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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天恆/第一次「仇女」就上手

前陣子有個陳姓男大生,單戀並死纏爛打學妹,最後將學妹砍傷。川普托邦(Trumptopia)有總統副總統1有台獨大老認為穿裙子不能領導國家。有以「剪綵」、「不存在」聞名的政治人物暗示單身女性不可能理解「家庭價值」。鄰國之前有個「女德班」。這些大概是「仇女」的典型案例。但這些典型案例還不夠我們完整理解「仇女」這個概念。

所以什麼是「仇女」?有些人翻譯為「厭女」,這不是最精準的翻譯。從其字根來看,仇女就是「仇恨女性」。2以此看來,或許「字典式」的定義是:

針對任何以及所有女性,或者女性整體的一種仇恨、敵視情緒。這種情緒通常(但不必然)出自男性,並且背後的原因僅僅只是因為對方是女性。3

然而,這定義有些明顯問題。

一來,大概沒有(多少)人真的符合這樣的定義:「仇女」的人多半不會仇恨「所有」女性,他們仍然會愛母親、姐妹、女友、女兒、秘書、女學生。二來,「仇女」的男性似乎仍然會想要親近女性、把女性當成性慾對象。把「仇女」看做純粹只是厭惡、敵視等情緒,似乎與這種慾望衝突。

當然,有可能「仇女」只是個空洞甚至矛盾的概念,只是極端女性主義者、「女權自助餐VIP」發明來壓迫男性的用語,為女性(或者更直白地,為了自己)騙取特權。但我不這麼認為,因此,接下來我將介紹另一種對「仇女」的理解。

父權與社會規範

康乃爾大學哲學家凱特曼尼(Kate Manne)認為,仇女的敵視與仇恨其實不針對全部女性,而是只針對特定(類型)的女性。她從一個類比說起:

想像一個人在餐廳用餐。他期待上等的服務:服務生注意到他點餐的需求,並隨時保持良好的專業態度、帶著一抹微笑。他期待得到關注,要感覺自己很特別,此外當然要得到想要的餐點。但這次他很失望:負責他的服務生沒有招呼他。或許是出於忙碌或懶散,或許可能更糟:她不但沒打算要服務,而且不知為何還希望顧客反過來招呼自己。無論如何,服務生的表現完全不符合他所習慣的。不難想像他會感到困惑,然後生氣。不難想像他開始敲桌子。不難想像他的憤怒爆發。4

曼尼認為「仇女」蠻像這個樣子的。

我們的社會有許多「社會規範」,其中一部分是「怎樣當個女人」:女性要關愛男性、留意男性的需求、溫順並從屬於男性。簡單地說,就是「女生要有女生的樣子」,符合的就是好女人;違反的則是壞女人。

曼尼認為,這類性別規範與期待(gender norms and expectations),特別是針對女性定下的社會規範,是「仇女」的基礎。

制裁「壞女人」

依照父權的標準,這個世界上有許多「壞女人」:

  • 不理會追求者的是「壞女人」。
  • 不願意上床的也是「壞女人」。
  • 跟別人或太多人上(過)床的也是「壞女人」。
  • 不溫順從屬的是「壞女人」。
  • 搶男人飯碗的是「壞女人」。
  • 做那些「傳統上只有男人可以做的事情」的是「壞女人」。
  • 太出風頭讓男人沒面子的是「壞女人」。
  • 跟男人頂嘴的——特別是那些該死的女性主義者,她們不但不溫順從屬,還帶壞其他的女人——是「壞透了的女人」。
  • 男性開性別玩笑時,不跟著笑、甚至抱怨的是「壞女人」。
  • 反正女人就是欠男人各種東西,不乖乖拿出來就是「壞女人」。5

根據曼尼,所謂的仇女就是:

依照父權的標準,糾察、制裁違反性別規範與期待、動搖父權的「壞女人」,以便維護男性為尊、女性從屬的社會秩序。

制裁「壞女人」的方式很多。這當中當然包括比較「溫和的提醒」,像是說教、揶揄、嘲笑;到比較「直接的手段」,像是羞辱、醜化、譴責、公審,甚至訴諸暴力、脅迫、性騷擾、性侵害。這些制裁一方面是要打壓那些不「安分守己」的女性,另一方面則是教訓其他女性,要他們不要「學壞」,以至於動搖了父權社會、威脅男性的地位與利益。

