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依倪/是創作,還是破壞?虎尾建國眷村「一線之隔」的塗鴉衝突 | 特約作者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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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依倪/是創作,還是破壞?虎尾建國眷村「一線之隔」的塗鴉衝突

左:雲林虎尾建國眷村遭到藝術家塗鴉;右:經主管單位與地方青年要求復原,藝術家才進行水泥復原。 圖/劉志謙提供
左:雲林虎尾建國眷村遭到藝術家塗鴉;右:經主管單位與地方青年要求復原,藝術家才進行水泥復原。 圖/劉志謙提供

文化資產保存重要還是藝術創意重要?上(1)月26日,雲林縣的聚落建築群虎尾建國眷村遭到藝術家塗鴉,整起事件過程為藝術家偶然路過虎尾建國眷村,看到眷村中一面噴著電話號碼的牆面,便起了塗鴉創作的念頭。

雖然創作到一半經主管單位雲林縣政府與地方青年口頭勸告、要求復原,藝術家以「反正都要復原」之名義,半夜將作品完成後才進行水泥復原,該作品為「虎尾」二字搭配「老虎」圖樣的塗鴉。

事件在臉書粉絲專頁「文化保溫瓶」發文揭露後被網友轉發,Dcard上也受到廣泛討論與批評,主要爭議內容聚焦於創作內容喪失歷史脈絡、保存牆面塗鴉、復原方式與文資教育,以下從這四點來談。

「這面牆不美觀,塗鴉比較美觀!」

根據筆者觀察,分享此篇文章的網友主要分為「文化界」與「藝術界」兩種層面。文化界傾向譴責藝術家破壞文化資產的保存;藝術界則認為塗鴉加值了這面牆,對於「必須清除」感到惋惜,並認為藝術家在一面不美觀的牆上塗鴉繪圖,錯了嗎?

然而,事實上虎尾建國一、二村屬於「法定文化資產」,遭塗鴉的牆面屬於虎尾建國眷村第三類保存建物,雖屬於有彈性空間、經評估可改建的牆面,但未經過主管單位同意便是「破壞」,已經與牆面是否美觀無關。

牆壁彩繪、社區彩繪於多年前社區營造中蔚為風潮,原因是塗鴉彩繪可快速看到成果,且容易複製。於是此風潮出現不久,社區牆壁彩繪便面臨保存不易、繪圖內容與地方景觀衝突的議題,許多卡通人物甚至毫無關聯的圖樣大量出現於純樸的社區中,已被視為一種對社區、建築美感的景觀破壞。

時至今日,社區營造早已不鼓勵社區牆壁彩繪,轉而支持維持社區應有的地景與景觀,呈現原有美感與歷史痕跡。因此,虎尾建國眷村這面牆即使「不美觀」,但上面的歷史痕跡不容被取代。既使是原牆面被噴了電話號碼,也是將近80年來眷村的痕跡,一旦破壞便再也無法回歸。

退一步來說,該面牆就算不屬於文化資產,一般民宅、建物在尚未經過所有人同意就遭塗鴉彩繪,仍屬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污損他人之住宅題誌、店舖招牌或其他正當之告白或標誌者」以及「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圍牆、房屋或其他建築物者」——簡單來說,此行為即是「沒經過同意就亂畫別人家的牆」。

社區營造早已不鼓勵社區牆壁彩繪,轉而支持維持社區應有的地景與景觀,呈現原有美感與歷史痕跡。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社區營造早已不鼓勵社區牆壁彩繪,轉而支持維持社區應有的地景與景觀,呈現原有美感與歷史痕跡。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虎尾名字的由來,其實跟「老虎」無關。圖為建國眷村區內保留的軍眷設施,供民眾參參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虎尾名字的由來,其實跟「老虎」無關。圖為建國眷村區內保留的軍眷設施,供民眾參參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畫上老虎不行嗎?虎尾其實跟「老虎」無關

虎尾的地名由來向來有個有趣的民間傳說:國姓爺鄭成功砍惡虎尾巴,因而命名為「虎尾」。鄭成功在台灣各處皆留有各種民間傳說,然而鄭成功於1661年攻台隔年便因病去世,加上過去交通不便,鄭成功應無可能短時間內在台灣四處遊歷。

「虎尾」與鄭成功有關的傳說故事,實為民間文學常見的「文學標靶」。「有名人士」成為一種傳說故事的標靶,好讓許多地方產生關連性,這不僅是一種沾光,也是一種同質性的展現。顯然,鄭成功成為了虎尾民間文學的「標靶」。

實際上,虎尾真正的地名由來,可追溯到由荷蘭人紀錄的平埔族發音「Fovorlangh」,直至1920年臺灣總督府令頒布地方區域的劃分與自治,今日熟悉的「虎尾」才正式以「虎尾郡」、「虎尾庄」出現於世人眼前。「虎尾」之名由1920年的日人所命名,在成為虎尾之前,於日人的地圖上皆稱為「五間厝庄」,與1662年便去世的鄭成功與老虎並無關連。

回到此案,在文化資產保存牆面上塗鴉彩繪本身就足以造成爭議,更何況是在虎尾文史已步入20多年的今日,竟仍然有人以「老虎」圖樣繪製「虎尾」意象。因此,在此議題的延燒中,可發現網友有兩面討論:一為尊重歷史脈絡與虎尾之名,勿誤導民眾,讓民眾對歷史有錯誤的認知。

二是,透過「虎尾」相當好聯想的「老虎」意象作為創作,為何不行?這是否是一種不知變通與固執?於是,這次事件又再次讓「文史脈絡與藝文創意誰重要」的議題激起論戰。

都是水泥牆,用水泥「復原」不行嗎?

