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等於發展經濟嗎? | Cheng Lap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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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錢等於發展經濟嗎?

photo credit: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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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明定義下的經濟,語源是希臘一個詞語,那詞語的意思是「家庭管理」,一個家庭要運作,就需要維持食物供應,有水可用,有地方可住,還需要衣服,鞋子,藥物,娛樂。事實上,經濟的意義,就是供給我們生活的一切,令我們的生活更安全,健康,舒適,自由。

因為我們需要食物,所以有農業;因為我們需要水,產生了公共工程,水利系統就是古代的重要基建;因為我們需要保暖,所以有了製造衣服的手工業;因為我們需要居所,所以有了建造業。

經濟在我們未有貨幣,也就是「錢」之前,便已存在的東西。經濟包括了賺錢這行為,但經濟並不僅止賺錢。在未有錢這種東西之前,我們已在追求富裕,但那時候的富裕是更純粹的,就是吃更好更飽的食物,住更好的房子。我們在經濟中追求的,其實是「更富有」,而「富有」就是改善生活。它包括令我們生產更多的東西,有更好的工藝。

後來我們發明「錢」這種東西,錢比以物易物更方便交易,幫助我們更容易變得富有,改善生活。我們也把變得富有這概念,轉換成賺錢這概念。「賺錢」這行為,指的是從別人手上取得貨幣,這過程如果是一個大家滿意的交易,那就可以令雙方都變得更富有,同時改善雙方的生活。

可是問題就在這裡產生,因為錢的轉移,不一定是建立在你情我願的交易上。人類社會有另一種東西,叫作權利,擁有權利的人,就是社會認可他能夠取得大自然恩澤的人。不論是政府抽稅、地主收租、收取過路費,還是得到一棵樹長成的果實,這些都是權利。

而權利,可以用錢去買賣。這個過程中,有人「賺錢」,權利也轉移了,可是很可能卻沒有改善任何人的生活。權利之間的買賣,並不是令物資豐盈,也沒有令技術長進,亦不創造多少幸福,它單純就是一種權利的轉移,甚至是賭博。

例如房地產交易的本質,如果不是用來居住,而是用來投資保值的話,他正正是這一類的權利爭奪。雖然看起來有很多交易存在,看起來有很多錢在流動,很多人賺了錢,但客觀而言,就只是一個「收租及售賣權利」的行為在一群人當中流動而已。因為整個社會都重視這權利,它的交易價格就不斷提升,這就是所謂的「炒房」。

它的本質和戰爭、拍賣是沒有分別的,就是投入大量的成本和勞力,看誰競價較高,去爭權奪利——它的特色是,無論價錢衝到多高,這些東西對於生活改善的影響,都不會有任何助益——很多人在房地產賺錢,並不會令我們變得大魚大肉,豐衣足食,一堆人在買賣這些東西時,只是在伸張自己的權利,增加自己在社會總收入中分成的份額。

這樣,雖然有一堆交易,GDP因此而上升,但這反而是變成了一種障眼法。經濟其實已經在停擺,因為我們的生活未有任何改善,甚至是向後退。這時候,賺錢,就不是在發展經濟。

人類為變得強壯而增加肌肉,體重就會增加,但一味增重,增加的卻不一定是肌肉,體重不斷增加,很可能結果是相反的,不僅沒有變健康,還進一步的接近疾病與死亡────儘管我們普遍可以理解,增重不等於健康,但我們卻常常以為賺錢與資產增值,就等同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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