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政治經濟學
上週劇場大事,除了文化部在表演藝術界的壓力下,就外國藝術工作者來台的工作許可問題與勞動部協商,同時全國文化會議陸續於各區召開,週二,中時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國表藝)董事長朱宗慶上任三個月的記者會報導,言語之間無疑暴露了國表藝、行政法人的問題。
文中,朱宗慶先語重心長地表示對台灣表演藝術未來的憂心,接著聲明國表藝編組的責任,進而強調國表藝會帶領三場館一團(台北兩廳院、台中歌劇院、高雄衛武營加上國家交響樂團)往前邁進,從用字遣詞到演說章回,看似順理成章、結構毫無破,不過他的「強力監督」 說,不禁讓人想起學者黃俊銘曾為文數篇指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董事會與場館藝術總監之間,到底是扮演監督(regulation)還是治理(governance)的責任? 」或者「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運作全國各表演場館,將造成治理主體的錯亂 」等等的合理質疑。
國表藝的權責不清,可以追溯回上個月初,國家兩廳院召開記者會,宣布開放整修後的面貌。當時瀏覽相關新聞,絕大部分是所謂三場館一團的大家長——國表藝董事長——佔據篇幅。這一點看起來似乎合情合理,但卻相對忽略了直接的營運單位「兩廳院」,因而也突顯出一個根本問題:國表藝的角色是什麼?
甚至,我們應該回到「國表藝的角色是什麼」之前,問,為什麼要有國表藝?
我坦承,是我後知後覺,在國表藝掛牌運作後才發現這是個大問題,而當我們將「為什麼要有國表藝」做為問題意識,也就更能看到國表藝存在的弔詭。
從實質的角度來說,國表藝更像是一個虛構的、無實體的中心,意思是,它既沒有空間(劇院)需要管理,也沒有預算可以分配,完全沒有利益、實權可言,它的利基毋寧就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這個名字,這個操作過剩、象徵消費的符號。
三場館一團的四位藝術總監,無論有沒有行政法人化,本來就應該要提出發展計畫與方向,放眼國際,無論是行政出身還是創作者擔任藝術總監,也就是因為每位藝術總監各有社會關懷及美學傾向,造就每間場館的差異屬性。
所以,今天的問題是台灣從來沒有一位國家表演藝術場館的藝術總監,提出關於台灣的表演藝術與文化、與社會、與人民、與世界的總體想像及戰略;如果藝術從來就是關於獨立思考、關於自由,我們卻從來沒有聽過哪一位藝術總監好好釐清「國家表演藝術場館」、「國家表演藝術場館藝術總監」與「國家」的關係?
但我們也不能因此就認同朱宗慶「監督三場館一團藝術總監們,給出建議方向」的說法。就算國表藝要越殂代庖,也請先拿出具進步性的思考、議見,訴諸公共。
更不用說,所謂的「行政法人」其實是英美於80年代新自由主義開始橫行的局勢下發展出「新公共管理」的一環,展示的是西方政府部門治理轉向「績效與市場」的時空背景。回看台灣於2000年初推動行政法人、日本於1990年中期推動獨立行政法人的年代,不都正處於經濟衰退的時期?至於新自由主義種下的惡果,諸如非典型勞動、自由市場再擴張等,比遍地開花還遍地開花,就不用再多說了吧。
因此,數月前台中歌劇院租借場地給直銷公司引發的與論風波,許多人從「自負盈虧」的角度討論之,我以為正是中了新自由主義、行政法人的圈套。我們該問的是,為何我們總是無法集結,要求政府不該調升行政法人館所的自籌比?從台中歌劇院到國表藝一致止於「會檢討」之聲,從公共性的角度來說,其實更自我切斷了與社會大眾溝通的契機。
相對來說,就中時這篇報導讀來,朱宗慶卻隻字未提自籌比的問題。先回到去年七月,報導者與《art plus》共同策劃「藝文場館定位」專題,其中一篇〈風起雲湧的行政法人 是救世主還是不歸路?〉,朱宗慶就在受訪時說:「(國家場館)30%的自籌比例是最恰當,最差也不能超過40%。」接著又說:「以表演場館來看,為了自籌,所有節目的取向就得往衝人氣的方向走,一旦把關不好,節目品質下降、太偏重市場,最初的公共性就失去,最終影響的就是表演團隊、觀眾,吃虧的還是政府。」
根據今年一月出刊的《PAR表演藝術》,其中一篇〈創造經典 友善環境 專訪國家兩廳院藝術總監李惠美〉,李惠美就自籌比的問題回答道,目前兩廳院自籌比為45%,票房與成本的比例是50%,也就是售出一張票兩廳院負擔一半。而「行政法人兩廳院成立時,當時經專家學者評估,理想的自籌比是30%,有個但書,三年不調整、調整不一定往上,也可能往下。立法院一直認為行政法人對政府的依賴度要越來越低,政府一直沒針對自籌比做檢討。」
試問,改制十餘年以來,兩廳院的自籌比從30%升到45%,拿現在兩廳院的年度預算來說,就差了近一億。而且在國家財政惡化,對文化不重視(善用文化活動進行治理,卻無意推動真正的文化)的趨勢下,自籌比有可能會降嗎?李惠美也擔心「以後如果自籌比更高,兩廳院就會朝向商業化,不能容許有實驗性的節目。」也就是說,自籌比的升和降茲事體大,不但可能導致展演節目的保守傾向(就可能潛在地影響觀眾、公眾、民眾的保守意識型態),也會讓所有人越來越負擔不起票價,這些環節可以說都涵蓋了公共性的思考。做為使用公共資源運作的各個「國家」表演藝術機構,乃至現在的國表藝,卻很少實踐出一種表演藝術場域也是公共論域的樣貌。
那麼,當初念茲在茲國家表演藝術場館自籌比的朱宗慶,是否會真如他所說的,在「(很感謝)文化部鄭麗君部長承諾全力支持國表藝,董事會跟績效委員會也跟我站在一起」的合作局勢下,捍衛自籌比,抑或透過開放的形式將其變造為一種政策學習、多方對話的公共論域,而非只是透過媒體產製國表藝的「形象」,這才是國表藝真正的考驗。
文化與經濟向來有關,只是我們要談的不是文創時代的文化經濟學,而是文化工作的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