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仔聊齋(十七):古有「何不食肉糜」,今有高檢署「何不積極結案」 | 吳忻穎 | 鳴人堂
親愛的網友:
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建議您提升您的 IE 瀏覽器至最新版本,感謝您的配合。

檢仔聊齋(十七):古有「何不食肉糜」,今有高檢署「何不積極結案」

示意圖。 圖/歐新社
示意圖。 圖/歐新社

天下荒亂,百姓餓死,帝曰:「何不食肉糜?」(《晉書.惠帝紀》)

新冠疫情大流行,政府與人民擔心群聚、地檢署難以開庭,高檢署曰:「何不積極結案?」(民國/台灣.高檢署公文)

高檢署的現代晉惠帝之問

今年5月起,國內本土新冠疫情加劇,全國進入三級警戒,中央與地方防疫政策均強調避免群聚,在緊張氛圍中,全國各地檢署也暫停了非急迫的庭期,並採取居家辦公措施。

然而,庭期停擺也就罷了,不少檢察官在此時紛紛發現,檢方根本沒有準備好支援居家辦公的軟硬體設備,遠端連線的建置付之闕如,導致檢察官無法居家查詢資料,霎時兵荒馬亂,檢察體系資源不足與設備落後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1

法務部在2019年底製作的華而不實「科技偵查」大內宣廣告立刻被看破,淪為一場笑話。雖有世界各國過去一年疫情的前車之鑑,但事實證明,檢察行政系統根本沒有所謂的「超前部署」,法務部的無所作為也引來不少檢察官、書記官等偵查機關職員的不滿與批判。

檢察行政系統的昏聵無能,導致檢方許多工作在驟然升溫的疫情中陷入紊亂,雪上加霜的是,在這個青黃不接的時期,檢方高層關心的不是如何與法務部溝通、改善檢察體系的設備、研擬遠距辦公兼顧偵查不公開與資訊安全的辦法,反而專注於各地檢署結案數的報表,於2021年6月21日以「檢研己字第11011003310函」將各地檢的收案與結案報表作為附件,發文至全國各地檢署,要求各地檢署「督導檢察官妥適辦理相關案件」,並在說明欄第二點強調「因國內疫情嚴峻,偵查未結件數明顯偏高,請督導所屬同仁積極結案,以免疫情趨緩後,大量未結案件影響當事人權益」。

如今的檢察體系升官圖充滿弊端,多數升任高檢署及其分署的檢察官(也就是俗稱的「二審檢察官」)已經脫離第一線辦案,其中不少也不願意再回到第一線辦案,汲汲營營醉心於人事升遷,這已是法律圈內公開的秘密。

而這些久不辦案的資深檢察官們,不顧疫情中的現實以及體系資源問題,看著報表,出張嘴對著第一線檢察官指手畫腳,只想著要結案來美化報表,卻忽略了:在中央與地方衛生主管的防疫政策、人人害怕群聚的情況之下,檢察官要如何大量傳喚當事人到庭開庭調查證據?偵查中的案件在現行法制程序規範不備、避免串證與偵查不公開的考量下,要如何「隔空開庭」?又要如何在地檢署儘可能避免實體群聚開庭的情況之下,既「維護當事人權益」又「積極結案」?

這等重現近2,000年前「何不食肉糜」的荒謬現象,其實也不是高檢署開天闢地第一樁,反而是檢察體系長期以來不重視辦案品質與資源,只看表面數字文化的展現,堪稱當年「200件」事件——要求手上未結案件逾200件的檢察官寫報告,卻不顧某些地檢署每個檢察官每月收案量多達上百件——的再進化。

這樣的公文,當然引起不少地檢署檢察官的反彈與抨擊,對此,高檢署的說法竟然是:「發文的對象是檢察長,用意是提醒」。然而,偵查檢察官許多結案進入停滯期的根本原因在於「無法開庭」、「居家辦公的網路建置付之闕如」,此外也必須考量偵查不公開的法律規範(視訊技術恐有側錄而導致偵查外流之虞),再加上諸多偵查調查程序的現場活動等需求,在疫情期間變得困難重重,高檢署光是一紙公文唸咒似地「提醒」,就能具體、務實解決困境嗎?

打小孩給誰看?

就在以上這紙公文令檢察官大感不解之際,沒過幾天便有媒體報導新聞,再度透過媒體將「積案」問題輿論化。而這則新聞出現的時機也很微妙,因為6月下旬正是國內疫情升溫、三級警戒長達一個月,行政體系在民意沸騰下受到不同意見者的質疑,長達一年多「法治蒼白」的問題也不斷被法律學界與實務界批評,身為行政院下「法務行政」主管機關的法務部,自然也難逃「能力不足」之譏。

在這個我國行政體系面臨重大壓力的時機,只要稍有遠見的國民都知道當前行政體系的要務是什麼,媒體卻偏偏傳出「部長要求揪懶檢」這等看似大刀闊斧「司法改革」的口號,要如何不令人多作他想呢?

