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解禁之亂有解嗎?尋找失落的臺灣戶外文化與教育
最近幾個月,臺灣正在經歷史上最高的一波戶外休閒浪潮。從交通便利的已開發地帶,到必須健行數日才能抵達的高山景點,皆有程度不一的環境破壞新聞傳出,不只令各地主管機關疲於奔命,也為社會大眾上了血淋淋的一課——臺灣人的國民素質,似乎不是最美的一道風景。
從北到南,從臺灣頭到臺灣尾,龐大的遊憩人潮湧入山林,衝擊了自然環境,也衝擊了過時的山林管理體制。路途遙遠的「上帝的部落」司馬庫斯,以往光是駕車都是個挑戰,現在竟傳出一日遊訪客過量,逼得部落居民整日忙於撿拾垃圾的消息。位於臺東的著名高山景點嘉明湖,也因為無總量管制的替代路線「戒茂斯」爆紅,再加上協作業者便利的伙食和搭帳服務,竟使得妹池附近出現遊客排隊領餐的「帳篷城」。
再看看合歡山(小溪營地)、太平山、特富野、霞喀羅、加羅湖、松羅湖、劍龍稜、眠月線等地,又有什麼不同? 國家公園靠著總量管制和嚴格執法負隅苦守,卻阻止不了準備不足的民眾轉而選擇「一日單攻」,更別說是園區以外的地帶。
山林解禁之亂的真凶
平心而論,這一波浪潮是個意外,與「山林解禁」政策的關聯有限。正常的情況下,從事戶外活動的民眾數量應是逐年增加,但今年的國際疫情扼殺了出國旅遊的選項,再加上暑假本來就是旺季,使得遊客有如海嘯一般往各觀光景點打去。
隨之而來的亂象,除了凸顯國民素質不佳,更揭開政府長年漠視戶外活動體制發展的真相——從戒嚴起算,輪番執政的兩黨乃至於其餘小黨,皆不甚在乎這個議題,甚至可以說是不願蹚這灘渾水。為什麼2020年的美國SpaceX正在計畫殖民火星,臺灣卻依然沒有一個戶外活動的主管機關?
原因很簡單,我們的人民缺乏「戶外文化」。
少了精神層面的共同價值觀為基礎,制度面又該怎麼跟得上人民的意志呢?正是因為如此,我們的登山健行族群走向缺乏內涵的觀光化;也正是因為如此,臺灣人只有海鮮文化,而沒有島嶼子民應有的海洋文化。
美國戶外文化的發展脈絡
如果要瞭解為何臺灣的戶外文化失落至斯,我們可將目光望向世界上的戶外大國,其中一個範例就是太平洋彼岸的美國。
美國建國的歷史不長,卻在19世紀末就認為自然遺產(natural heritage)是重要的休閒資源之一。雖說早期的殖民者多半是出於必要才前往戶外空間,且清教徒律法也不鼓勵這類娛樂;人們依然會在由工作衍生的活動中找樂子,例如打獵、釣魚、射擊比賽、賽馬等。
19世紀中期,更出現一波「健碩基督教運動」(muscular Christianity),結合宗教教義和鍛鍊體魄,使得民眾更加願意從事戶外活動。其後,在20世紀初第二次工業革命的餘波之中,隨著工時逐漸降低,鐵路、汽船的引入和汽車大量生產,經濟大蕭條前迎來了一波戶外活動的高度發展期。
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數以百萬計的役男、役女返國重拾正常生活,催生戰後嬰兒潮之餘,也刺激了戶外活動的發展。由於汽車、道路的品質提升、燃油變得便宜、工時縮短等因素,中低收入階層也終於能走向戶外。爾後上述的因素不斷循環發酵,讓美國的戶外活動在1960年代迎來一波大爆發。
此外,另一個因素是早期廣為流傳的浪漫主義思潮,例如盧梭(Rousseau)、拜倫(Bryon)、庫柏(Cooper)的著作等,使得大眾逐漸認同自然的蠻荒狀態和原始生活方式有其價值。其後的超驗主義者,如艾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約翰・繆爾(John Muir)、著有《湖濱散記》的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更相信神性存於自然之中,世界也存於荒野之中,因此認為荒野(wilderness)的價值正是保存了文明。
受此思潮影響,美國人民和政府益發重視戶外休閒的需求,國家公園系統於焉誕生,即便是主要功能為林業的國家森林(national forest),也沒有忽視人民休閒娛樂的權利。
從管制到開放的臺灣登山活動
和美國相比,臺灣要等到1926年日本平定全島的原住民族之後,才開始發展山區的遊憩活動。然而,因為官方始終不放鬆戒備,入山管制嚴格,山林與社會大眾的距離頗為遙遠。國民政府來臺後,考慮山域掌控不易,亦採取同樣的山地管制規範,民眾必須通過社團申請才能進入。一直到1972年「百岳俱樂部」成立,乃至為配合發展觀光事業,山地管制區才逐步放寬限制。
說起來或許有點難以相信,攀登3,000公尺以上高山的自由,要等到2001年高山嚮導證制度的取消,才正式還給人民。2019年的「山林解禁」政策,則是歷代一系列開放措施的集大成之作,自此登山者自負安全責任,政府也不再基於保護心態而禁止民眾登山。
