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是至高無上的嗎?
想寫這題有一陣子,但不容易。醞釀許久,看到謝金燕與豬哥亮的新聞,略有所感。我無意論究個案臧否,只是作為引子,談我們社會文化上的普遍難題——孝順。
長年以來,臺灣社會普遍存在著中華文化的傳統價值:孝順。此價值之崇高無庸詳細舉證,人盡皆知。坊間風行的「讀經班」,往往便以灌輸孩童孝順觀念為主要號召之一。但我更有興趣的議題在於:第一,是否真有一種價值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第二,孝順的界限在於哪裡?第三,如果沒有孝順觀念,有甚麼替代性的價值?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第一個問題的趣味點在於,現代極少有價值是不可質疑的。通常只出現在部份人的神學信仰上。
說孝順近似甚至超越宗教,並非無的放矢。在《二十四孝》的故事中,超自然力量頻頻出現:孝感動天、嚙指痛心、賣身葬父、臥冰求鯉、哭竹生筍、兄弟力孝。在這些故事中,只要孝順,就能帶來上天/仙人的祝福,帶來難以解釋的奇蹟。
孝順在敘事中除了帶來神蹟之外,有時則是會帶來世間的聲望。可以因此當上大官,或是皇帝可以當得特別久。
超自然力量與世俗的成就,可以理解為「提倡孝順」的宣傳手法。但並沒有回答到「為甚麼不能質疑孝順」的問題,只是用近似宗教的方式來鞏固信仰。但信仰是自由的,有人信上帝,有人信佛祖,如果因為別人的信仰跟你不同而大肆抨擊,就成了討人厭的信徒。不過在孝順的信仰中顯然不會受到這些限制。
也因為如此,孝順的威能具有比宗教更高的普及性。大多數的人都習以為常地肯定它的價值。只要你去質疑它,就是不孝,就是道德的敗壞。在儒家的思想體系裡,家與國是由小至大的連貫過程,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個人的道德倘若因為不孝而敗壞了,就失去了對公共事務發表言論的資格——公共性人格的毀滅。(雖然,此價值在當代已出現許多例外。)
這樣一來,只要一個人被判定不孝,他說的任何意見,都不具有正面意涵。這就形成了「批評孝順觀念→不孝→意見不可信→孝順的批評亦不可信」的結界。讓孝順無法被檢視。
▎無盡寬廣的孝順界線
回到現實中的謝金燕吧,如果有些人認為不原諒豬哥亮也是合乎道德的判斷,那麼就表示孝順是有極限的。這個界線在哪裡呢?
大體來說,如果父母對子女的迫害到達一定程度的時候,我們會開始接受子女對這段親情的斷裂是合理的。這個「一定程度」,確實沒有明確的判準,是個模糊的感受問題。但是,如果我們拿「愛」與「孝順」做比對,情況就很有趣了。
在感情的世界裡,如果一個人很愛另一個人,卻只是淒苦的單戀,付出的一切對方不但不領情,甚至感到負擔,這時,被愛的一方就具有相愛的義務嗎?如果是的話,只要有人愛我,我就要同等的愛她,那似乎有點恐怖。一般來說,我們會勸單戀的人看開點,別再苦苦糾纏了。只是在孝順的情境中,我們都假設父母必然愛子女,子女也必然得要愛父母。
父母對子女的愛未必是絕對的,例如對兄弟姊妹的偏愛,可能愛長子多些,可能愛小女兒多些,也有自己都顧不好、遑論照顧他人的父母。另一方面,父母愛的表現形式,未必是子女要的。這個時候,孝順所要求的近乎絕對的愛,就成了無盡的枷鎖,確認了人格位階的高低,讓子女必須竭盡所能的聽從父母的指示。
除了在極端案例中,我們會接受父母的失職,不然,孝順的界線極其寬廣,大多數時候,子女都必須被父母的意志左右。這似乎跟現代社會所強調的,每個人擁有自己的主體性,擁有自我實現的權利相牴觸。
