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座偉大的棒球場並非如此簡單:金鶯公園與台北大巨蛋
本月初,巴爾的摩金鶯隊(Baltimore Orioles)於主場金鶯公園(Oriole Park at Camden Yards)慶祝這座廣受媒體讚譽的「復古經典式球場(Retro-classic Ball Park)」啟用滿三十週年。金鶯公園的啟用,不但改變1990年代後美國職業棒球場的設計概念,也讓運動一躍成為美國在談論市中心再生時的關鍵詞。金鶯公園作為美國都市再生的標竿案例,自然也受到美國其他城市,如克里夫蘭、亞特蘭大、聖地牙哥、匹茲堡等,仿效其棒球場設計與規劃模式。
看似只適合美國都市脈絡的規劃設計手法,竟也被台北挪用至大巨蛋一案選址合理性的理由。即便從尺度、歷史、文化、甚至是運動發展進程而言,巴爾的摩與台北是完全不同的城市。更何況,一座是營運三十年的金鶯球場,另一座是興建超過三十年的台北大巨蛋。兩座八竿子打不著邊的棒球場,如何在雙城扮演關鍵的發展角色呢?
本文選擇金鶯球場及台北大巨蛋的選址、規劃、設計三個面向,提供大家重新思考,所謂「永遠改變」棒球的棒球場,具體改變了什麼?這些改變對於都市發展是好是壞?對未來棒球場興建規劃的影響為何?
棒球場館選址:一成不變的政治遊戲
1980年代,巴爾的摩能在康登車場(Camden Yards)興建金鶯公園的主因有三。首先,曾任巴爾的摩市長(1971-1987)及馬里蘭州州長(1987-1995)的民主黨人威廉・雪弗(William Schaefer)為防止金鶯離開巴爾的摩,獲得馬里蘭州議會共25.5億美元支持(球場興建與土地取得費用)。
其次,康登車場雙球場計畫(金鶯公園與M&T銀行球場)共計約50.2億美元的計畫,能呼應1970年代規劃的內港主要計畫(Inner Harbor Master Plan)——一舉翻新市中心衰頹樣貌。其三,反對陣營雖獲得大眾支持,但公民投票的連署請求並未受到洲議會及法院青睞,反而大幅削弱反對陣營的聲音。
同時期,台北市雖在1980年代左右就啟動評估在關渡或七號公園(現大安森林公園)興建一座五萬人座的室內體育場,但隨即以經費不足為由暫停。多年後,令台北決定重啟評估,並「下蛋」在松山菸廠的原因有三:
第一,1991年後,中央政府因應國內外局勢,再次要求台北市評估一處興建一座可以舉辦職業棒球暨國際運動賽會的室內運動場館。第二,歷任台北市長黃大洲、陳水扁、馬英九,接連推翻前市府下蛋於關渡平原、台北市立棒球場的決策。以及,第三,多場座談會及說明會中,市府忽視社區居民聲音及專家學者的建議,邊緣化反對陣營的聲音。
當然,這三十年間,興建運動場館有否助於都市發展的討論也從未缺席。就結果論言,金鶯於2017年表示累計繳納給馬里蘭政府的入場收益及租金,已經超過當時補助的25.5億美元。
巴爾的摩面對金鶯與烏鴉的主場租約將分別在2023年及2027年到期,馬里蘭州議會在今年2月通過同意州長以發行12億美元債券,用作金鶯公園與M&T銀行球場翻修整建。相較之下,台北大巨蛋議約雖有進展,可否順利營運仍屬未知,更不用談台北市政府未來,能否順利回收換取松山菸廠約兩百五十億元新台幣土地取得費用。無論如何,這些討論不但沒能撼動運動在當權者眼中的特殊地位,更別提挑戰他們選址興建運動場館的「政治遊戲」。
金鶯公園:連結球場與都市的設計概念
若說金鶯公園的選址政治令你不悅,那麼,它的規劃設計,絕對超乎你我的想像。負責金鶯球場設計的建築師珍妮・馬麗.史密斯(Janet Marie Smith)在初期即知曉,當時的金鶯隊總裁賴瑞・盧奇諾(Larry Lucchino)一心想跳脫1950年代以降千篇一律的棒球場風格,想重新打造一座與眾不同,且獨具特色的棒球場,珍妮於是將目光轉向波士頓紅襪隊(Boston Red Sox)的芬威球場(Fenway Park)。
