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散步的交通觀察:參考日本經驗,還給台灣人走路的權利 | 劉亦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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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散步的交通觀察:參考日本經驗,還給台灣人走路的權利

圖/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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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都下課後,我會隨便挑一間步行三十分鐘以內的咖啡廳散步過去,牛飲拿鐵,再原路返回。

記得在台灣走路時,為了避免過斑馬線遭轉彎車衝撞、在人行道上被機車刷卡,我得隨身佩帶密錄器,走得提心吊膽,出門的「體感時間」痛苦而漫長;在日本卻是難以言喻的安心感——一個擁有完善交通系統的社會應該給人的安心感。

遍布京都的公車路線網

京都不算是地鐵發達的城市,這當然是和東京、大阪這樣軌道網絡縱橫交錯的日本典型大都市比。京都市內主要的地下鐵只有十字兩條,再配合阪急、京阪、叡電等軌道運輸,其實已相當便利。不過對於台灣而言,更有意義的或許是遍布京都的公車路線網。

軌道運輸如地鐵、捷運,從規劃、用地取得、興建到通車,曠日廢時又所費不貲,後續的營運在已經習慣仰賴私家車輛(汽機車)的台灣,可能也讓社會望之卻步。但是綿密的公車路網可以彌補這樣的缺憾:相較於軌道運輸,造價低廉,又可以提供最基礎的公共交通服務。

所謂「公共交通」之必要,正在於公部門——社會資源的統籌、再分配者——必須正視所有人,而不只是私家車使用者的移動需求。畢竟不是所有人(例如還不能考駕照的學生族群)在所有時候(例如疲勞時、飲酒後)都能夠或願意(例如自知駕駛技術不好的人)開車、騎車。

但是光有公共交通的站點是不夠的,人行道作為把人「輸送」到站點的基礎設施,更是不可或缺。

如果像台灣一樣,公車站牌隨便插在某處路肩,要乘客擠在路肩停車的隙縫裡等車,除了不舒適,也忽視了人並不能夠從家門「閃現」到站牌,而必須一路沿著路肩行走,忍受隨時有車切入切出的危險。光是想想從家門到站點的「長征」,就讓人打退堂鼓;想提升公車運量、讓私家車駕駛願意改搭公共交通,自然緣木求魚。

班次的準時與密集只是基本,但能否讓人走路去站點搭車,再下車從站點走到目的地,更是一個公共交通是否形成「系統」的關鍵。這就是人行道的意義:不用依賴私家車,而是靠公共交通搭配步行就能去想去的地方,用雙腳走「最後一哩路」,把人「毛細」進地圖的任一處。

班次的準時與密集只是基本,但能否讓人走路去站點搭車,再下車從站點走到目的地,更是一個公共交通是否形成「系統」的關鍵。 圖/美聯社
班次的準時與密集只是基本,但能否讓人走路去站點搭車,再下車從站點走到目的地,更是一個公共交通是否形成「系統」的關鍵。 圖/美聯社

單車族多卻事故頻傳

「最後一哩路」不只可以步行,也可以騎單車。我住大阪的朋友,就是穿正裝騎單車去搭地鐵上班。京都單車交通發達,不只可見大量學生族群、阿公阿嬤,還有上下班的社會人、載著一寶兩寶甚至三寶的爸爸媽媽1

不過,令人微詞的地方也在於,至少京都市內,獨立的實體單車道並不多,所以人行道常要行人與單車共道;或者把單車道畫在路肩,不加阻隔,但路肩又偶有車輛臨停,公車也需要靠邊上下客,所以單車又會騎上人行道或外繞到車道,險象環生。

我至今唯二在日本目睹的交通衝撞都是單車事故。其一是人行道上單車碰撞行人,其二是雨天時從小巷轉進大路的單車,撞上準備走進斑馬線的過路行人。後者相當嚴重,行人雖沒有明顯外傷,但倒在路邊十分鐘,直到救護車前來。

不過日本社會也意識到單車事故問題,「單車事故情況在先進國家中最糟糕」的批評所在多有。2013年,有名小學五年級生下坡道時撞上62歲女性,使其喪失意識成為植物人,遭神戶地方法院判賠近一億日圓後,日本各都道府縣陸續將單車保險義務化。例如我在買單車時,不只要登記個人資料、取得單車編號,也要進行保險手續。

正如台灣網友半開玩笑:「寧願被單車撞也不要被汽機車撞。」確實,一旦車輛來到每小時30公里以上的速度,行人這樣的弱勢道路使用者死亡率便遽增。這也是包括荷蘭、德國、法國、日本等國在特定區域內實施「交通靜穩化」的依據,在區域內車輛被限定在每小時30公里或以下速度行駛,稱「Zone 30」。

當然,最好是都不要被撞。根據日本善於設定願景、自我改進的特性,也許不久以後,實體單車道就會陸續整備,讓行人和單車動線減少交織;甚至騎乘單車也需要完成一定時數的訓練,取得某種程度的駕駛執照

京都市內,獨立的實體單車道不多,所以人行道常要行人與單車共道;或把單車道畫在路肩不加阻隔,但路肩又偶有車輛臨停,公車也需要靠邊上下客,所以單車又會騎上人行道或外繞到車道,險象環生。 圖/作者提供
京都市內,獨立的實體單車道不多,所以人行道常要行人與單車共道;或把單車道畫在路肩不加阻隔,但路肩又偶有車輛臨停,公車也需要靠邊上下客,所以單車又會騎上人行道或外繞到車道,險象環生。 圖/作者提供

