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是手段,還是目的?——沾光、國族主義與小鮮肉 | 周偉航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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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是手段,還是目的?——沾光、國族主義與小鮮肉

圖中為四百公尺接力賽選手陳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中為四百公尺接力賽選手陳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灣的國家代表隊在世大運有出乎意料的好表現,百姓在歡欣鼓舞之餘,也有學者擔心這種熱潮會強化國族主義的想法,而為惡意者所濫用。運動應該作為單純的「目的」,還是達成其他目的之「手段」,一直是個深刻的倫理學問題,也永遠不缺個案可以探討。像是世大運開幕的反年改抗爭活動,之所以廣受各界批判,也是因為其利用世大運做為爭取自身權益的工具,而引起將世大運視為目的者之不滿。

所以把運動當成工具,就是錯的?這道理並非如此簡單。的確有倫理學派主張把人當成工具就是錯的,但「運動」並不是人,就算是「運動員」,也是會把運動當成工具,來謀求自己的生路。因此運動做為手段或目的之對錯,存在很大的討論空間,不如就從這次的世大運看起。

世大運的沾光賽

本次世大運最讓(平時有在關切台灣體壇現狀的)人感到訝異者,就是大量奪牌與破記錄的表現。這些表現當然是來自與選手和其訓練團隊的努力,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天時、地利、人和。任何的卓越運動表現,都是龐大「運動生產鏈」的成果,要歸之於單一原因,也就會失之偏頗。

但也就是因為涉及的人太多,可以「沾光」者,還真的是「人山人海」。選手總會說主場加油聲有幫助,那現場觀眾自然可以不客氣的指稱自己的吶喊起了關鍵作用。那場外的人馬呢?

當然也不會客氣。例來選手有了好的表現,政客總是衝第一線沾光,相信「拿著紅包與選手合照」的照片,你已經看到自己都會演了。遠的不說,前市長郝龍斌就出面強調,這次大量奪牌,與他執政時期推薦的特定競賽項目有關。也有不少評論者認為,如果本次世大運順利落幕,選手的精采表現可能轉移成為現任市長柯文哲的光環,而成為其競選連任的基石。

早在世大運開賽之前,「沾光政治賽」就已全面燃燒中,在野的拚命想證明世大運一定辦得爛,執政的則努力突顯自己在相關事務的重大貢獻,相關說法並非全無道理,但顯然「放大」過頭,從youtuber行銷到票務銷售,從選手村供餐到場地週邊管制,都有「小事變大」的問題。

我們可以由此得到第一個相關道德原則,即「是否誇大因果影響」。把運動當成謀求自身的(政治)利益的「手段」,其道德對錯,要看是否「合於實情與事理」。像郝龍斌認為這些得獎項目是他提的,但他真懂這些運動的得獎優勢嗎?還是當時體委會建議的?如果他只是橡皮圖章,人家送什麼,他就蓋什麼,要居功,就有點太超過。

而柯文哲若有重大決斷與賽事進行有關,當然可以算是他的,如果他只是「剛好」蓋了個章,那麼功勞還是應該歸於基層。而開幕維安失當而出現意外,就某些層面來講,柯市長的確也有其政治責任,並不是全推給「王八蛋」在那使壞,就可以避免相關究責。

不少評論者認為,如果本次世大運順利落幕,選手的精采表現可能轉移成為現任市長柯文哲的光環,而成為其競選連任的基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不少評論者認為,如果本次世大運順利落幕,選手的精采表現可能轉移成為現任市長柯文哲的光環,而成為其競選連任的基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運動觀賞文化的進步

除了政客的利害關係之外,還有一個政治性的問題值得注意,就是運動賽事是否會成為國族主義者利用的條件。會有這樣的擔憂,可算是「幸福的負擔」,因為如果比賽成績太爛,也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但東亞各國都有強烈的「國族主義運動」的傾向,運動被視為國族仇恨的解決方案之一,就算是小朋友之間的比賽,也會有這類情結。這方面的問題一直飽受運動倫理學者的批判。