芬威球場,不僅是目前大聯盟最古老的棒球場,其左外野標誌性的綠色怪物,原先在1910年代,紅襪老闆約翰・泰勒(John Taylor)是為了不讓未來左外野的高樓層住戶能「免費」觀賞賽事,刻意加高的圍籬。百年後,反倒變成世界標誌性的棒球地景。
珍妮從中意會到棒球場應當融合都市日常生活經驗,她捨棄原先要使用巴爾的摩與俄亥俄鐵路公司倉庫大樓(B&O Warehouse)的磚牆面元素在右外野的構思,直接結合其學生時代研究巴爾的摩的經驗,聯合開發、設計、營運單位,保存原先計畫拆除的巴爾的摩與俄亥俄鐵路公司倉庫大樓,並作為服務中心與行政大樓使用,最終,成為金鶯公園的右外野最具指標性的都市地景。
為了這不對稱的棒球場基地,她不斷與時任金鶯隊總教練的法蘭克・羅賓森(Frank Robinson)溝通,討教其過往在匹茲堡的福布斯球場(Forbes Field)與布魯克林的艾比茲球場(Ebbets Field)打球的經驗,共同確保金鶯公園的界外區、圍牆等不對稱的球場設計參數,不影響比賽公平性。
從金鶯公園的經驗而言,建築師珍妮・馬麗・史密斯所做的,不但從建築設計視角,將球場內的建築語彙創造符合在地脈絡的意象,使不同世代的球迷可共同藉由棒球場空間和城市的過往記憶對話。她也從都市規劃的角度出發,讓金鶯公園與巴爾的摩的產業地景相連,強化地方精神的認同感。
作為首個復古經典球場案例,金鶯球場不只是讓巴爾的摩成為棒球迷爭相朝聖的城市,也打響Helmuth, Obata & Kassabaum事務所的運動場館設計組(後於2009年從原HOK事務所改組成獨立運動場館設計公司Populous)的知名度,成為全世界首屈一指的運動場館建築事務所,更使珍妮・馬麗・史密斯一舉成為21世紀棒球場設計史上,最重要的女性建築師。
台北大巨蛋:拼裝的棒球場概念
台北大巨蛋的設計雛形取材自東京及福岡巨蛋,但就其計畫原初的概念,卻是挪用了美國城市規劃的都市再生的論述,如2003年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環境影響說明書》中,第五章開頭的第一頁開發行為之合理性寫到:
基於各國城市經營大型室內體育館之經驗,在區位之選擇上已從傳統之市郊逐漸引進至市區人口稠密之處,這種世界性之趨勢著眼於多功能大型體育場館可以有效復甦都市機能、加速老舊社區之重建,加以適當之規劃及活動之引入,更能繁榮地方、創造商機。
當時台北市發展重心已從火車站東移至信義區,台北大巨蛋所處之處更是位於台北東區至信義區之間的交通樞紐,可說是台北市最為精華的蛋黃區,強說大巨蛋是為復甦台北市精華地段的都市機能,實為不妥。
也因為台北大巨蛋設計之初的緣由早已和台北市的發展脈絡脫軌,加上台北大巨蛋在先期評估階段,參考上文提及兩巨蛋案例的多功能複合式園區型態,導致在後續委託設計時,除去串連松山菸廠的文化價值與國父紀念館的空間,難以找到更多生活的共鳴點。
台北大巨蛋的規劃設計概念,可分成2003年台北企業巨蛋聯盟(遠雄集團、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以及日本竹中工務店)以打造多層次都市庭園(Garden)為目標的都市地景,和2006年由遠雄、Populous、大林組重組協力廠商後,提出的東亞城市觀光新據點兩種版本。與其說兩造設計是在連結大巨蛋與台北,不如說是在創造「新空間」讓台北「適應」它。
兩個設計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後者在巨蛋體育場旁加了一座共構的百貨商場,而這座百貨商場連同其連通的地下停車場,也是令台北大巨蛋至今仍在公安議題上掙扎的主因。
筆者曾訪問多位來自建築、都市防災、環境工程、都市規劃等不同專業的專家學者,令人驚訝的是,他們都異口同聲的說:「台北大巨蛋只要不加百貨商場,一切都不會有問題。」