分析臺美兩地的戶外活動史,不難發現美國是由自由走向管理,臺灣卻是從管制走向開放;前者由民意主導發展,後者卻是政府限制發展,形成的戶外文化也截然不同。從一開始,美國人即視戶外為遊憩場域,大眾化甚早,直至近代因環境不堪負荷,才啟動規劃與管理措施;臺灣則恰恰相反,由日本、國民政府接力主導的山地管制,嚴重限縮山林的遊憩功能,使得民眾與自然環境的關係日益疏遠,徒助長了排斥與恐懼情緒。
早期臺灣先民害怕具出草習俗的原住民族,讓山域成為了孕育恐懼的溫床,輔以民俗傳說中的山魈、魔神仔等,至今仍寄附於民眾的想像之中,構成一道精神上的無形障礙。再加上臺灣的幼年期地形普遍山高谷深、腹地難尋,氣候造就植被茂密、天氣變化迅速,地質造成坡面易於崩塌,本身即有先天的困難度。若非經過公路、步道、指標系統的適當人為開發,確實也讓一般人難以親近。
早年的登山者能利用深入山區的林道縮短步程,但當時的活動從事者只是少數。後來諸多林道因政策轉變,走上毀棄的命運,然而前輩開闢的成熟路徑和登山產業的興起,就成為了降低活動門檻的主要推手。尤其是後者,舉凡食、宿、接駁、嚮導皆有人代勞之下,如今對大多數人來說,高山賞景只是個考驗體力的觀光行程罷了。即便民眾欲自行組隊前往,也因為申請自由、網路資訊和交通便利,已遠遠不如早年一般艱難。
重塑戶外文化,政府也有應盡的責任
即便登山界前輩披荊斬棘創下功績無數,終究只是山岳協會和大學登山社體系內的小眾文化。隨著這類組織逐漸消亡,也遲早會退出歷史舞台。人是文化的載體,臺灣社會缺乏影響美國民眾至深的歷史文化思潮,且一旦傳承式教育的薪火斷絕,碩果僅存的戶外文化將無以為繼。
放眼未來,自學為主的社會大眾勢必會塑造新的文化。如果政府與社會繼續以不慍不火的態度面對戶外教育,也不推動納入國教和相關商業體系之中,未來發展實足可慮。現在是大眾化後塑造戶外文化的過渡期,也是政府應正視戶外遊憩活動,從管制轉向妥善管理與超前部署的良機。美國國會於1958年授意內政部成立戶外休閒資源審查委員會(Outdoor Recreation Resources Review Commission, ORRRC),即是臺灣可借鏡的好例子。
這個跨部會組織的首要目標,包括確立人民對戶外休閒的需求、確立國家可用的遊憩資源,並提出對應的政策與計畫,以滿足當時及未來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美國議會賦予委員會的目標,不僅只是提出當下的需求與改善計劃,而是需評估未來半世紀(直到2000年)的發展趨勢與需求。
此委員會促成的里程碑,可見於其後1965年成立的水土保育基金(Land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und)、1964年的荒野保護體系 (Wilderness Preservation System)、1968年的國家自然與風景河流系統(National Wild and Scenic Rivers System)、1968年的國家步道系統(National Trails System),皆是值得我國學習的優良範例。
眼下國際疫情未有減緩趨勢,疫苗研發前景不明,國旅熱潮一時三刻或許不會消退。與其坐視戶外活動環境因龐大的遊憩壓力而持續劣化,不如督促中央政府成立類似的跨部會委員會,重新檢視全國範圍內的戶外資源,並提出具備永續精神的提案,保障臺灣的未來子孫依舊能夠享受美好的自然環境之外,也藉政策撥亂反正,留給臺灣新戶外文化一塊肥沃的田。
參考書目
- Ferry, H. (2000, October 25). America’s National Park System: The Critical Documents - Edited by Lary M. Dilsaver. National Park Service.
- Cordell, H. K., Bergstrom, J. C., Hartmann, L. A., & English, D. B. K. (1990). An analysis of the outdoor recreation and wilderness situ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1989-2040: A technical document supporting the 1989 USDA Forest Service RPA Asse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