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地震只淪為販賣災害恐懼的工具 | 單信瑜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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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地震只淪為販賣災害恐懼的工具

圖/美聯社
圖/美聯社

在206地震之後,政客和名嘴們爭先恐後地販賣災害恐懼,希望藉之建立或再確認自己的權威地位或先知角色,作為日後從中獲取政治利益的基礎。

政客們述說著自己當年曾經做出的警告,曾經提出但未能實現的主張,乘勢打擊過去的政敵;同時繼續以災害來恐嚇民眾,吸引更多願意奉獻金錢和選票的信徒。

名嘴們對於災害發生的原因指證歷歷,鉅細靡遺地陳列出公私部門的缺失,透過電視螢幕樹立自己的專業地位,乘勢打擊異業,意欲攫取未來的商機。

206地震規模不算小,但引發各地的震度不算大,除了草嶺測站是六級以外,其餘各地都在五級以下。在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的台南市永康區,最大地表加速度只有148 gal (cm/s2)約略是0.15 g (1 g是一個重力加速度,等於980 gal),只是震度五級範圍的一半(震度五級,地表加速度範圍80~250 gal)。依據即時強地動震波記錄估計,地震搖晃的時間大約20多秒。相較於規模7.3的九二一地震,在震央附近的南投縣各地造成震度七級、且劇烈震動超過一分半鐘與無數次的巨大餘震,206地震本身並不可怕。

販賣恐懼的生意

206地震之所以成為政客們和名嘴們藉以販賣恐懼的最好行銷機會,只是因為最主要的傷亡集中在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各家電子媒體都匯聚在這裡,透過電視螢幕不斷地播放來自全國的搜救人員傾全力尋找被埋困的民眾的畫面——焦急的家屬,身心俱疲的形貌,哭泣著、吶喊著的聲音,全都刻進了電視螢幕前民眾的眼裡。

電視上持續變化著的罹難者和等待搜救者數目,記者們以倒塌的大樓和搜救人員為背景,敘述著一個又一個令人心碎的故事。在新聞的報導中,不時另以採訪政客們和名嘴們的片段——土壤液化、箍筋不足、箍筋彎鉤不是135度、鋼筋只有一半、隔間牆拆除、一案建商、借牌建築師、監造不落實、混凝土強度不夠——這些「專業」的指控,夾帶在龐大的情感衝擊畫面之間,成了販賣恐懼的最好手段,並且,對政客們和名嘴們來說,不僅「不花一毛錢」地行銷自己,還藉著販賣恐懼領取通告費。

地震本身、地質條件、基礎構造、房屋結構、房屋使用狀況都只是風險因子,綜合起來導致了災害的發生;既非任何單一風險因子的作用會導致災害,即使綜合效應也不必然引發災害。換言之,即使是在台南市永康區,也可能還有許多類似維冠金龍大樓的建築物並未倒塌。這就像是我們人類,高血壓、膽固醇過高、肥胖本身不是疾病,都只是風險因子,但是加上缺乏運動、長期飲食過量過油、吸菸酗酒,在天氣變化或者是其他內外在條件誘發下,很可能導致心臟病發作而死亡或中風。因此醫生針對有前述各種高風險因子的病人,不會只針對其中的單項做控制,宣稱只要血壓可以控制,其他的就不重要了,心臟病和中風都不會發生。但是藥廠則不然,他們透過對於單一風險因子的誇大,遂行販賣藥品的目的,獲取龐大利益。這些在丹‧賈德納寫的《販賣恐懼:脫軌的風險判斷》中,詳細舉證了許多利用販賣恐懼獲利的事例。

因此,無論是要面對206地震做通盤性的檢討,或以維冠金龍大樓的單一個案來討論,都不應該以反射式的修法提案或制度改善,這只會符合了政客、名嘴以及他們背後的陰謀者們的詭計,讓他們稱心如意。而令人遺憾的是,許多學術界或工程界的「專家」,本身並未謹守「專業倫理」,在媒體上對於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的原因、對於土壤液化和建築物安全的關係、對於建築物受到地震損壞的風險等,做出許多缺乏證據和理論依據的指控和臆測,逾越了專業應謹守的分際,淪為政客和名嘴販賣恐懼的擴音器。

圖/歐新社
圖/歐新社

修法?不若落實既有法令

以行政院會如今通過的「防災三法」來說,在建築法的部分,政府機關的工程本身就有「三級品管制度」,從營造廠本身施工時的自主品管、建築師或工程顧問公司的監造和對營造廠自主品管的查核、業主的抽查和抽驗,三個層級分層負責。此外,許多的營造廠本身通過ISO 9001認證,鋼筋與混凝土等建材也都會由通過TAF(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證的實驗室檢驗。

