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無法改變我們同在一條船上的事實 | 黃益中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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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無法改變我們同在一條船上的事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一場單純反黑箱課綱的抗議活動,最後竟被激化成統獨史觀對立的「大是大非」之戰,完全模糊了我們原本的訴求,實在令人感嘆,為何在台灣想找個理性思辨的空間卻難如登天?

想當初教育部之所以要倉促黑箱作業,搞得「程序不正義」,大概是認為可以順利偷渡這個有爭議的課綱吧。所以雖然有發公聽會公文給各高中老師,但是三場公聽會時間都選在期末考時間,而且很多學校收到公文時竟然已經報名截止。教育部後來的說法是即使報名截止,如有老師現場報名或打電話報名也開放參加。

我要問的是:課綱微調是何等大事,依正常程序至少也得前十天發布微調內容草案並公告大眾周知,但這次的三場公聽會直到現場才發給草案,這種公聽會如何讓基層老師們充分準備並表達意見呢?至於教育部說有委託「普通高中課程課務發展工作圈-國立宜蘭高中」進行課綱檢視工作,並採納基層教師及學科中心意見等說詞,也分別遭「課務工作圈」與學科中心打臉否認知情,「歷史學科中心」與「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一致指出,教育部決策過程完全沒有讓教師表達意見,整個計畫執行過程未通知學科中心,拒絕專業參與。

「公民教師行動聯盟」及其他公民團體早在去年(2014年)二月就在教育部門口抗議黑箱課綱,當初訴求就是回到程序正義,因為我們深知,唯有落實程序正義,才能保障溝通共識的平台,進而達成實質正義。

可惜的是,即使已有諸多證據證明程序有瑕疵,教育部依然不為所動,堅持微調課綱要在今年八月上路,甚至搬出憲法來解釋。根據課綱修訂委員的意見,他們認為原有課綱內容的脈絡是基於「一邊一國」的觀點,並不合憲,因此才做了這次微調。比方說,在公民科談到兩岸關係的單元,原課綱提到「台灣的中國政策依據」、「中國的台灣政策依據」,現在調整為「我國的大陸政策依據」以及「大陸的對台政策依據」,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的法律規範。

真是如此嗎?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本身就是高度政治性的法典,現實政治的反應。關於領土,大法官釋字第328號解釋載明:「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現狀上,我國自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後,法理上已不再視對岸為叛亂團體,加以七次修憲,將憲法的地域效力限縮在台灣,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統治權的合法性;民意機關成員與總統、副總統都由台灣人民直接選舉,使所建構出來的國家機關只代表台灣人民,國家權力統治的正當性也只來自台灣人民的授權,與中國大陸人民完全無關。所以當檢核小組召集人王曉波宣稱「我國的首都是在南京,但是我們目前在台灣地區的首都是台北」,如何令人信服他的憲法觀?

如果習近平可以同意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且領土涵蓋中國大陸,那我們當然樂觀其成。可是,每當在國際場合談到一個中國原則,北京當局始終堅守底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我無意在此挑動憲法神經,只是想提醒大家,既然課綱微調過程中有諸多瑕疵,大家也承認課綱有許多爭議必須釐清,是不是讓我們重新回到起跑點,用一個更為公開透明的方式,讓國人來思考究竟我們需要怎樣的課綱?

畢竟,兩千三百萬人同在一條船上,你我都是一家人,同舟共濟、榮辱與共,團結才是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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