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警政高層「行銷」指令:是上命下從,還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 吳忻穎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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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警政高層「行銷」指令:是上命下從,還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來與警方執法適法性爭議有關的新聞頻繁佔據媒體與社群網路版面,因應各種輿論意見,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警局高層也頻頻「出招」,發布各種新聞和指令,但這些看似迎合網路聲浪的指令卻反而招來更多批評與訕笑。例如,因應日前的網路聲量看似一面倒的「瑪莎惡徒」毆人案,警察體系除了祭出各種自亂陣腳但卻無助於解決社會問題的「專案」以外,內政部長和警政署還提出「球棒註記」政策,指出「未來若查獲車上有球棒者也將於警政系統註記」,不但引發警界內部質疑法源依據以及此等指令造成基層在第一線執法的困擾——「到底憑什麼查扣甚至註記人民車上放置(法律並未禁止持有的)棒球棒?」「未來第一線該怎麼依法執法?」——更有媒體以「網友罵翻:低能政府」入標提出充滿諷刺意味的批評。

行政機關背棄專業而一味迎合網路聲量、無視法律規範而力圖展現「愛與鐵血」的舉措,為什麼反而不被民眾買單?或許,這要從如今淺碟的網路文化說起——網路聲量代表的不見得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民意——那些看到表面的新聞描述而不假思索敲鍵盤發洩情緒的群眾聲量,未必代表多數意見,或許多數懂得思考的民眾根本不願意浪費時間在社群網路或媒體網站下方匿名留言,因此網路上剩下的,便是充滿情緒化、意識形態、偏激又欠理性的風向,政府機關迷失在網路表面的風向、甚至不惜放棄專業與法治的下場,便是招來更多的批評。

因應各種輿論意見,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警局高層也頻頻「出招」,發布各種新聞和指令。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因應各種輿論意見,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警局高層也頻頻「出招」,發布各種新聞和指令。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拋棄專業的代價:操作風向、反被風向操作

筆者日前為文〈「瑪莎惡徒」毆人案:問題非縱放人犯而是「仇富情結」背後的社會正義〉探討該起事件涉及的法律問題與社會現象。該事件發生後,媒體和社群網路上的討論逐漸變調,不是就事論事的理性討論實體法律、執法程序,也不去剖析群眾情緒之所以對於「富少」逞凶感到厭惡的癥結點,反而開始走向「鍵盤柯南」的各種獵奇、八卦腥羶走向,各種事實真偽不明的「聽說」宛如八點檔大戲在網路上演。

群眾的憤怒另一個宣洩口是執法卻「公親變事主」的警方,這樣的情緒其來有自——與警政高層長期以來「小編文化」大肆宣揚的「愛與鐵血」形象有關,這種把辦案程序「戲劇化」甚至「綜藝化」的錯誤形象設定,使得大眾對於警察存有「不管法定程序、只滿足大眾情緒」的想像。

人們看慣了新聞畫面中警察當街對(根本沒有犯罪的)少年踹頭濫抓外籍工作者(甚至還抓錯,將本國籍教師誤認為外國人而濫行發動盤查)、當街暴力毆打被告「連呼九巴掌」、當街攔錯車還對無辜民眾開槍、違法搜索1、甚至偽造文書向法官和檢察官騙拘票、騙搜索票大搞違法拘提搜索的「騙票案」等宛若虛構電影情節的荒唐情境,人們不思考這樣的執法是否有違法治國原則,反而長期以來被踐踏正當法律程序的「重口味」餵養,而覺得「抓壞人抓得好」,因此當本案被告是個開名車的富豪,但警方卻沒有如同以上畫面的抓人時,再加上長期財富分配不正義,社會壓抑的情緒一瞬間爆發。

某種程度上,警方這次所面對的輿論砲火,根本是警政高層「自作自受」。然而,我國內政部與警政署等警方上級機關竟然不反省過去執法的問題,反而在逐漸失焦的輿論砲火中,踐踏警察專業,想方設法再繼續與媒體相互為用2,揮霍警政資源「變出」各種根本無法治本的的「專案」,一方面轉移焦點,一方面為某些政務官在媒體前「刷存在感」,圖謀日後官場上的青雲之路。基層為這些既不能治標更不能治本、法源依據有問題的政策奔走,不但浪費警力,更是浪費納稅人的稅金。

