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可以改編商標開玩笑嗎?戲謔仿作與侵權的界線
戲謔與侵權,傻傻分不清楚
知名網紅小雷,是個有百萬粉絲的當紅YouTuber,頻道的風格一向以無厘頭且辛辣的作品著稱,她經營的YouTuber頻道「工作不宜」廣受到年輕族群的喜愛。日前她上傳了一段影片〈69物理教授〉,內容是她穿著清涼的比基尼,前往宜蘭挑戰高空彈跳,透過影片向觀眾介紹「地心引力」的邏輯。
在〈69物理教授〉影片發布一週之後,小雷便在自己的社群上開直播,指稱她收到國內知名理工科線上教學公司「96物理教室」發出的存證信函。存證信函中聲稱,小雷在影片節目名稱中使用了他們的商標,且導致購買課程的客戶混淆誤認,甚至有客戶來電痛罵公司出產不正經的內容,已經嚴重侵犯他們的商標權。「96物理教室」也限小雷五天內移除影片,否則將提告究責。
「96物理教室」的發言人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表明公司認為小雷已經踩到公司的底線,這種嚴重侵害並減損公司商標權的行為,必須被有效制止。他們希望讓大家知道惡搞或翻玩還是要有界線,不是網紅開心就可以。
在記者會中,「96物理教室」的發言人表示,他們在教育界辛苦耕耘多年,公司名稱和商標家喻戶曉,一直兢兢業業,用嚴謹、認真的形象,讓家長、學生和客戶持續信任品牌,這背後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體現在品牌的經營上。而如今,品牌的形象受到如此重創及羞辱,實在是令人痛心疾首。
究竟能否分辨品牌是侵權與否的關鍵
「96物理教室」認為小雷所發布的〈69物理教授〉這部影片,不但片名的字體和整體設計,都和公司的商標幾乎一模一樣,還變本加厲更換成不雅的諧音以及清涼裸露的服裝,讓許多有訂閱課程的家長頻頻打電話抗議,指責「96物理教室」這家他們極為信賴的公司竟會拍這種「下流」的影片,意圖教壞大小朋友,實在是令人失望。顯然,由此可看出一般的群眾因為極為相似的字體及設計而有所誤認,足以證明已經超出開玩笑的範疇,是不折不扣的商標侵權。
此外,當大眾實際以「96物理教室」、「96物理」為關鍵字在Google上搜尋時,搜尋結果會出現小雷的這部戲謔影片。因此,「96物理教室」認為有足夠的理由,相信有許多「96物理教室」的觀眾會因為這樣而點進去觀看,增加小雷影片的點閱率,進而讓她獲得YouTube相關收益。
除了取得收益以外,「96物理教室」也收到許多家長的退課申請,並在線上課程平台和社群媒體中接二連三收到負面評價,指責團隊愧為人師。如此情況,顯然就是誤認小雷團隊的影片是「96物理教室」所拍攝的。在沒有任何合作關係的情況下,為了爭取曝光,不惜利用知名商標賺取自己利益,又傷害對方商譽的行為,實在不值得鼓勵。
此記者會一出,網友們議論紛紛,有人認為「96物理教室」大動作的批評不合理,明眼人應該一眼就看得出來,〈69物理教授〉和「96物理教室」應是兩個不一樣的名詞,只不過就是常見的惡搞影片罷了,有必要因此提告嗎?有網友甚至表示,「96物理教室」大動作威脅小雷要提告的方式,實則是抹煞創作自由,還利用大公司的地位來欺負新興創作者。
也有許多網友舉出過往許多人將蘋果電腦或麥當勞的商標翻玩成各類圖示,例如雙面被啃咬的蘋果、變胖變粗的麥當勞……等等,這些知名公司難道有和這些小商家和網友們計較或是尋求司法途徑協助嗎?
創意與自由的展現,戲謔仿作的精神?
在記者會召開之後,小雷決定再次開直播表達自己的看法。她直言這次的影片的確是在模仿「96物理教室」的商標,但小雷認為她是故意要用幽默的方式,去揶揄大公司的商標。小雷表示,這種模仿方式在國外的網路文化中稱為戲謔仿作,且早已行之有年。
例如,在過去國外的案例,有把LV的商標改成狗玩具、在歌曲裡用芭比和肯尼當作男女主角……等等,這些都是國外法院判定合法的戲謔仿作行為。小雷也認為用這種戲謔、嘲諷的方式來創作、表達意見,是每個人的創作自由。如果今天法院禁止這種創作,那未來是不是所有人都不能發揮創意,諷刺那些掌握商標的大企業、大品牌了呢?
