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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甯予/像人一樣地說話:AI聊天機器人能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嗎?

「複製人」入侵

2016年12月19日,川普打敗希拉蕊拿下美國總統大選的勝利,完成了政黨輪替。這對民主國家而言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政治過程,也是一次反映民意的民主選舉。然而後續有許多研究指出,當時美國輿論其實受到了大量來自俄羅斯機器人假帳號的操控,約有四十萬個推特帳號疑似機器人(佔了當時觀察的所有帳號的15%)發表了約三百八十萬則發文(佔據所有言論的19%)1,它們假裝自己是「真人」,透過不斷散播假消息、製造輿論假象以及推廣特定的政治意見(簡單來說,就是帶風向)甚至騷擾政敵記者,進而對選舉結果造成深遠的影響2

在此之後,機器人的言論問題受到更多人關注,有些人主張應該管制機器人言論,或是要求它們顯示自己是機器人的身分3;有些人則主張機器人也享有言論自由,因此我們不應該輕易侵犯他們的權利4

當學者爭論該如何應對這些嶄新問題,科技沒有慢下腳步,ChatGPT如今已在短時間風靡全球,證明了對於未來的機器人而言,「說話像人類」一點也不是難事——甚至有時候,他比許多人類都還懂得怎麼說話——這使得原有的問題變得越來越迫切,民主與公共輿論也持續暴露在科技風險之下:如果有心人士繼續利用聊天機器人來製造輿論、混淆視聽,我們該怎麼辦?

有鑑於此,我們最好在機器人(以及機器人背後的主使者)變得太過聰明又氾濫以前,先想清楚這個問題:聊天AI究竟有沒有言論自由?

權利主體的問題

AI享有言論自由嗎?這看似是一個常見的「言論自由範圍」的提問,但值得釐清的是,這個問題跟「色情、仇恨言論享有言論自由嗎」不太一樣。後者關注言論內容,問「政府是否應該管制色情、仇恨言論」5,而前者關注發言者,問「AI是否是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主體」。

權利主體意指權利的享有者,人類毫無疑問已經是言論自由的權利主體,只不過我們不確定是不是人類的任何言論都可以享有自由,或是大部分享有自由,只有少部份(比如色情、仇恨)需要管制。相較之下,AI的問題還沒走那麼遠,我們可能需要先釐清AI究竟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權利主體,才能討論其他的管制問題。

從這個角度來說,就算AI沒有言論自由,也不意味著我們要禁止所有AI的所有言論,而是如果有一天,我們真的需要管制AI的言論,那這份管制就不需要在哲學上承擔太大的論證責任,也不必在法律上面對太嚴苛的違憲審查——因為這管制不會真的侵犯到誰的權利。

言論自由的價值

如果AI要擁有言論自由,那麼它至少得在一種言論自由理論上站得住腳。這裡的言論自由理論,是指「解釋言論自由價值何在」的理論,一般來說分為三種:自主理論、意見市場理論,以及民主健全理論6。以下將逐一分析。

自主理論

在許多自由主義或現代法體系的脈絡下,人類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而人類之所以擁有權利,則是因為人類擁有某些心靈特質,如意志、理性、感受、自主性或人性尊嚴,進而擁有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7,使得人類應該要被不可侵犯的「權利」所保護8。言論自由的自主理論就是基於這一思路。

在這裡,由於自主性(或其他心靈特質)有內在價值,因此相較於另外兩個言論自由理論發展出的權利,這一思路的權利更具內在價值。

人自身就有價值 ➞ 這些價值受到權利保護 ➞ 權利自身就有價值

又由於自主性(或在某些脈絡裡的人性尊嚴)是獨特的,因此在一些理論裡,就連動物都不見得在法律或哲學上享有這樣的權利,這也是為什麼大部分權利往往專屬於人類。

如果是這樣,AI恐怕無法享有權利。畢竟儘管AI在許多領域變得十分高明,但可以確定的是,它們仍然還沒有任何心靈特徵9。這並不是在說,AI沒有任何工程學上的「自主性」,在技術成熟的今天,許多演算法當然擁有不依賴人類、自行運作的自主性。但在心靈、道德意義上的自主性,它們確實一無所有10。而除非突破這個科技侷限,否則我們仍然可以說,它們無法透過上述的思路獲得任何權利的保護——包括言論自由。

意見市場理論

意見市場理論認為,言論自由之所以值得保障,是因為如此才能促進討論,而討論越豐富,我們就越能檢驗彼此的說法,進而更接近真理。

然而在某些學者眼裡,這是言論自由最有爭議的一條思路。除了因為「言論自由」與「得出真理」之間的因果關係還有待商榷外11,在言論成本極低、假資訊滿天飛的時代下,我們的確也越來越不能保證,意見的自由市場能幫助我們接近真理。

不過,就算假設意見市場理論是對的(也就是說,假設言論自由真的能促進我們發現真理),也不必然支持AI擁有言論自由。因為依照前言提到的可怕經驗,我們所忌憚的AI,主要是指受到特定政治利益團體掌控、散播特定政治言論的AI。這種AI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特定人類團體的傳聲筒,它們並不會說出更多「與人類不同」的言論,反而是覆述特定人類族群的言論。如果是這樣,開放AI發言並不會幫助、反而還會阻礙我們發現真理。