最後,這些問題沒有被根本解決,而是埋藏在國人向來熱度三分鐘的健忘習慣之中;相反地,那些在政治舞台中作秀、刷滿存在感的官員卻因此得到了利益,成功獲取群眾盲目的叫好與關注、站穩下次選舉的舞台。直到下次類似悲劇再現時,警察機關勢必再次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鍵盤音量攻擊,再次使出操作風向、又反被風向操作的「政府—媒體—群眾」互相愚弄之術。我們的社會問題,也就無窮無盡地惡性循環下去。

某種程度上,警方這次所面對的輿論砲火,根本是警政高層「自作自受」。 圖/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提供
某種程度上,警方這次所面對的輿論砲火,根本是警政高層「自作自受」。 圖/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提供

求其放心,就是答案

事實上,許多在體制中的人很清楚以上惡性循環的癥結。如果不問官場沉痾的因素,詢問其內心本於專業的知識,往往就能得到解決問題的良方。問題在於,我國長期以來只看表面的「國情」以及公務體系生態,使得本來應該專業化解決的問題,變得泛政治化或民粹化。

我在離職後,仍時常被許多警職人員徵詢法律意見或辦案技巧建議,可能除了過去習慣的信任外,還有一個原因是我的答案時常「不近人情」——回歸最單純的法律解釋與正確的實務運用,而不講人情、不管績效、不論升遷的答案,正是提問的警官或警員迫切想要的答案。在那個數十年來如鐵板一塊的體系中,他們可能很難向上級問到「像教科書」般「單純」依照法律與理論行事的「直白」的答案。

就我的觀察,其實向我提問法律問題的警察心中早有答案,只是在長期上命下從、積非成是的文化中,需要專業意見來確認他們的想法。所以每當我接到警職人員的法律意見徵詢時,時常會詢問他們:「你自己認為呢」有些警官或警員對於法條的記憶與運用未必嫻熟、對於司法實務見解的依據未必明瞭,但是他們直覺的處理方式,往往便已接近正確的法律規範與解釋方式——然而警察上級機關、媒體、網路上輿論風向要的,卻不是合乎法律的正確答案,所以他們因此感到為難。

回過頭來看,網路上一時的風向,真的代表全體國民深思熟慮後的多數意見嗎?為了一時的風向,而拋棄專業、踐踏執法尊嚴,最後會不會反而招來更多的輿論批評,反而變得「兩面不是人」?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孟子.告子》

「不要成為你們現在所討厭的警官」

近日警察特考放榜,不少昔日曾經與我合作、找我討論辦案問題的警員傳來上榜的好消息,但我卻「掃興」地對著那些迫不及待向我報喜訊的未來警官們提醒「莫忘初衷」,希望他們「高興三秒就好,記得任重道遠,以後不要成為那個現在的你們所討厭的警官」。

身為執法人員,其實不需要戲劇化的過度正義感,只要務實的依照法律程序來保全並分析證據,從而在人力的極限中發現真實,那就已經是人間的正義。至於包裝行銷、演戲作秀,或和媒體相互為用,自愚愚人,都不是警察的工作,把執法環境當成秀場,或餵養媒體與人民不問法律只要情緒宣洩的「重口味」,最後造成的民粹情緒,終將反噬警察體系,甚至將法治國蠶食鯨吞。

歷史上所有波瀾壯闊的變革,都始於每個人千里之行的足下。其實改革不需要拋頭顱、灑熱血,只要人人都能夠記得初心,而不要在體系中隨波逐流甚至沉淪,便已是改革的第一步。當體系中多數執法人員都不忘初衷、堅定信念,對於權力沒有過度的貪慾而勇者無懼之時,我們就可以邁向真正的法治國,尋求真正的公平正義了。

至於包裝行銷、演戲作秀,或和媒體相互為用,自愚愚人,都不是警察的工作。 圖/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至於包裝行銷、演戲作秀,或和媒體相互為用,自愚愚人,都不是警察的工作。 圖/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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