先天拼裝的設計概念,加上後續設計團隊對於基地周圍,包含整體台北市的瞭解不夠全面,導致台北大巨蛋工程進行至今,早已和松山菸廠周圍的文化地景、社區生活經驗脫軌,更甭談大巨蛋在深陷公安問題的這些年,已逐漸失去連結台北東區與信義區的優勢地位。三十年後的現在,這座原先標榜要帶著台北市邁向國際都會城市的觀光標的,儼然成為台北市發展史上空前絕後的公共建設爭議案件。
場內與場外:一座球場,兩個世界
金鶯公園的原意,是為為巴爾的摩市中心注入一股新活力,讓人願意回到衰頹市區,再造新的日常生活,然而,金鶯公園興建至今三十年,除卻主場賽事期間創造的社群意識,以及尚未有定論的發展影響之外,其餘的外部性,包含影響鄰里生活品質、以及縉紳化帶來的種族問題、警察維安爭議、甚至是公部門資源差別對待不同族裔社區等都市治理的議題,仍是無解的局面。
台北大巨蛋則是掀起另一波連鎖外部性,從地價、社區生活品質、公共安全、設計營造單位商譽、政府信譽全數遭受打擊外,更難以修復的則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最直觀的,莫過於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三家再次圍在大巨蛋議題上打轉,持續用政治語言詮釋他們認為從未被解決的「問題」,繼續喊出琅琅上口的「原則」,以及無下限地將問題持續他者化。
美國作家珍・雅各(Jane Jacobs)曾以其庶民的視角,從城市街道及日常生活經驗,看見一座城市的活力是來自於居民的「多樣性」。然而,從前述兩座球場的興建案例,可以發現運動作為都市再生或發展的方法,似乎正在扼殺這樣的多樣性,甚至加劇社會極化與對立;我們期待以運動回應的社會問題,似乎也未被解決,更多的是留在場上的快感體驗,是你我在場內共同回憶那些不復存在的鄉愁,而非場外你我生活的日常現實。
面對都市發展議題,掌權者在歷史巧合裡,以運動為發展手段回應各自的需求。棒球場的選址,也正好反映著各都市各群體對未來發展的焦慮與不安。不過,我們得清楚意識到,運動不是萬靈丹,他只是一連串的巧合下,出現的其中一種選擇。
結語:規劃應回到在地脈絡思考
從金鶯公園到台北大巨蛋的簡單介紹,相信大家清楚一座棒球場的興建,會隨著不同時空下,出現不同的論述基礎,以及規劃設計模式。就如同我們常聽到的美國棒球場都是公私合夥興建,但沒說的是,公部門支出比例通常較高,甚至有七成至八成的比例,以本文來說,馬里蘭州政府幾乎是百分之百出資興建金鶯公園。
不僅如此,興建運動場館通常伴隨著稅金增額融資條款,亦即在使用者付費原則下,政府會透過提高菸酒稅、房地產稅等,向在地居民進行徵稅融資,或者發行債券等。所以,考慮到台灣的民情,美國的球場興建脈絡,目前並不適合直接移植台灣。
又有人會說,韓國政府近幾年也偕同職業球團興建球場,這全然是因為韓國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運動設施屬公共建設,僅能租借,無法全然私有化,職業球團也只能跟政府一同合作興建。不過,職業球團通常不輕易和政府共同合作興建球場,唯有政府願意讓利,例如將鄰近土地打包成一完整房地產開發案,職業球團才有參與開發的動機。
最後,國外的月亮可能夠圓,但再圓的月亮,永遠都只是同一面對著你,陰暗的那面,你永遠也見不到。所以筆者堅信,沒有能完美改變棒球的棒球場,也沒有能解決所有問題的棒球場。但是,總會有令人「動容」的棒球場。正如同建築師珍妮・馬麗・史密斯後續到亞特蘭大勇士、波士頓紅襪、以及現正進行的洛杉磯道奇球場翻修整建計畫裡,她仍不斷學習球隊歷史和地方發展脈絡的關連。
希望未來,台灣的任何棒球場規劃設計,都能回到在地脈絡思考,就如同珍妮一般,認真對待每座城市、每支球隊、每位球迷,並審慎處理空間與地方的連結,創造出令人動容的棒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