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宗教能減少公務員貪腐嗎? | 朱家安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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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宗教能減少公務員貪腐嗎?

蔡良文(左),李來希(右),作者後製。 圖/考試院、聯合報系資料照
蔡良文(左),李來希(右),作者後製。 圖/考試院、聯合報系資料照

聯合報報導,考試院委員蔡良文日前在考試院會提議,在公務人員培訓教材加入「宗教哲學」思維,培養道德,減少貪腐。反對年金改革的「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認為用宗教來處理有點誇張,並指出就算是梵蒂岡教廷也有貪腐不法。李來希建議,要減少貪腐,應從改善公務人員待遇並強化監督著手,讓公務人員「不能貪,也不需要貪」。

因為李來希反對,你可能開始認為蔡良文講得有道理,但我希望讓你知道他的說法至少目前看來不夠科學。

道德教化,不能空口說白話

人很容易認為怎樣怎樣做會讓人變好(讀古文、作文比賽、生活秩序競賽),但是這些做法多半沒什麼根據,就像相信演講前在手上寫個「人」再吃下去可以舒緩緊張那樣。然而,要真的作為政策實施,我們應該主動檢驗,為那些做法的效果找到好根據。最近就有一個實際的好例子,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到做功德與社工的關係,杜克大學的王宏恩馬上就整理了一個惡搞的分析出來。

在哲學界,也有一個類似的傳說:讀倫理學會讓人變道德。

這個傳說的下場並不好,十年來,加州大學的哲學家Eric Schwitzgebel和他的同儕對那些道倫理學讀得最多的人——道德哲學家——進行一系列觀察,結果發現他們在道德表現上完全沒有比一般人好。這些研究觀察的行為類別包括:

加分的

  • 打電話給媽媽
  • 捐款給慈善單位
  • 回覆學生求助的電子郵件
  • 捐血
  • 捐器官

扣分的

  • 在演講會場嘰嘰喳喳
  • 參加會議但不交報名費
  • 摔門
  • 借圖書館的書不還
  • 加入納粹組織1

這裡沒有什麼「我們難以定義怎樣是道德」、「道德很難觀察到」的問題。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道德,或者你觀察不到道德行為,那你應該也沒辦法主張說你觀察到公務人員進行不道德的貪腐。

如果某種訓練有助於道德,我們應該可以合理預期,經過這種訓練的人在統計上會跟一般人有不同的道德行為差異。目前看來倫理學在這方面沒有什麼效果,那宗教呢?

宗教的教化效果有點複雜

就在上個月,康乃狄克大學的人類學家Dimitris Xygalatas發表了一篇文章,整理近幾年關於宗教是否有助於道德的科學研究。Xygalatas的初步結論是:以行善而言,看不出來明顯效果。這些研究包括:

  • 在一個有名的控制實驗裡,普林斯頓大學的心理學家John Darley和Daniel Batson發現,受試者有沒有宗教信仰,跟他是否停下腳步幫助別人,沒有顯著關聯。
  • 不過呢,雪城大學的公共行政學者Arthur C. Brooks分析美國2000年進行的〈社交資本的社區基準調查〉(The Social Capital Community Benchmark Survey),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若被要求自我評估過去做了什麼善事,平均而言,有宗教信仰的人列舉的善事會比沒宗教信仰的人更多。
  • 此外,哈佛商學院教授Benjamin Edelman研究美國人的網路娛樂狀況,發現在基督徒特別多的地區,色情影片(一種不被基督教鼓勵的娛樂方式)的瀏覽數在週日特別低,不過呢,會在其它日子補回來。

宗教能否使人為善?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我們如何界定「宗教」。若我們暫時排除新興宗教和那些明顯和主流道德相悖的邪教(說服教徒集體自殺,或者在公共場所進行毒氣攻擊的那種),暫時只討論有口碑和歷史的老牌選擇,例如佛教、基督教,確實,許多人直覺上容易認為有宗教信仰的人比較善良、有更高機率做出好事。

然而,大家的這種印象,有多大程度反映事實呢?老牌宗教是真的能使人變好,還是使人更傾向於說自己是好人呢?Xygalatas似乎傾向於後者,不過他也提到一些顯示信仰和道德有關聯的研究。

人類學家 Benjamin Grant Purzycki 和他的同儕發表在《Nature》上的文章,指出他們發現有信仰的人在控制實驗裡更不容易作弊。這聽起來很棒,不過Purzycki設定的「信仰」很嚴格,他們的研究針對那些真誠相信「存在有超自然的神,監督我的一言一行,並且會因為我做錯事懲罰我」的人。如果可以的話,我們當然寧願這個社會少一些舞弊者,但是這恐怕不值得用這麼 hardcore的信仰去換,特別是有其他研究顯示,當人相信自己處於公正有效率的公權力監督下,也一樣有類似效果的時候。

在《好人總是自以為是》裡,道德心理學家海德特(Jonathan Haidt)提到政治學者 Robert Putnam和David Campbell的研究,他們觀察到美國社會當中有信仰的人更傾向於慈善行動,不過藉由進一步的問卷,他們也發現這些慈善行動的頻率跟其他信仰實踐(是否真誠相信宗教教義、是否每天禱告)的關聯性很低,能夠預測個人慈善程度的因素,反而是這個人和同教教徒之間的人際關係是否緊密。2

讓我們總結最後這兩個顯宗教效果的研究:信仰能減少作弊,但公權力監督也可以達到一樣的效果;有信仰的人做更多善事,但與此有正相關的並不是他們的信仰深度,而是社群團結的程度。

當然,我不敢說以上這些研究能代表目前相關學界的看法,它們只是我探尋相關議題的時候剛好讀到的一些資料整理。不過我想它們足以顯示,宗教的教化效果並不是這麼簡單可以期待的事情,如果我們討論的是公務人員培訓教材,至少該搞清楚:

  • 信仰展現的到底是哪些種效果?如果信仰可以讓人捐更多錢到慈善機構,為什麼不會讓人(至少在那些控制實驗中)更有機會停下腳步幫助別人?是哪些因素改變了?
  • 實務上來說,多hardcore的信仰才會有效果?抽象的「真善美」夠嗎?還是得相信上帝時刻看著我,並且知道地獄長什麼樣子?(這會影響我們需不需要印彩色的講義)
  • 信仰的那些效果,是真的來自信仰本身,還是來自其他社會條件?
  • 即便我們最後確認了信仰的某些正面效果,考慮到歷史上那些跟宗教有關的悲劇,有沒有其他東西可以取代它?

  • 這應該是在諷刺海德格。
  • 海德特 2015《好人總是自以為是》大塊文化,p.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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