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文化之慘:溪州榮民工廠列冊仍遭拆,政府束手無策? | 蕭文杰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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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文化之慘:溪州榮民工廠列冊仍遭拆,政府束手無策?

溪州鄉榮光村榮民工廠被文化局列冊追蹤,4月初卻被發現已遭拆光。 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溪州鄉榮光村榮民工廠被文化局列冊追蹤,4月初卻被發現已遭拆光。 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彰化是個有歷史的城市,近年來因為諸多的開發案,引發了文化資產保存問題。

政黨輪替後的彰化,文化局內部除了首長及少數職缺更換,成員大多為有經驗的班底,但短短數月,陸續發生南郭國小附近的彰化郡官舍火災;鹿港鎮第一公墓明、清、日治時期重要古墓與古物被破壞;鹿港太岳之胤因為行政疏失撤銷古蹟重審。

更沒料到的是,近日竟然發生列冊追蹤、且正在進行調查研究的彰化溪州榮民工廠被偷拆光光,卻由於潛力文化資產在列冊追蹤階段被破壞,依照目前《文化資產保存法》是沒有任何罰則的,這也給予投機者可趁之機。然而,無論是中央文化部或是這次的主管機關彰化縣文化局,就該束手無策嗎?

筆者曾任彰化縣文化局前文資委員,略知彰化溪州榮民工廠由提報到被偷拆的過程,對於全國各地潛力文化資產在列冊追蹤階段被偷拆的案例也有所了解。因此,本文將野人獻曝,提供案例予文化部及文化局參酌,作為防範之用。

彰化溪州榮民工廠被提報文資列冊追蹤,4月初卻遭通報已被拆除。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彰化溪州榮民工廠被提報文資列冊追蹤,4月初卻遭通報已被拆除。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彰化溪州榮民工廠由提報到列冊被偷拆的過程

關於彰化溪州榮民工廠的文化資產價值文獻記載不多,不過可從《公共電視》拍攝的影片「彰化榮工被拆前的模樣」略為了解,也可從彰化文資委員,同時也是產業遺址專家洪致文教授〈彰化縣溪州鄉的彰化榮民工廠秘境〉一文,以及承接研究計畫的團隊在事後寫下的〈不復存在之彰化工廠〉探其一二。

溪州榮民工廠在1957年成立,當時政府爲了解決在中國國共內戰中,被迫離開家鄉,大量在台灣退伍士兵的就業及安置等問題,因而徵收農牧用地變更為工廠建築用地。某種程度來說,這是見證時代與歷史的榮民就業安置之建築群,其內部包括工廠、電影空間、洗衣部、理髮院、福利部、飲食部等,形成一個獨立的生活聚落。而在前述所提及的洪教授文論中,也列出了溪州榮民工廠的七大文資價值理由。

詩人吳晟對這段歷史記憶深刻,他以文學書寫大聲疾呼,要保存彰化溪州榮光村1的歷史記憶。他說:

就在那裡…我們要把這些記憶保留下來…這些退伍軍人,是如何來到我們這個鄉村,怎麼樣融入在地,變成了大家的親戚的…時代的悲劇,變成一個好的結果……。

2017年溪州鄉公所提報榮民工廠為文化資產,本來希望利用此閒置多年的空間,創造出彰化溪州的華山文創園區,用文化產業吸引年輕人返鄉就業。無奈的是,這片工廠園區即使依照文資法作業流程,被文化局視為列冊追蹤的潛力點,土地仍被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標售,並於2018年8月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投標代表簽定買賣契約,11月完成過戶手續,成為私產,最終發生2019年尚未完成文資審議,就遭遇全面拆除的不幸事件。

溪州榮民工廠大事紀
2017年5月 溪州鄉公所正式向彰化縣文化局提報溪州榮民工廠。
2017年6月 彰化縣文化局安排文資委員現堪,現勘初步認定具文化資產價值,做成「列冊追蹤」之決議,由於廠區幅員廣闊將近14公頃,文資審議需要更多資料,因此要求審議前必需進行全區之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做基礎調查。
2018年3月28日 彰化縣政府107年第3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經管彰化預鑄工廠」列冊追蹤審議案,因調查報告尚未完成,經審議會決議持續列冊追蹤。
2018年下半年 研究案經費向來不高,研究案發包不易,直到2018年下半年 ,文化局才找到研究團隊,進行全區之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基礎調查。
2018年8月 退輔會派任董事、監察人的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將「彰化榮民工廠」土地及其上的建築物,與三富瀝青股份有限公司等12人簽訂買賣契約。
2018年11月 彰化榮民工廠在11月辦理過戶,財團花費8.7億收購土地,土地由過去退輔會可掌握的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成為投資客私有地,此刻彰化榮民工廠出現潛在危機。
2019年4月 彰化縣文化局接到通報,列冊追蹤的溪州榮民工廠被偷拆,根據媒體報導得知,建物早在一個月前就開始偷拆。