日本不完美,但它會改進

由此可知,日本並不完美。除了上述缺點,還包括偶發的汽機車違規,例如人行道臨停機車,雖然為數不多。若台灣是「原則上違法,守法是例外」,日本可謂相反:「原則上守法,違法是例外」。此外,硬體建設的普及,也「消化」了一部分違規行為,例如因為實體人行道寬敞,就算被一台機車佔據,也不至於失去人行道使行人通行的功能。

另外無論在網路上或現實中,不只一次聽到日本人批評「日本是個車輛社會」,這讓來自「車禍與它們產地」的我很震驚。不過仔細想,只要不拿台灣的低標來對比,會發覺確實如此。當中有幾種意義:

  1. 自我改進來自於自我批評。香港、日本等地區的情況,對「血流成河」的台灣而言,已是遙不可及的優等生,但他們的社會仍不乏對步行環境的批評,並據此精益求精;

  2. 現況只是長程規劃的一站。大阪市府在商業街道御堂筋完成八十周年時(2017),提出目標,要在一百周年時(2037)廢止御堂筋的車道,將之全面人行專用化。在過程中,要逐漸廢止車道、擴張兩側人行道。2020年東京奧運、2025年大阪萬博,都有階段性目標要完成。未來的願景是保留地面上珍貴的公共空間給行人以及景觀,車道則朝地下化邁進。

  3. 況且,不以橫向比較各國的相對觀點,而以車輛與行人佔據道路空間的絕對觀點來看,只要作為公共空間的道路中,車道仍然比人行道佔據更大面積,確實很難說人類已經脫離車輛社會。日本只是更誠實面對這個事實。

大阪市府在商業街道御堂筋完成八十周年時(2017),提出目標,要在一百周年時(2037)廢止御堂筋的車道,將之全面人行專用化。 圖/美聯社
大阪市府在商業街道御堂筋完成八十周年時(2017),提出目標,要在一百周年時(2037)廢止御堂筋的車道,將之全面人行專用化。 圖/美聯社

這也能回答:為什麼老愛提日本的例子?因為日本不是一開始就這麼安靜、整潔、低死傷。1970年代,經濟學家宇澤弘文這樣形容當時的東京街頭:

汽車從行人跟前呼嘯而過。撞死小學生的道路沒有區隔人行道和車道的柵欄。民眾獻花數日後,汽車仍然對行人猛按喇叭。美國人寫書罵人行道把人困在建築和車道之間……

宇澤弘文說:「如果他看到很多連人行道都沒有的日本城市,行人被車輛逼著走,會有什麼感覺?」

五十年後,總人口是台灣五倍以上的日本,交通事故死亡數已低過台灣。日本經驗最可貴的正是:改變是值得的,改變是可能的,所以改變也是必須的。

安全和自由可以兩全

確實,台灣沒有法令限制人不准移動,但實質上獨尊車道、甚至只有車道的空間安排,把人們驅趕進私家車裡,只容許你用極有限的手段「自力救濟」,又不妥善進行事前把關、事後管理,等於放生讓台灣人在安全和自由中二選一。

一地的交通模式,是被交通建設、交通規範帶動的。京都已是相對可見機車的地方,但路上的單車使用者仍明顯更多。這不能不說是受到人行道和公共交通的發達所「鼓勵」,而困難的駕照取得、《車庫法》的限制等,讓持有及使用汽機車的成本提高而被「抑制」。

五十年後,總人口是台灣五倍以上的日本,交通事故死亡數已低過台灣。圖為1970年代東京銀座街頭。 圖/美聯社
五十年後,總人口是台灣五倍以上的日本,交通事故死亡數已低過台灣。圖為1970年代東京銀座街頭。 圖/美聯社

日本的擁車率並不低,但日常兩點一線的通勤、通學需求,大部分可由公共交通滿足,私家車能「備而不用」。在京都車站、祇園、河原町三條四條等鬧區以外,路上車輛明顯比台灣少,這或許也是日本街道安靜、整潔的原因之一。

來日本後,我的日均步數是在台灣的四倍以上。與其把「台灣人不愛走路」歸因給民族性,不如老實承認:就是沒有基礎設施的問題。京都大學教授松中亮治以富山市的數據推論,公共交通創造的步行數,有抑制高齡者醫療費的效果。步行愈多愈健康所言不虛。但即使台灣人想走路,台灣有路可走嗎?在日常的通勤範圍與生活周邊,有連續、寬敞、平穩的行人專用道可走嗎?

國家應該保障不同的移動方式,讓人自行搭配妥適的交通策略。如前所述,並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時間都有能力或有意願駕車,勉強用車反而帶來高風險。在台灣,不只是幼童、學生、年長者、身障者等交通弱勢,而是所有人都因基礎設施的匱缺,被迫面臨相似的風險。只是交通弱勢者更別無選擇。

我沒有要鼓吹照抄日本,或一味讚揚它。而是身為後進國,可以採百家之長,但願景務必清晰:就是要在保護所有人移動自由的前提下,降低交通死傷。安全和自由可以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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