此外,後續藝術家「復原原貌」的方式,是用水泥塗抹以覆蓋彩繪痕跡,這種「水泥復原」也遭到大量網友批評是「二次破壞」,不是「復原」。

水泥復原到底有什麼爭議?爭議在於,文化資產保存中最在意的「真實性」與「可逆性」。文化資產修復的核心議題是,該如何修繕既不破壞又加固建築,還能呈現硬體原先應有的歷史風貌?保有歷史風貌以不誤導未來研究者,避免民眾對過去想像錯誤,是文化資產保存的目標之一。

然而,在許多日式宿舍或木造建築中,經過數十年的自然損壞、蟲蛀、風化再加上台灣的潮濕環境,許多房舍的主結構橫梁、棟樑甚至牆面未必是「加固」可以維持,因而在替換建材與修繕過程中,盡可能運用可分辨建材、修繕痕跡讓民眾分辨出不同之處。許多細緻的文化資產修繕,更是在修繕過程中設計建材與安裝可逆,隨時可恢復文化資產的原始樣。

「水泥」塗抹讓眷村牆面喪失了原有風貌的真實性,更是沒有「可逆」的可能性,唯一的歷史痕跡在水泥復原的那一刻,注定消失於世人眼前。正確處理方式應是找尋專業的「除漆」人士,進行牆面的清洗與除漆,盡可能使牆面的破壞降到最低。

「水泥」塗抹讓眷村牆面喪失了原有風貌。圖為眷村保留下來的舊眷戶門牆原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水泥」塗抹讓眷村牆面喪失了原有風貌。圖為眷村保留下來的舊眷戶門牆原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為經過修繕的建國一村,透過青年進駐,讓遊客重溫眷村生活,攝於2019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為經過修繕的建國一村,透過青年進駐,讓遊客重溫眷村生活,攝於2019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文化資產教育刻不容緩

從上述事件中,便可知道「文化資產教育」的重要性。面對一處疑似保存的區域到底該不該塗鴉、能不能擅自創作,心中卻沒有浮出「這裡是否為文化保存區域?是否不能破壞?」甚至沒有拿起手機查看是否為文化保存區,便可證明台灣的文化資產教育觀念尚未普及,文化資產保存的路仍有很長要走。

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簡稱《文資法》)大修法時,便已將「文化資產教育」列入《文資法》第11條。文化資產身為「公共財」應屬於大家共同維護與珍惜,但事實證明社會大眾仍對「文化資產」此名詞相當陌生,甚至對文化資產的名詞稱呼還停留在早已停用20年的「一級古蹟」「二級古蹟」云云。

文化資產觀念需要時間慢慢推廣與深植人心,然而文化資產的毀損與保存卻是一瞬間的決策。「文化資產教育」與「文化資產保存」的急迫性是共存的議題,若執政者、普羅大眾沒有文化資產保存的觀念,又何來對公共財「文化資產」的愛護與珍惜?文化資產教育刻不容緩,若文化資產觀念深植人心,今日虎尾眷村的塗鴉牆事件便不會發生。

《文化資產保存法》的失能

最後,大家可能會問:「藝術者」破壞「文化資產」,到底會受到什麼處罰?答案是「沒有」,今日的《文資法》中找不出任何一條破壞「聚落建築群」的相關罰則,因此既使是主管單位想對藝術家開罰也無法可據。

今日的《文資法》僅對「古蹟、考古遺址、古物、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自然地景」有所法則,大多罰則框限於「指定」的文化資產類別。本次案例雲林縣政府並無法運用《文資法》行使任何處法,一樣都是「文化資產」,為何有些項目能制裁破壞者、有些項目不行,難道文化資產登錄項目還需要分階級?

由此虎尾眷村的塗鴉牆事件,明顯的破壞與錯誤的復原卻無法懲戒,筆者認為,這是台灣《文資法》的失能,法定登錄只能成為一種象徵性保存,而非實質性保存。

藝術者破壞文化資產,會受到什麼處罰?答案是「沒有」。圖為建國眷村,攝於2002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藝術者破壞文化資產,會受到什麼處罰?答案是「沒有」。圖為建國眷村,攝於2002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 文:李依倪,雲林虎尾人,畢業於雲科大文化資產維護系,致力成為創作者與歷史間的轉譯者、推廣文化記憶保存、文化資產教育及地方學學歷史,經營臉書粉絲專頁「文化保溫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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