▎「知恩圖報」跟「孝順」的關係
我們經常以為沒有孝順,子女就會忘恩負義。其實,這個語句本身也就證明了替代方案的存在。恩跟義,就是替代方案。舉「恩」為例,恩存在於施恩者與受恩者之間,兩人不需要具有生/養關係,只要存在著「恩的事實」就好了。所以,就算社會上沒有孝順的觀念,仍然有恩的觀念,只要父母對子女有施恩,受恩者就有回報的道德義務。
「知恩圖報」,作為替代方案,似乎是比孝順更具有彈性的。至少是有「恩」才要「報」,如果無恩,甚至有仇,當然就沒有報恩的必要。
反觀孝順的成立,並不以父母對子女的恩為前提,甚至可以說在孝順的思想體系裡,子女能夠被生下來,就是父母的恩了。照這個邏輯來看,只要成立了親子關係,必然具有恩的要素。不管是極端的情況,例如父母對子女的犯罪侵害、或是比較柔性但帶來沈重壓力的行為,例如父母不尊重子女的意願、宰制子女的人生。子女基於報恩的理由,都要概括承受。
社會上基於孝順的原因,扭曲子女的人格發展,卻是屢見不鮮。
更進一步來說,孝順中的恩,具有「百善孝為先」的優位性,意思是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對你再好,都不能夠超越父母的恩。人能報恩的資源(時間、心力、財富)又是有限的,假設配偶對你有恩,報恩過程又跟報父母的恩產生資源排擠,就成了難解的家庭問題。
如果把孝順觀念拿掉,父母的恩還是恩,報恩還是必要的,只是就不具有絕對的優先順位了。意思是有其他人對你更好,你是可以多對他們報恩一點。這種觀念似乎比較合理,卻很難被有些人接受。
面對孝順體系的問題,社會發展出了兩套解法:
第一,區隔「孝」與「順」,把扭曲子女人性尊嚴的歸類到「順」裡面,這時候,不順反而是孝。
第二,使用「愚孝」的概念,把不合理的報恩歸類為愚孝。
這兩種作法,跟前面提到的「以恩作為孝順的替代方案」,除了用詞不同,操作起來沒有太大分別。
有一種經常用來勸人孝順的故事:子女不懂得體會父母的溫情與犧牲,對父母的態度並不好。直到有一天,子女也變成父母,才知道爸媽的苦心,無奈子欲養而親不待。悔恨與遺憾中,勸人要即時孝順……這類的故事,重點其實在於當事人「不知恩」、「無能即時感受恩」,未必限定於孝順。對於無生養關係的恩人,也可能發生這種憾事。解決的辦法應該是培養「知恩的能力」,跟孝順沒有必然因果關係。
▎孝順的政治意義
在專制社會的政治體系裡,孝順可能成為了穩定社會秩序的基石。孔子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個並列的句法,暗示了情感信念上的類推作用——從孝順的孩子,類推到忠貞的臣子。如果孝順這道防線守住了,類推出來的忠貞也就守住了。
孔子沒有順帶回答的是:「君不君,臣臣」的狀況該怎麼看待。在專制政治中,君不君可能導致的是弒君篡位(這時也就「臣不臣」了),以及連帶而來的屠殺與政治鬥爭,有著龐大的社會成本。但在民主體制裡,總統當不好,可能被罷免,可能無法連任……並沒有難以承受的成本。因此,孝順作為忠貞的前置價值,後者不再重要,前者也就有待修正。
如果說,父母沒有子女的孝順,就無法安度餘生,活在強烈的不安全感當中,那或者是我們的社會福利制度、長照體系、心靈健康出了問題。
我們或許仍然需要有知恩圖報之心、需要珍視家庭的價值,然而,父母子女之間更要尊重彼此的人格主體性,相互抱持著真摯的情感。對孝順做出檢驗,並非以嘲弄之心摧毀傳統價值,而是在文明的進程中,透過反覆思辯,文化價值才有去蕪存菁、重獲新生的可能。深願我們都能在不盡完美卻心存善念的家中,實現人間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