台灣法務部與檢察高層讓人詬病的體系文化,除了謎一樣的「升官圖」、「官越高、責任越輕、『幹話』越多」等官僚習氣以外,還有行政院與法務部施政不力、出現醜聞,而面對媒體與輿論壓力時,動輒「打小孩給大眾看」的轉移焦點手法。2

更值得注意的是,「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下稱「檢審會」)在討論基層檢察官的考核與獎懲事項時,某些針對「特定檢察官」的「特定內容」時常會「不經意地」外流給「特定媒體」,而該特定媒體或記者與法務部、檢方高層關係良好,更是圈內公開秘密,這種法務部、檢方高層與特定媒體糾纏不清、相互為用的曖昧關係,耐人尋味,也讓人疑惑,這些掌握人事權的高層到底還記不記得「檢察官」的使命與定位。

「檢審會」是依《法院組織法》第59-1條規定在法務部設立的委員會,功能為審議高檢署以下的檢察官與主任檢察官之任免、轉任、遷調、考核及獎懲事項。而檢審會有關檢察官人事與獎懲的以上決議,應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後公告。

檢審會討論的考核與獎懲案中所涉及的檢察官,未必全然都是「有問題」的,因為不能只從數字報表、他人檢舉與指摘來判斷個案的情況,而要實質判斷其執行職務的狀況,所以討論過程中所提到的內容,未必都是經過調查後確定的懲處事由。

然而,某些根本不具有建設性的內容卻總是被特定媒體、記者誇大報導,且這些報導對於當事人往往造成很大的傷害,也可能對民眾造成先入為主的第一印象,縱然事後澄清,反而讓不明就裡的大眾覺得「官官相護」、「輕輕放下」。

在官場中迷失的檢察高層,可還記得檢察官本分?

在我國檢察體系越形扭曲的「升官圖」3裡靠著「宮鬥大戲」一步一步往上爬、掌握權力的人,往往占著高位,然而其中某些人的使命感與實質工作能力卻令人懷疑。

最麻煩的是,太多位高權重之人濫用「檢察一體」,把本來應該是內部合法性監督的機制,當成服膺權威的工具,假借「監督」之名行「打壓基層異見」之實,或是在主政者需要時,透過媒體報導來轉移民眾關注的焦點,藉機收割「司法改革」美名。尤有甚者,連屬於檢察行政、無權過問檢察核心事務的法務部,也三不五時對著媒體放話干預檢察官辦案,4大吃檢察獨立的豆腐。

而這次疫情中,高檢署掛念「結案數報表」的一紙公文,以及某些媒體報導法務部拿檢察官開刀等一連串時間點上的巧合,更是完美演繹了我國法務行政與檢察體系中那些「升官上位的人」的嘴臉。也不免令人感嘆——法務部與行政效能、檢方高層與第一線辦案的距離,要是和他們檯面下與媒體的距離一樣親近就好了。

《法院組織法》所賦予人事決定權的檢審委員、《檢察官倫理規範》所賦予法律守門員使命的(主任)檢察官們、有機會調法務部辦事的檢察官們,如果不記得自己(曾經)是個「檢察官」、不記得法律所規定的檢察官圖像是什麼樣子、不記得法律所規定的檢察機關任務是什麼,反而在官場洪流中忘卻初心、背棄使命、拋棄檢察學理,那麼,台灣的檢察體系就不可能有救。

至於已非檢察官、從事政務職的法務部官員,如果背棄了法律專業,而醉心於奴顏婢膝地服務於政治,那麼,我們也沒辦法期待務實的司法改革了。

  • 這些批評聲浪不僅是檢察官私下批判,許多檢察官曾多次公開建言,更曾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下稱「檢審會」)中為檢方民選委員所提出,在檢審會一次會議中,不少委員不約而同的表示地檢署的檢察官們都很焦慮疫情中的辦案問題,在疫情之初,不少檢察官便多次表示居家辦公、遠距連線的設備需求以及相關法制建設的應對之道,然而未見法務部和高檢署有什麼具體成效。
  • 類似的運用媒體轉移焦點手法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今年初「石木欽案」延燒而經媒體批載的「權貴死亡筆記本」爆發後,接受富商飲宴、收受「客製化襯衫」等餽贈的名單涉及前法務部次長、現任檢察長、高檢署檢察官等在檢察體系內「位高權重」 之人。沒多久後,便有報導〈破紀錄!法務部祭重手21名檢察官吃「考丙」〉刊出,不明就裡的外界人士一看到新聞標題,或許在「仇恨司法」的情緒中拍手叫好,大讚法務部有魄力。然而,媒體與群眾似乎忘了,那些和權貴抱在一起吃香喝辣還收襯衫的司法官,如今似乎高高在上,不是這些被檢討的基層檢察官。參見〈檢仔聊齋(十六):辭職治百病?離開不是逃兵,是換方法改變體制〉。
  • 關於檢方「升官圖」的問題,〈檢仔聊齋〉系列有多次舉具體事例而予以描繪,礙於篇幅於本文不再贅述。更完整的描述與分析請見吳忻穎(2021),《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一部第五章〈要升官,首先要忘記信念〉。
  • 此類案例不勝枚舉,例如2017年7月的空服員罷工事件,法務部官員竟然向媒體放話「責成」轄區地檢署查辦罷工空服員,令人費解。詳見拙作〈檢察獨立、檢察事務與檢察行政——傻傻分不清?〉(PNN)。

留言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