溪州榮民工廠列冊追蹤案被偷拆,也凸顯中央政府與彰化縣政府、甚至鄉公所等有關機關,面對文化資產的態度與幾個行政問題。

第一,溪州榮民工廠原本管理單位是退輔會所屬的榮民工程公司,即使宣稱轉民營化,仍帶有官方特質。其董事及監察人仍是國軍退輔會派任,退輔會明知溪州榮民工廠是彰化縣政府文化局列冊追蹤潛力文資,也知道溪州人有意經由文資提報後來活化閒置的榮民工廠,發展成類似台北的華山文創園區,卻放任榮民工程公司將其標售。2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將列冊追蹤潛力文資賣予私人開發,表面上看似沒有違法,但是卻使列冊追蹤的潛力文資陷入以「利」為優先的虎口當中,這與中央文化部鄭麗君部長的「部部都是文化部」政策背道而馳。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連這種廉價賣地3的事都做的出,顯示退輔會所派董監事不把自己退輔會有關文化放在眼裡。

同時,退輔會更在溪州榮民工廠拆除後呼籲:「請投資人尊重文化資產,善盡維護責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怎麼不思考這些都曾經是國家資產,可用憲法第166條的精神來主動協助榮民工廠成為法定文資,來自行活化保存?而購買者似乎也知道溪州榮民工廠是列冊追蹤狀態,敢在購買後公然拆除,對於處理後續問題似乎胸有成竹,動機讓人質疑。

其次,溪州榮民工廠原為前任鄉長黃盛祿任內,以鄉公所名義提報,但隨著黃盛祿轉戰議會,現任新鄉長江淑芬上任後對鄉內文資提報案似乎很陌生。根據《聯合報》報導,江淑芬表示:因文化局久未審議,公所人員以為不會登錄文資,才沒警覺。

然而,有沒有登錄成為法定文資,必須經由彰化縣文化局正式文資審議,一切必須依法行政,以白紙黑字蓋有關防的公文為依據,怎麼會由鄉公所「認為」不會登錄文資?且文化部明明多次跟公務機關宣導,地方文化局列冊追蹤案,需要與鄉、鎮、區公所建立橫向聯繫機制,顯然新任鄉長與其團隊看待列冊追蹤的潛力文資心態鬆懈。

第三,列冊追蹤案是文化局職責,列冊追蹤案不只是列冊,重點應在「追蹤」。彰化縣文化局先天上人力不足,管轄區域遼闊,就筆者所知,目前幾乎沒有實質的追蹤。4

但是列冊追蹤是有方法的,重點是即使人力不足,依照目前文資法第11條,縣市政府可以擴編增設人力,亦可以依照文資法第7條,將列冊追蹤案,委託予民間文史相關單位。因此,人力問題縣長必需依照地方自治法自行解決人員編列,或採用委託案。而列冊文資遭遇危機必需緊急啟動「暫定古蹟」程序,目的是維持與保障列冊的潛力文資,在審議前可以保持原貌的完整性。

彰化縣文化局是4月3日早上接獲彰化溪州榮民工廠正在拆除中,不過當下卻沒有果斷立即由文化局承辦人員啟動「暫定古蹟」程序,而是苦苦等到下午約3點,專家學者5趕到現場會勘,才協同文化局進行「暫定古蹟」程序,顯然承辦人經驗不足或是第一線人員沒有得到上級充分授權。

有關列冊追蹤遭遇急迫危險可「暫定古蹟」的方式,文化部在彰化杜錫圭故居(綿豐商行)事件後,就將《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修改,目的是爭取更多時間,保留更多文化殘蹟,以利保存。修改後的法令內容為,「緊急狀態下,縣(市)主管機關得不召集暫定古蹟處理小組,即前往現場勘查,當下就可逕列為暫定古蹟。」但筆者認為,此次溪州榮民工廠案,緊急狀態下,文化局過度依賴學者、委員,缺乏積極與主動性。

因此建議彰化縣政府必須把權力下放給基層承辦人,使其獲得充分授權,有足夠的政策工具以利搶救文化資產;公權力要強力介入,否則連斷垣殘壁都會不見。

4月3日下午,文資委員到溪州榮民工廠現勘。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4月3日下午,文資委員到溪州榮民工廠現勘。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4月3日,彰化溪州榮民工廠緊急列為暫定古蹟。 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4月3日,彰化溪州榮民工廠緊急列為暫定古蹟。 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尚未審議的潛力文資遭拆,如何補破網?