小雷認為她可以理解「96物理教室」會不開心,因為在惡搞他們商標的影片中,的確帶有些許的裸露及色情意味,他們會害怕破壞品牌形象。但「96物理教室」公司所有的影片,都是老師正正經經在黑板前上課,而小雷團隊的影片不過就是掛上69兩個字,難道真的會有觀眾如此不分青紅皂白,以為理化老師突然決定穿比基尼高空彈跳,來教導大家地心引力的原理嗎?小雷認為,她的影片根本不會有混淆誤認的問題。
誰攀附誰的商業價值還很難說!
另外,小雷也表示,她並沒有針對本次影片的標題文字或是設計去註冊類似的商標,也沒有拍類似的教學影片,怎麼會傷害到「96物理教室」的商業價值呢?她純粹就是拍個惡搞影片,來讓觀眾開心的創作,「96物理教室」竟然拿商標法來威脅創作者,小蝦米是要如何對抗大鯨魚呢?
「96物理教室」在記者會中,主張小雷是在利用其經營多年的商標的知名度,來增加點擊率、賺更多錢。小雷對此說法嗤之以鼻,她認為網路世代和「96物理教室」的受眾重複比率不高,以這次刊登影片的平台為例,很明顯雙方的訂閱數和影片觀看數都是小雷的高出許多,這兩家公司的屬性非常不同,小雷的觀眾根本不會認為「96物理教室」的課程是小雷拍攝的;反之,為什麼會確信「96物理教室」的觀眾會因此對小雷的影片有所混淆誤認呢?
小雷委屈地表示,她根本沒有道理要收割「96物理教室」的成績。此外,這支影片的瀏覽率和其頻道一般的影片相比,表現得並沒有特別好,還被「96物理教室」指控是要攀附其商標獲得商業利益,從各個面向來看,小雷覺得「96物理教室」的說法都不合理。
律師法律意見(本案法官還未有判決)
律師認為如果進到法院審判程序中,小雷的影片被認定侵害「96物理教室」的商標而敗訴的機率很大。
主張理由
1. 商標戲謔仿作的界線
商標法的目的,在保障企業或公司行號對商標的使用,避免他們的商標利益受到損害。但這並不代表商標法就不尊重創作自由。事實上,只要被拿來戲謔模仿的商標可以明顯看得出不同,還能傳達有意義的價值,那法律就不會認為這侵害了商標權。
從這樣的標準來看,惡搞影片〈69物理教授〉上架後才一天,「96物理教室」就接到將近100通的家長抗議電話,而且確實有退課申請和負面評價湧現,指責他們拍的影片不適合小孩觀看,可見民眾確實會產生混淆。這樣的商標模仿明顯沒有做出差異,反而嚴重傷害了「96物理教室」的商譽。
2. 是否有表達矛盾對比訊息
在Google上搜尋「96物理」這些關鍵字時,的確會跳出〈69物理教授〉這部影片,表示小雷確實有因為模仿物理教室的商標獲得實質利益,這對小雷非常不利。
最後,從小雷的影片還有她自己的說法來看,她並沒有要藉此諷刺或表達什麼觀點,只是單純想搞笑,這部影片就很可能被認為只是一個商業產品。要法院為一個商業產品,犧牲掉「96物理教室」的商標權利,實在不合理。所以從專業角度判斷,這個案件若上到法院,小雷因為商標侵權而敗訴的機率很大。
人民法官你怎麼想?
A:網路世代根本沒有人會看「96物理教室」的影片,自然也不會有因為小雷的影片而混淆誤認的情形發生,這是戲謔仿作不是侵權。
B:企業和公司對於商標的維護和商譽建立都需要成本,不能以開玩笑為由就任意侵害受到法律保護的商標,小雷做的行為就是商標侵權。
法律與反思
1. 在享受創意展現的同時,也尊重他人創意的成果
在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法律爭議中,要明確劃出一道界線來判斷誰是誰非,往往都有其難處。為了要保障大家的創意展現以及智慧結晶,就必須留下依照個案不同狀態來判斷與考量,而創作者在表現自己的創意時,也應換位思考,尊重他人或企業所享有的商標權利。
2. 新興與傳統的看法衝突
每個世代中所重視的價值觀與習慣的媒體平台都不同,不能單單以一個世代受眾的重視的價值和偏好來完全否定他方所重視的事。無論是自由前衛或保守穩重,要能夠以共同遵守的法律作為基礎,才是一個共榮的社會該有的情貌。
※ 本文摘自《What The 法:法律誰說了算? 若你是法官, 你會怎麼判?》,原標題為〈改編商標開玩笑,可以嗎?〉。
《What The 法:法律誰說了算? 若你是法官, 你會怎麼判?》作者:公共電視、法律白話文運動繪者:石芯瑜、蔡佳錡、陳濯緯出版社:時報出版出版日期: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