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兒虐悲歌,從完善嬰幼兒照護體系開始 | 甘獻基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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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兒虐悲歌,從完善嬰幼兒照護體系開始

圖/歐新社
圖/歐新社

日前新聞報導臺南市女童遭虐致死案,加上月初披露的新北市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虐待幼兒蘆洲父親因細故對小孩妻子施暴等新聞,這些涉及嬰幼兒的悲劇,總是牽動社會大眾的敏感神經,對有小孩的家長來說,更是感同身受。

逝者已矣,我們祈願被害人安息,其家屬也能從悲傷中儘快復原。從社會工作專業以及社會政策研究的角度來說,集體或是個人私刑暴力的方式私了,都無益預防悲劇再度發生。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對施加暴力者採修法處以重罰,僅屬後端公共制裁治標的手段,政府與民間的通力合作,以降低各種人倫悲劇發生的可能,才是未來治本的修補藥方。

危機總是轉機,我們的立法及社政單位,不妨趁此民氣可用的機會,一起檢視目前社會安全網是否完善,又有哪些(小)地方留待修補,在連日來的數起兒虐案中,真正提出具體改善的措施。

悲劇,往往是不同社會風險累加的結果

學理上來說,生育小孩也是一種風險。生育小孩會增加家庭的經濟負擔,若父母沒有足夠的金錢儲蓄,或因學歷因素而缺乏工作機會、工作時數,甚至因身障因素降低工作能力,或即便有工作但報酬甚低;一旦如此,這樣的家庭很容易陷入經濟安全不足的風險之中。如果再加上生父母的家庭關係不穩、家庭支持體系不足,或如因離婚喪偶而成單親家庭,將有極高的機會成為高風險家庭。

以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虐待幼兒案來說,家中如果養育2歲以下的嬰幼兒,尿布奶瓶等基本開銷、托嬰中心或保姆的收費,加上工作接送小孩的必要交通費用累積下來,幾乎等於一份基本薪資的收入。而由公共財政支持的公托目前仍然容量不足,大多在職家長得將嬰幼兒送私托或交保姆托育,相減權衡之後,不少媽媽乾脆辭去工作自己在家帶小孩最省錢。

這也不表示經營私托就是賺錢的生意。由於托嬰中心有師生比上限,收費訂得太高會影響家長送小孩來的意願,收費收的太低又可能無法反映成本。尤其托嬰中心大多位於住宅區與金融商業區的交界地段,房租大多不菲,扣完人事與耗材成本後,當然聘僱不起更多托育人員輪替,只求符合法規最低要求就好。換句話說,私托照護人員長期高工時工作後,耐心大減、對小孩惡言相向,也不難想像。

再以臺南女童遭虐致死案來說,從新聞報導中的資訊解讀,生母因未成年所以移送少年法庭。而未滿18歲就有一個快2歲的小孩,也就是說生母15歲國中畢業後就懷孕,換言之,當別的同齡女孩還在青澀的少女時期時,她已經生了小孩,這時有無辦法繼續求學或是否有能力找得到工作機會都是大問號。而小孩的生母與生父分居,生母得和其他家人一起照顧小孩(因資訊有限,僅屬推測),綜合目前媒體上已揭露的資訊來看,該家庭組成已屬典型的高風險家庭了。

圖/路透社
圖/路透社

加強嬰幼兒及母親照護系統減少風險

標定出風險所在之處後,降低風險發生的機率,或是盡可能將風險分散,即為要務。

以全國3歲以下托嬰中心容量不足來說,提供協助的政策包含以下4點:

  1. 鼓勵大企業自建或與其他企業合作共同成立私立托嬰中心、幼稚園,或是在科學園區、商業園區中鼓勵成立托嬰中心、幼稚園。企業因此增加的支出給予列計成本、甚至予以減稅優惠。
  2. 鼓勵私人在高密度工作人口集結地區(住宅區、科學園區、商辦密集區)興辦托嬰中心、幼稚園,由政府出面提供園區土地或是公共產權的建物(公辦民營或是最近推行的準公共化托兒所);或是在熱點地區給予減租、減稅、電費折扣優惠,降低私托的營運費用,從而鼓勵降低托嬰托兒的費用,讓家長在工作與照顧嬰幼兒之間取得平衡。
  3. 政府目前也在努力增加公共托兒中心、幼稚園的容量,如果善用因為少子化而閒置的小學校舍教室改裝成公立托兒中心、公立幼稚園,應該可以改善偏遠地區托嬰托兒容量不足的窘境。
  4. 最後,上述的托嬰中心或幼稚園,特別是公托公幼、準公托公幼,因配合家長們的工作條件,提前或延後托嬰托兒的時間,這會增加人事成本,但如果政府能酌予補助或是用減稅鼓勵措施,應能改善家長們兼顧工作與養育小孩蠟燭兩頭燒的困境。

同樣的,養育嬰幼兒的父母們也應該成為公共資源關注的對象,可以考慮改進的項目至少有以下3點:

  1. 對有工作的婦女來說,考慮在《公務人員服務法》及《勞動基準法》增加產前產後休假的天數,特別是增訂胎次增加條款,如懷雙胞胎或懷孕第二胎以上者加給休息天數。讓媽媽們能既獲得休息也還能保住工作,不用擔心因生育小孩而面臨失業的困境,從而不會讓家庭減少經濟來源。政府也應該政策性的鼓勵倡導友善孕婦的職場文化,讓企業界落實產假、育嬰假等友善孕婦的政策。

    實際面來說,如透過政府補助勞保給付,讓員工請育嬰假的同時,雇主可以將人事成本轉去僱用其他人力,或可降低職場人力吃緊的狀況,或是減少缺席職員工作量轉嫁到其餘職員身上而導致的職場嫌隙、甚至歧視的職場現實。
  2. 增加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的育兒補助金額,及盡量放寬領取門檻,才能真正達到補助因為照護小孩而減少的工作收入,從而減輕父母因迎接新生兒而增加的經濟負擔。
  3. 未婚尤其未成年少女懷孕時,學校輔導老師、醫院或政府的社工師應盡可能即早將其列入通報追蹤關懷對象,安排地區的衛生所或醫院護理人員到家訪視,提供產前產後的護理與育嬰需求。必要時,應協助聯繫家族親屬的支持、整合官方資源,協助申請補助、安排托嬰中心等,讓未成年的小媽媽在學業、求職以及照顧小孩之間能取得平衡。

以上這些建議內容不少是老調重彈,學者先進們早已呼籲多時,也是不少醫政、社政、教育界前輩們正在努力的項目。但普遍來說,各界的感想往往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人力不足、資金不足、設備皆不足。

做與不做,一念之間

但是,做與不做也只是一念之間。

相較其他政府部門,如交通部造橋鋪路、國防部造軍艦、文化部蓋大型藝文中心等看得見的硬體設施裝備,社會工作(目前大多是衛福部主掌業務)如果做得好,就是「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難收有感施政之效。畢竟,即便社區中沒有受虐兒、沒有家暴婦女是理想上的狀態,但卻使得新聞社會版面了無生趣。也正因為這樣的特性,讓社會領域的政策很容易被輕忽、忘記,或是變成選舉支票,選舉結束自動跳票,社工師彷彿只有在重大社會新聞事件時,才如被「召喚」的神奇寶貝般,躍上報紙頭條版面。

這是不對的。

如最近政府在育兒政策上加強資源,日前才公布,去(107年)年稅收預見賸餘上看300億元,這數字對社會政策議題來說實在不算少,蔡英文總統與行政院陸續表達要將資金挹注在弱勢議題上的想法,這是我們樂見的發展方向。

也期盼立法院在修法重懲施暴者之餘,能多廣納社會領域的政策建議,修法協助、鼓勵、支持建立整套嬰幼兒照護體系所需的官方與民間力量,而非僅在憾事發生後,再來期待司法給予嚴懲,緩不濟急。讓社會新聞版面「無趣」,應該是我們要一起努力的目標。

圖/路透社
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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