仇女當然不必然透過制裁。仇女也可以體現在獎勵「好女人」的制度與行為上。仇女者不厭惡溫順聽話、打扮得體的「好女人」,反倒是愛他們愛得要死。

由於區分了「好女人」與「壞女人」,「仇女」自然不是無差別地仇恨所有女性。仇女只是要好好對付那些特定、少數的「壞女人」。此外,仇女也不見得真的帶有「仇恨」。

制裁「壞女人」的人,有可能主觀上完全認為自己是出自善意,要「提醒」女性要「乖」,以便「追求屬於女性的卓越」——賢德。仇女也可能只是基於害怕社會秩序改變的平庸保守心態。這種對改變的恐懼,往往被美化為「維護傳統價值」。而在「傳統」的大旗下,保守人士即便不是刻意打壓女性,所作所為實際上就是在糾察、制裁「壞女人」。

曼尼指出,要看清楚哪些行為、制度是出自於父權的仇女,其實很簡單。只要找一個條件相當的男性,看看他在做相同的事情時,會不會受到相同的制裁就好。如果一個人,只因為她是女性,就要受到更嚴格標準的檢視、面臨更嚴格的制裁,那麼我們就知道她受制於「仇女」。

「仇女」有什麼不好?

當然,總是會有人問到進一步的問題:若摒除暴力不談,仇女——或者說,要求「女生有女生的樣子」——有什麼不對?男女不是本來就不一樣嗎?就像「男生該有男生的樣子」一樣嘛。

舉例來說,搞不好女性本來就是數學、邏輯比較不好。甚至有知名的男性哲學教授開這種玩笑6我們難道不該接受這種可靠的權威嗎?此外,幾乎各大宗教以及中國優良的儒家傳統,多少都主張男女有別,要藉此社會分工,甚至宣告女性要順從男性、地位低於男性。

對此,我們該採取的是意識形態批判:我們要追問這些所謂的「男女不同」,就算目前為真,為什麼為真。有可能我們對性別差異的認知是錯的。但是更有可能,不同性別之所以有差別,正是因為我們先相信了男女有別,給予了差別待遇,自然導致表現上有所不同。

舉例來說,在英文世界許多(老一輩的)人確實相信女性邏輯比較差。然而,如果看看那些人怎樣對待打算學習邏輯的女性,在教學上給予的差別待遇,就不難理解這種「預言」怎樣「自我實現」。7先剝奪女性學習的機會,再指控女性能力不好,還覺得自己客觀中立理性,這種行為老實說不太適合用文雅的字眼來評價。

我們該進一步追問說:社會當中有多少的「男女有別」,其實只是維護、強化父權社會下的性別規範,其實只是仇女的體現?護家盟講的每一句話大概都是。

依照性別規定穿著,包括學校制服大概也是。黨國扶植的藝人、御用學者,對女性穿著打扮、外貌言行、「婦德」的指指點點大概都是。特別針對女性的「譴責被害人」,以及假掰的「要保護自己」更是。

父權、仇女幾乎是無所不在。但男性也不是「必然」仇女。只要捨棄父權社會毫無根據的性別刻板印象、拒絕父權預言自我實現、停止雙重標準的性別規範與期待,男性自然不會因為性別去制裁任何人,自然不會仇女。

  • 根據Urban Dictionary,川普托邦是一個「反智、仇女、種族歧視的政府體制。」其特點包括反對真理、極其不道德、自相矛對等等。有些人稱川普托邦為「美利堅合縱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其總統、副總統都以仇女聞名。那兩個人的差別在於,前者會毫不掩飾地表現出仇女,最有名的言論包括「你成名後可以想對女性怎樣就怎樣,包括把玩她們的私處」;而後者則是會稍微修飾一下自己的言語,但在施政上制定出各種剝奪女性自由、福祉甚至性命的政策。
  • 根據Wiktionary,misogyny是 μισέω (miséō, “I hate”) + γυνή (gunḗ, “woman”)。不過我也不是很在意這個字眼怎麼翻,要翻成「米沙傑尼」也是可以啦。
  • Manne, K. (2017). Down Girl: The Logic of Misogy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 32.
  • Ibid. p. 50.
  • 曼尼指出「當男人享有或長期享有特權時,他們不只會認知到所作所為不會受到法律制裁,更會覺得在道德上他們有資格獲取他們所想要的」(p. 217)。
  • 連結下方的留言也很值得看。那邊出現不少的「同男心」(himpathy):對仇女的各種辯護,卻對受害者毫無同理心。其中當然包括毫無根據就宣稱女性能力不足,或者對女性受害人的各種質疑。不過確實,以聖人的標準檢視女性受害者是仇女一貫的伎倆。
  • 女性在哲學界所面臨的問題,可參考我翻譯的《改變哲學界的意識形態與文化:不(單)靠理性》。自我實現預言則可參考我寫的《「自以為客觀」的壓迫:住山上的原住民、溫順的女人、中華民族》與《洪蘭,性別意識形態的受害者兼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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