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進裕/從水荒到ESG:除了搶水、限水,也看看前人的分享智慧
進入2021年,除了疫情警示燈號偶爾閃亮著之外,台灣西部從桃園到高雄,各地水情燈號紛紛由藍燈、綠燈轉成黃燈、橙燈,代表著供水情況就越發難以樂觀。農業休耕、減壓供水或減量供水等因應缺水的措施,一一浮上檯面。
接著,媒體紛紛報導水庫出現破紀錄的枯乾景象,用水大戶開始自籌水車,為更進一步的限水提前啟動。而瞭解台灣氣候的專家們多數都憂心忡忡,因為接下來的幾個月,水荒問題必將一直會是新聞熱門標題。
懸在前方的限水壓力
台灣的水源主要是來自水庫或河川,久旱不雨,河川水流自然持續枯竭,水庫存水就成了饑荒時期的糧倉,可以讓人們存有一絲盼望。全台目前水庫有效總容量約20億立方公尺,去年底還有10.35億的蓄水量,但過了120天,水庫蓄水量剩下約4.92億(推估至2021年4月30日),其中還有3.11億是存在北基桃的水庫區內。換言之,北基桃之外的全台各地水庫只剩1.80億的存水量。
依照目前狀況,北基桃水量若持續自給自足,並且開始外援新竹的話,除了壓力最大的中部地區已宣告自4月起就轉成紅燈水情,台灣西部地區大概平均還可以維持30來天的正常使用,也就是撐到5月中旬。倘若能等到梅雨紓解旱象,那是萬分慶幸;萬一梅雨雨情未佳,且氣溫回升更快,那接下來全民等待颱風的心情,勢必更加錯綜複雜。
若水荒持續,已多年未見更大範圍的民生限水、分區供水情景將再次重現。至於產業用水大戶要如何因應,甚至對經濟的衝擊影響,想必不在話下。
ESG時代已來臨
2021年全球談到後疫情時代,還有個很夯的話題,就是跟著股市熱鬧滾滾、在國際投資報告上不斷出現的字眼——ESG。用電腦搜尋可以找到,ESG是「Environmental環境保護、Social社會責任、Governance公司治理」三者的縮寫。如果用最簡單的詞來描述ESG,就是「良心投資」:一個竭心盡力經營本業的企業,即便成長趨勢看好、也有不錯的益本比,但如果不重視ESG,企業價值必定會受到影響。因此,近來包括氣候變遷、新冠疫情等「無差別衝擊」,都促使投資者轉向,從ESG評價中尋找投資標的。
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組織(UNPRI)的成立,就是要推動全球各大投資機構將ESG因子納入投資決策過程內,並且協助簽署成員全面提升責任投資的能力。根據統計,截至2020年12月,全球簽署PRI的企業已突破3,500家,總管理資產規模也超過100兆美元。如果將政府比喻成企業、把企業股東轉換成人民,相同的都是追求永續生存,那ESG的投資策略原則將同樣適用在政府治理。所以,可想而知,能不能展現ESG價值思維的策略,將是接下來整個世代的重大抉擇。
因此,如果我們能運用ESG價值評估原則,來重新檢視台灣面對氣候變遷衝擊下的水荒,或許能找到可長可久、又更合乎效能的答案。
ESG中的環境保護評估標準,可包括企業的能源使用、廢棄物處理、汙染防治、自然資源保護和對待生物/生態的態度等。這樣的標準還可用於評估企業可能面臨的任何環境風險,以及如何管理這些風險。因此,ESG的環境保護價值評估原則,簡而言之就是從「資源掠奪」轉變到「永續利用」。
ESG中的社會責任評估標準,則著眼於企業對待夥伴的關係。例如:是否與擁有相同價值的產業鏈廠商合作?是否將一定比例的利潤捐贈給當地社區,或鼓勵員工在當地從事志願工作?是否高度重視員工(含家庭)的健康和安全?是否考慮到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所以,ESG中的社會責任評價原則,就是將「利潤為先」轉型到「維護公義」。
而ESG中的公司治理評估標準,則是包括企業是否使用準確和透明的會計方法、訊息是否得以充分揭露,以讓股東在重要決定面前做出選擇。另一方面,股東希望企業在選擇執行經營成員時得以避免利益衝突,也不利用政治捐款獲得過分的特權,當然更不可從事非法行為。因此,ESG中的公司治理評價原則,真實的意涵就是要確保抉擇的智慧。
維護公益的分享智慧
「糧食、能源、水」,是全球都面臨抉擇的複雜問題。各國國情與條件不同,都需要從中取捨交換,才能維持生存發展。台灣現在糧食自給率僅三成,但是常常還在喊休耕;能源更是超過95%仰賴外國提供,人均用電量卻是世界平均值的三倍。
至於水的真相呢?處於全世界熱帶風暴必經之路的台灣,每年周邊約有20個颱風通過,若以每年降在台灣島上的雨量而言,是全世界平均值的2.5倍之多,所以大自然條件是雨量豐沛的;但地狹人稠的台灣,如果把降雨量再除以2,350萬人,每人可分配到的水資源還不到全球各國人均的五分之一,實際上的人均年用水量,卻比世界的平均還高出70%。
一旦水不夠用,人們通常想到就是開源,比較少會用管理的思考模式來處理。因此,倘若治理能力不足,乾旱情況就會層出不窮。
如果將ESG標準套用我們在面對水荒問題的各項策略時,就可以感受到目前思考的侷限性。例如:一旦水量不足,優先讓農業停灌,移撥作民生及產業用水,這就是典型以「經濟產值」為指標的思考決策方式,與ESG思維背道而馳。水資源並非不能移撥另用,關鍵是這樣做維護了怎樣的社會公義?對環境永續又有怎樣的助益?而且這整個決策過程中,並未看見準確和透明的資訊揭露,以至於真正的利益相關者無法在重要時刻,做出明智的選擇。
台灣歷史上不乏爭搶水源的衝突,難道沒有值得借鏡的經驗嗎?就以目前最缺水的中部地區為例,開通近300年的葫蘆墩圳自大甲溪南岸引水,豐水期溪水豐沛,因此水圳從豐原一路往南邊的潭子、北屯擴展,另一邊則從豐原向西延伸,造福了神岡和大雅地區,這些良田帶給台中很大的祝福。然而若逢乾旱,東西邊的農民為了搶水,不時訴諸武力械鬥。有紀錄的1767旱災年,爭鬥鬧出人命,死了三個人,因此官府出面調處,於1768年設立「分爭水利示禁碑」公告,不論多麼乾旱,每年農曆二月初二起,東圳都必須讓出十分之三的水給西圳使用,至此才相安無事。
這種農田水利先賢所留下的制度,在水源不足之際仍強制分享,雖然人人都難以滿足,卻可共度難關,進而使社會安定,而非讓社會因水荒而動盪,真是有智慧的治理抉擇。這個制度一方面兼顧各方相關者的利益,二方面治理者用立碑定汴等公開方式,設定明確的時間,分水工事透明可驗證,更像是為ESG所做的超前部署。
(※ 作者:陳翰堂,1095文史工作室研究員、台中科技大學兼任講師。官安妮,1095文史工作室創辦人。本文授權轉載自「獨立評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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