民間的建築物看起來是只有二級品管,實際上也是比照三級品管的精神。營造廠的自主品管、業主委託建築師設計和監造,這是二級品管。但是如果民眾買過房子、自地自建,或者曾經任職於相關行業,大概也會知道負責任有良心的建商或業主,一樣會派遣員工進駐現場的工務所,隨時監看施工狀況,並對於營造廠的自主管理和建築師的監造進行查核。

此次建築法的修法納入「第三方審查」,看起來可以由第三方公正單位介入,但是實際上對於好的建商來說,只是讓整個過程更冗長繁瑣且讓有心人士有上下其手、藉故勒索的空間;對於不良的建商,任何「第三方單位」也都是圈內人,有搞不定的道理嗎?大家不都是「一家人」?建築師公會不也是建築師組成的?土木技師公會也都是由土木技師組成,看起來跟建築師不相干,要搶飯吃,但以產業生態來說,也實際上是共生互惠的,彼此利益糾纏、盤根錯節。這個制度,看起來立意良善,但實際上也只是讓建築成本提高。要解決問題的方式,其實也只是落實現有的法令制度,對於不遵守法令、未善盡設計與施工和監造責任的廠商和建築師或技師,依法究辦。把更多人納入體系,只會讓責任更模糊不清;一手賺了鈔票、另一手少了責任。

至於都更的部分,簡化辦理程序、維持先前的二分之一門檻不比照其他地區提高為三分之二,並非有利災後重建或都市防災,而只是讓「以防災型都更」為名義的都更,比照士林文林苑之前更容易成案。畢竟,哪個都更案不是老舊建築?只要是老舊建築相對地震災害風險都高!哪個都更不是防災型都更?這樣修法,哪個有都更案在手上的建商會不快樂?

至於在災害防救法修法草案中,新增因天然災害導致房屋毀損的民眾,其房貸與私人債務得以展延償還期限,以及利息補貼、救助金等免稅,政府實際上支出並不多,但面對社會各界給政府和受災民眾龐大的捐款,不是本來就可以拿來這樣運用嗎?只需要在捐款使用管理辦法中把利息補助等都納入就可以了,何必修法做這件事情?簡單說,這只是讓政府看起積極負責、政客博取美名和未來的選票。

如果我們仔細檢視和地震災害相關的應有防救災作為,不應該是以206地震維冠金龍大樓的個案,而是應再次思考九二一地震規模的震災如果再次發生,我們是否已充分做好準備了?亦即以206地震,傾全國搜救人員之力救援單一建築物都只能如此,花了一個星期,現場仍有114名死者,像是九二一地震全國有約二十棟的十層樓以上建物倒塌,九二一過去十六年之後的今天因應能力如何?

圖/路透社
圖/路透社

抗災原則:自助、共助與公助

除了上述對於政客們和名嘴們有直接利益的事物之外,他們還主張過什麼?有人提出要落實建築相關法令制度嗎?針對借牌的建築師、技師或「一案建商」有更嚴格的稽查和處罰?有人提出來對於老舊社區如何進行風險評估,進行優先順位排序,並由政府主動促成真正的「防災型都更」或者將老舊國宅儘快改建?有人提出要落實全民防災教育嗎?有人提出要推廣防災社區嗎?有人提出要強化台灣地震救援能力嗎?

台南市永康區停水二十多天,有人關心和探討原因嗎?有人討論維生管線、關鍵基礎設施在九二一地震之後實際上強化的程度如何?死亡者中有四分之一是學生,除了保險金給付與否的問題和同班同學的心理輔導之外,整個教育體系的防災教育和校園災害管理的狀況是否也該重新檢視?醫療院所、養護機構等特殊場所的地震防災能力如何,除了建築物耐震以外,維生系統、動力與通訊設備的耐災能力影響這些場所的持續運作能力。地震後傳出台積電等南科廠商因此停工或線上的產品受損,影響金額可能達到數十億,有人關心企業的防災能力如何嗎?企業除了消防和工安、環安以外,對於天然災害是否應該在國家的法令制度中也納入民間企業應該遵從的最低標準?

恐懼來自於感性,適度的恐懼能夠讓我們做出正確的判斷、採取正確的行動,過度的恐懼讓我們的理性無從發揮作用,我們只選擇盲目地跟隨販賣恐懼的人前進,隨他們的號令起舞。唯一能和誇大不實的資訊描述以及被製造出來的恐懼予以抗衡的,就是理性。

唯有透過知識和眾多佐證的證據,以及能夠中立地幫民眾詮釋資料、建立論述的「專家」,才能讓民眾累積足夠的理性力量對抗一波又一波襲來的恐懼,做出適當的判斷與選擇,才不會著了那些恐懼販賣者的道,既損失了納稅錢、投錯了選票、甚至於浪費了自己的時間、金錢和情感,卻對自己的安全保障提升毫無效益。如同1995年日本阪神淡路大震災之後歸納出來的防救災原則——自助、共助、公助——在國家災害治理機制極度殘缺的此時,我們只能靠自己,才能和販賣恐懼者以及潛伏的巨大災害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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