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無罪的罪人》背後,先入為主的狼師想像 | 鳴人選書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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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生/《無罪的罪人》背後,先入為主的狼師想像

2010年9月25日,白玫瑰運動在凱達格蘭大道集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2010年9月25日,白玫瑰運動在凱達格蘭大道集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 文: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任何法律人只要看過《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第一個感覺應該是不舒服,然後經回饋再回饋,終於理解了為何會感到不舒服。原來這如果是課堂上的案例,應該就是一個違背《刑事訴訟法》上眾多蒐證規矩,甚至是個違背《刑事訴訟法》原理原則的範例。

但在現實中,卻是個有罪定讞的刑事案件,而且許多從事冤案救援的團體雖然仍舊鍥而不捨,但也異口同聲地說這個案子很難得到平反。到底這個案子出了什麼問題?

有問題的不是方法,而是態度

首先,警詢記錄與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報告的內容,與逐字稿或光碟中所錄下的訊息有很大的差異。警詢與性平會調查會議的逐字稿或光碟中,明顯可以看出誘導詢問的痕跡,而警詢紀錄與性平會調查報告的內容都是經過「整理」後的產物,但是院檢都是直接採信這個整理後的產物。

說學校導師、被害人母親、婦幼隊的女警、社工等,不懂法律,那就算了,但是連教育部人才資料庫中被認定為專家的性平會調查委員,其調查過程都荒腔走板,這真的叫我這個想向教育部申請登錄為性平調查專家,卻被教育部以專業不足而拒絕的人,情何以堪。

其次,連我都可以看出問題重重了,為何院檢會看不出來?難道是他們只看整理過後的紀錄或報告,但都沒有去比對逐字稿或光碟?更可議的是,院檢都沒有去現場勘驗,而根據事後由辯方律師等所進行的現場模擬,發現不論在時間上或地點上,都不可能發生性侵犯罪。

好,就算親屬、導師、社工、警察、性平調查專家、檢察官、法官等沒有專業好了,那麼精神科醫師應該有專業了吧。在這個案子中,出現了許多科學辦案的技巧,例如偵訊娃娃、指認等,都有不合規矩之處,但都比不上被委託為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師的所作所為。

雖然科學鑑定有其一定的不確定性,但於此並不是質疑此點,出問題的不是科學鑑定的方法或結論,而是鑑定者的態度。本案有就被害女童進行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鑑定,精神科醫師於鑑定報告中雖然沒有確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症狀,但是卻在報告的最後來個神來一筆。

醫師說有些個案確實不會有症狀出現,但沒有症狀不代表沒有被性侵,行為人的行為無法饒恕。這種儼然成了審判者的態度到底是訓練不足所致,還是因為菁英分子的傲慢,這點我無從判斷,但是看了以後真的會有點心驚膽跳。

如果以上三點還不能讓我墮入無法翻身的深淵,那麼做出最後一擊的應該就是最終審的法官了。一般而言,對於專家的診斷如果有所懷疑時,會去找第二意見,以資比對。但是在本案,看都不看、問都不問,一句話:「沒必要」,就將最後一根稻草放到已經精疲力竭的駱駝背上。

眾人「想像」出來的犯罪人

那這個事件的行為人呢?對於一件已經事隔許久且是日常工作一部分的事情,突然間被問及、被調查,大部分的人應該都無法詳細記起事情的原委、時序等,這是人類記憶的局限,但是一旦被「鎖定」,那麼記憶上的模糊就會被超譯成說謊。於是「沒嫌疑的話,為何要說謊」的標籤就會被貼在頭上,一生都無法撕下來。

再者,從一開始不論是女童母親、導師、社工,還是女警都直截了當地問被害女童,許老師(行為人)怎樣怎樣的。被疑者只有行為人而已,而如果許老師沒有做,那就沒有嫌疑犯了。小孩不會說謊,所以絕對有事,而且就是許老師做的。這種想法或許才是萬惡的淵藪。

本書作者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談到《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書,也談到自己寫過幾本有關校園老師性侵學生的書籍,直言不知道能不能將這本關於加害人的書寫好。雖然以結果論而言,這本書寫得非常好,有心之人會從中得到許多反省的契機,但是若不能理解作者於本書起頭數頁內容的意義,那麼可能還需要繞一些路才能到達終點。

作者想表達的不外是一種先入為主的想像,換句話說就是「狼師想像」。在眾人的想像下,許老師成了本案的犯罪人,同時也是一位狼師。但這是否為事實?

性侵很多都是密室犯罪,而密室內的犯罪大多僅有被害人的陳述而已,所以必須靠周邊的其他情狀證據來加以證明,而這些很多都是傳聞證據。如果不留意的話,很有可能會在誘導、以訛傳訛的情況下,由眾人創造出被害人的記憶,並架構出一個非常寫實的犯罪事實。

沒有惡意的正義魔人

作者於本書後半段,蒐集了一些性侵的案例,在這些案例中,法官運用了證據法則,做出了無罪判決。本案的辯護律師也提出了類似的理由替許老師辯護,但是這些曾讓其他一些案例獲得無罪判決的理由,於本案中卻無法發揮效力。

為何他案可以,而本案不行?原因何在?有一說認為在白玫瑰運動後,大部分的法官懼怕恐龍標籤,所以不太願意就性侵案判決無罪或輕判。但事實上已經有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法則,斷然判決無罪的例子了,所以這應該不是造成本案有罪判決的理由。

不過,或許從法官對許案辯護律師所提出來的新鑑定報告所採取的態度,可以窺見一些端倪。法官已經鐵了心,無法動搖了。則,為何會鐵心?

民國80年代我剛回國時,曾仗著年輕氣盛,參與了蘇建和案的平反運動。當時我看到的是司法對於社會下階層人士的輕蔑,如今這種趨勢已經不復存在。不過,取而代之的,則是對於弱勢者的保護與對於擁有權勢者的懷疑。本案的當事人就是符合了這個趨勢。

為了防衛社會而監視社會下階層人士,與為保護弱勢而懷疑擁有權勢者,這都是正義的表現,只不過時代不同,其內涵也有所差異而已。在正義之名下,刑訴的原則是極度地卑微。我們缺乏有前瞻眼光的政治人物,但我們從來都不缺正義魔人。

或許在看過這本書後,我們仍舊無法得知真相,不過基於善意,應該可以得到以下的結論:每個參與審判的人都沒錯,但同時他們可能都錯了。沒錯的部分是指大家都沒有惡意,而錯的部分則是指大家都太正義魔人了,於先入為主的懷疑下,不斷地尋找支持自己論調的說詞,進而忽視了其他矛盾的部分。人生如此,審判更是如此。

本書可以一口氣輕鬆讀完,但是讀完後,那個心中的鬱悶是久久無法消除。

※ 本文為《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推薦文,〈先入為主的狼師想像〉,更多內容請參本書。


《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
作者:陳昭如
出版社:春山出版
出版日期:2019/07/02

《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書封。 圖/春山出版提供
《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書封。 圖/春山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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