但這樣的觀念不可能只針對一個族群,恩主心態,是否是中國人的專利?當然,因為受了某一套教育的緣故,很可能在中國人比較容易出現恩主心態,但只要這是一種心態,任何一個人類社群就都可能產生這種病灶。

很可能在如明帝國、羅馬帝國的時代等較為久遠的過去,又或近如八九零年代在中國奢侈消費的上一代香港,都曾產生過這樣的心態。而如果這是一種人類的劣根性,我們就必須去理解他。

所以我們要探討的是,到底甚麼是恩主心態?所謂恩主心態,就是將一件自己和對方都有參與應該是互惠的事情,視為單方面的恩惠;把「交易」定義為「慈善行為」。

當恩主心態存在,就會使大家將日常從事的交易與生活方式,當成為「有恩於對方」,渴望對方必須「報恩」,並實現對方過去從未答應過的要求。比方說,甲國賣石油給乙國,雖然本質上是互通有無,甲國得到了金錢,乙國得到了原料,但是甲國會無視自己得到金錢報酬的事實,而大為強調提供原料令乙國經濟運作的結果,並以此為理由,對乙國提出額外要求,輕則要求各種面子上的討好或者貶低對方,重則提出各類宗教甚至主權上的讓步。

當然,這樣的施壓也不算是「恩主心態」,最多是欺壓而已。但欺壓也不是符合道德的行為,只是恩主心態會將這些欺壓加以道德化,讓欺壓不再不道德,迫使對方達成未曾答應的事情,因為對方覺得有恩於己,反而使欺壓的行為符合道德,不報恩才是不公道。

先建基「我與對方的交易或合作,是於對方有利的慈善行為」,所以「道德上對方之應該要報恩」,進而「既然對方需要報恩,對方應該同意我的要求」,此種行為邏輯就是恩主心態。

事實上,人類所進行的每一件事情,都很難清楚地看到對雙方的好處,而人類社會的進展,即是不斷建立在互惠行為上的。這些互惠不一定是明碼實價的交易,例如一個富翁慈善捐錢給孤兒,孤兒固然拿到錢,但富翁也得到了名聲。也例如甲國賣乙國石油,一方得到資源一方得到錢,也難說誰才是受惠者。但恩主心態卻讓人一口咬定只有對方受惠。

恩主心態其實是朝貢體系的延伸,也是傳統東方思想的延伸,也就是我們所謂的人情味、人情債。透過我幫你,你也幫我的默契,結成人與人的關係,這是以人情的角度來看交易。

但自從西學東漸後,華人社會逐漸出現另一套思想體系,即契約精神。所謂契約就是你情我願的承諾,人有道德義務實行承諾過的東西,契約上寫的就是雙方的承諾,雙方是對等的,即彼此都滿意契約訂定的條件,如果有一方對契約內容感到不滿意,可提出修改契約。

在契約精神的思考脈絡下,任何超出契約內互相承諾過的條件,都是主動和自願的,而沒有義務。義務是需要得到雙方承認,而不是單方面的認定。單方面的施恩是慈善,慈善就不問回報;而雙方面的互惠就是交易,明碼實價,沒有疑義。

故此,除了彼此互相答應的東西之外,理應是無拖無欠的。我們會感謝別人對我們的好意,但不會認為回報是一種義務,同樣我們對別人有好意的時候,也不期望一定有回報,這正正是恩主心態的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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