潛力文化資產在列冊追蹤階段被拆,彰化溪州榮民工廠並非全國第一例,但是溪州榮民工廠可能是土地利益最龐大的一個顯例,政府機關應該格外注意,甚至必須有跨部會討論。

筆者過去雖然曾寫過〈台北市那些曾「列冊追蹤」的文化資產,後來怎麼了?〉一文,但是那些經驗並不足以提供彰化縣政府參考,因此筆者再度提供幾個案例供文化行政主管參酌。

首先,針對列冊追蹤的潛力文資,中央政府應該考慮立法保障,此刻文資法也面臨修法,應該一併討論,訂出相關法規。

另彰化縣政府在前朝縣長任內亦發生過列冊追蹤的潛力文資被突襲拆除,分別是彰化農業倉庫與杜錫圭故居(綿豐商行),兩者都是在拆除後指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其中杜錫圭案當時文化局局長按鈴提告業者,雖然彰化地檢署認為無證據顯示其知建物已列為「暫定古蹟」,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是提告動作至少讓偷拆者身分因涉及公共事務而被媒體報導,讓有意政商勾結者有所顧忌,在補救手法上,至少有一定作為。6

彰化農業倉庫拆除一半後,2016年文化局仍指定為彰化縣古蹟。 圖/作者自攝
彰化農業倉庫拆除一半後,2016年文化局仍指定為彰化縣古蹟。 圖/作者自攝

而臺北的大稻埕教會、青雲閣、新竹的太原第等處理經驗,更應該是彰化縣政府文資審議參酌的對象。

大稻埕教會遭半夜突襲式強拆,台北市市政府曾以不發新建物建照為手段,被拆後審議仍持續進行,且審錄結果是登錄為歷史建築。

青雲閣遭到拆除,當時台北市市長郝龍斌發表七大聲明,其中較為重要的聲明是:「未獲市府同意,建商不得再開發」、「涉本案之地主及建商在臺北市的其他建案涉及公共安全,勞工安全等相關行為進行全面檢查」。最後迫使建商出面道歉,表示願意復原青雲閣,事後青雲閣也登錄為歷史建築。

而近期的太原第事件,是在「暫定古蹟」期間被拆,新竹文化局亡羊補牢的第一動作是封鎖現場,設置圍籬、鋪設防水帆布,做暫時保護措施,且發包調查案,進行清點太原第構件,做發掘及紀錄,包括構件揀選、清理、測繪、木料防蟲腐及層架存放。也就是進行了補救措施才實質審議,而結果也是登錄歷史建築。

筆者認為彰化縣政府必需有以上較積極的補救作為,例如先封鎖現場,鋪設防水設施,搶救仍具保存價值的殘構、文物、文獻。文資評估方面必須重新做調查報告,因為之前的研究報告已經與拆除後不同。現階段的重新調查應該考慮復原的可行性,思考有無登錄歷史建築或其他文資項目的可能。

筆者建議,若溪州榮民工廠在未來文資審議當中無法登錄歷史建築,彰化縣政府也應該以文化資產重大事件來評估,主動啟動史蹟登錄審議。或是考慮土地倫理,將該土地恢復成60年前的河川新生地變更回農牧用地,凍結炒作開發,這樣才能遏止未經審議的列冊文資一再被偷拆。

滿目瘡痍的太原第看似已沒有文資價值,但經由調查後,委員認為太原第正身後進牆體為斗子砌,磚材採用青磚,為清代窯燒技術,後進石砛為整塊泉州白壓艙石材,極其珍貴,富有時代建築技術意義,更重要是此部分有修復之可行性。 圖/作者自攝
滿目瘡痍的太原第看似已沒有文資價值,但經由調查後,委員認為太原第正身後進牆體為斗子砌,磚材採用青磚,為清代窯燒技術,後進石砛為整塊泉州白壓艙石材,極其珍貴,富有時代建築技術意義,更重要是此部分有修復之可行性。 圖/作者自攝

  • 彰化榮民工廠位於榮光村。
  • 其標售過程僅有1封標單,由12名自然人共同投標,得標價格是僅比底價8億7326萬元,高出4萬元的8億7330萬元,可以說是非常精準的接近底標價。
  • 有不願具名的專業者表示該土地目前為丁種建照,價值絕非僅8.7億,不過此部分並非筆者專業,建議由監察院主動調查。
  • 列冊追蹤必須有實質列冊追蹤計畫,必須造冊且載明個案可辨識之名稱、地點、列冊時間及其他相關事項,列冊追蹤方式要建立府內各局(處)機關、鄉、鎮、區公所橫向聯繫追蹤制度。
  • 在此稱專家學者,而非稱文資委員原因是2019年3月31彰化文資委員任期已到達,新任委員尚未公告。
  • 提告目的並非勝訴,而是藉由手段防範其他案件再次發生,目前涉及拆除彰化溪州榮民工廠的主謀,彰化縣政府仍未提告,此12名投資客資料不明,讓各地文化局,建設局無法得知是否還有類似開發案需要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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