民主健全理論

這一理論跟意見市場理論一樣,是以工具性的角度來理解言論自由12,認為言論自由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它使公民得以自由地表達政治想法、交換意見、進行論辯,進而使民主程序更健全、更正當。

然而在這一思路下,AI獲得言論自由的機會比上述兩者還更為渺茫。就如文章前言所說,許多研究表明,俄羅斯在2016年透過政治性聊天AI假扮人類帳號,散播大量假資訊與特定政治意見13,嚴重極化(polarize)美國的政治社群,也破壞了民主選舉的公平性,顯然對民主健全沒有任何幫助,且有使民主淪為民粹政治的危險14

除了這一臭名昭彰的案例,還有一個更根本的理由反對透過民主健全理論賦予AI言論自由:AI根本不是民主社會裡的公民,也不是利益或權利持有者,它們不需要為自己發聲或倡議,也沒有任何參與政治討論的必要,因此排除它們的聲音並不會違反民主正當性。

相反地,由於政治性AI通常是由具備一定資本的團體(如政黨、國家或財團)操控,因此開放AI發言,等同於是讓資源更多的人擁有更大的政治聲量,加劇社會的不平等15

也許有人會試圖辯護說,有錢人能花錢買廣告,讓自己想宣傳的東西(不論是商業的還是政治的)有更高的曝光度,是現代社會裡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然而機器人的案例與一般廣告其實有很大的不同:機器人會假扮成「真人」,當他們提出某些訴求或論點時,我們會以為這是某群真人提出的訴求與論點,進而影響我們對整體問題的思考16

舉例來說,如果有政治人物想支持「兩岸一家親」,他當然可以買廣告張貼自己的海報或推銷自己的文章;但若他能操縱機器人大軍的言論,我們就會在網路上看到一大群帳號在鼓吹「兩岸一家親」,讓我們以為社會上有很多人這麼想,進而使得一個人的觀點被多人放大,破壞了正常輿論的公平性。

另一種思路:是誰在說話?

綜上所述,言論自由的三種基本理論目前都沒辦法幫助AI獲得言論自由權利,甚至若繼續分析,可能會發現不僅是不存在支持性理由,而且還存在許多反對理由。

不過,這篇文章並沒有完全處理機器人與言論自由的所有問題。事實上有不少學者主張另一種思路來保障機器人言論:機器人言論應該被視為人類(工程師、他的企業或其他)言論的延伸。因此限制機器人言論,就同時是在限制人類的言論。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要保障人類(如工程師)的言論自由,我們就必須同時保障機器人的言論自由。

這一說法繞開了本文的所有攻擊,是保護機器人言論一方強而有力的論證,但由於篇幅有限,本文只就「機器人可否作為言論自由權利主體」作討論。未來若有機會,我們也許會繼續在「機器人說話=工程師說話嗎?」這一問題上,提供一些哲學看法。


 

  • 文:柯甯予,台大法學研究所碩四,興趣是法政思想、文學與AI。
  • 更多:WebFB

  • Alessandro Bessi and Emilio Ferrara, Social bots distort the 2016 U.S. Presidential election online discussion.
  • Samuel C. Woolley, Bots and Computational Propaganda: Automation for Communication and Control, from social media and democracy; Lawrence Lessig, The First Amendment Does Not Protect Replicants; Richard L. Hasen, Cheap Speech and What It Has Done.
  • Lawrence Lessig, The First Amendment Does Not Protect Replicants.
  • Madeline Lamo, Ryan Calo, Regulating Bot Speech;​​​​​​Toni M. Massaro, Helen Norton & Margot E. Kaminski, SIRI-OUSLY 2.0: Wha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eveals About the First Amendment.
  • 這裡還能細分為言論自由的「涵蓋」與「保護」兩種問題,不過這兩種問題都與本文的適格者問題有些許不同。
  • Robert Post,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and Free Speech; James Weinstein,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as The Central Value of American Free Speech Doctrine.
  • 有些建構論者可能不會這麼看待,例如Korsgaard, the source of normitivity.
  • 在機器人權利議題上,有許多學者不支持透過這種路徑思考機器人權利,而應該從「人類如何對待物體」的工具性角度來思考物體權利。參考Vincent C. Müller, Is it time for robot rights? Moral status in artificial entities.但礙於篇幅限制,本文無法檢視這一主張。
  • Abeba Birhane, Jelle van Dijk, Frank Pasquale, Debunking Robot Rights Metaphysically, Ethically, and Legally.

  • 甚至有論者主張,我們不應該製造具有道德地位的機器人,例如Joanna J. Bryson, Robots Should Be Slaves.
  • Frederick Schauer, free speech: a philosophical enquiry.
  • 但在某些理論裡也不完全是如此,因為民主某種意義上是「自治」的體現,而自治在一些重視積極自由的共和主義理論裡也是自主性的核心。
  • Tim Wu, Is The First Amendment Obsolete?
  • Mark Coelkelbergh,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AI.
  • 言論自由的平等要求是另一個大議題,可以參考Jeremy K. Kessler,David E. Pozen, The Search for an Egalitarian First Amendment.
  • Abeba Birhane, Jelle van Dijk, Frank Pasquale, Debunking Robot Rights Metaphysically, Ethically, and Leg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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