本次世大運奪牌榜長時間由韓日台領先,除了國族主義之外,也與地緣關係(離賽地比較近,可以送較多運動員前來),和歐美各國多將此視為次級賽事或是練兵機會有關。但結果就是「不錯」,而且滿場國旗飛舞,也就引發對國族主義運動的批判。

但「不幸中的大幸」的是,台灣人的國族認同混亂,就算大量奪牌,也有「中華隊贏啦!」「不,是台灣隊贏!」的意識形態爭執,這種內部對抗會削弱國族主義的對外衝突效果。

也因為這種內部分裂,會有另一批論者擔心,國家代表隊成績太好,是否會助長「對於中華民國統治符號的熱愛」(因為本次開放攜入國旗)或「台灣獨立意識的擴張」(媒體本次開始大量使用「台灣隊」一詞)。

的確有不少獨派團體趁機宣傳台灣意識(相對來說,和統派調性比較接近的團體,主要都還是在處理年金議題),也有將世大運工具化以實現利己目標的傾向,不過其成效到目前為止看來不佳(因為其符號不得入場)。

就算是獨派團體擔心的中華民國國旗,就現場狀況來說,也是反過來為世大運選手來服務,是為了贏造氣勢而出現的工具(國旗符號是提升代表隊氣勢的手段),看不出本身有增益的效果。

因此我認為,除了一些對韓國的比賽有出現國族主義的宣傳態度(到了有道德問題的程度),在多數的狀況下,觀眾已能夠欣賞運動競賽本身,不會單純以國族之別來否定其他參賽者,甚至能在輸了之後表達對勝出者的敬意,這都是運動本身已成為「目的」之象徵。

像是標槍項目最後與德國選手的互超激戰,就可看出台灣觀眾對於「追求卓越」(運動的根本目的)之尊重,在德國選手超越台灣選手時仍能給予肯定,這就代表一般民眾已經能意識到「卓越」才是運動吸引人的根本特質。

「不因個人特質之別而否定其人」,可算是運動工具化的第二個道德判斷標準。

圖為標槍選手鄭兆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為標槍選手鄭兆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運動倫理學的未來

最後的問題是「觀看」。本次賽會也有「小鮮肉」、「對女性選手凝視」的爭議,看比賽成為看人肉,一直都是運動賽事免不了的爭議,近年也有不少主辦單位乾脆將之轉變為宣傳賣點。這是把運動當成滿足自身性慾的工具,就原初的運動賽會定義來說,當然在道德上是錯誤的。

不過運動賽會的概念一直在發展、融入不同的價值要素。多數選手已預期會被以性滿足的角度觀看,甚至期望會被這樣觀看,這就讓道德判斷變得沒那麼單純。運動美學不再只來自於操作標準動作,而是包括了延伸出去的任何身體展演可能,那運動倫理學就需要配合這種轉變而擴張。

因此這種觀看或凝視的道德標準,似乎只能退入「不能破壞運動賽事本身」的底線,像是「可以看,但不能反過來影響到運動員本身的賽事表現」,造成本末倒置。

但請記得,運動場域中的選手,有追求卓越者之外,也有專門就是要展演身體者(有些運動本身會將展演與競技合一,像體操與跳水),更可能有突顯意識形態者(反歧視,或政治表態),這些人的行動將如何改變運動賽事的本質,當前仍無法預料。

運動做為工具(手段)與目的之情狀會不斷「演化」,或許運動的本質有天將變成今日的我們難以理解的層次(或許就像許多人看到跆拳道品勢項目時那樣驚訝),但有一些核心的本旨應不會有太大變動的,像是「追求卓越」與「對於身體價值的感動」,道德判斷還是可以緊扣這些價值來出發。

至於跳過這些價值,而想利用運動來謀求私利者,相信在任何時代,都是會被白眼以對的。昔有尼祿操縱古典奧運,今有一堆外行想充內行,都騙不了真心熱愛運動的人,最終也必然招來反效果。不懂,就惦惦路邊坐,少來沾光。

圖為競技體操選手李智凱。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為競技體操選手李智凱。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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