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曉傲/地獄哏笑話真的可以說嗎?替不道德的笑話辯護 | 沃草烙哲學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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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曉傲/地獄哏笑話真的可以說嗎?替不道德的笑話辯護

笑話理應是百無禁忌,但是當笑話的內容具有冒犯性,或是合理預期會冒犯人時,就有了道德上的疑慮,例如時常引起爭議的火烤(roasting)段子及地獄哏。

反對冒犯性笑話的人會認為,笑話的冒犯性是不必要的,而且不是笑點來源,甚至不道德的笑話是不該笑的;若我們不該冒犯人,那為什麼可以說冒犯性的笑話?支持者則會強調冒犯性笑話「能衝撞道德規範促進思考廣度」、「段子有寓意或道德意見」的功能,或是訴諸「言論自由」,甚至是「資格論」、「沒幽默感」等說辭來進行辯護。

對於明擺著就是沒有前述功能(或正面意義)的冒犯性笑話來說,正方的理據似乎幫不上什麼忙。不過,這篇文章偏偏要試圖說明,在一些條件下,哪怕是明擺著就「不對」的笑話也可能值得笑,而且再下三濫的冒犯性笑話都可以說。

這笑話有夠地獄欸,有什麼好笑的?

先破哏︰啊就又幹又有趣啊1

如果我們把有趣看作一種評價性質,那麼說一個笑話有趣,意思就是說那個笑話展現了有趣的性質。評價性質與情感有關,例如:危險之於恐懼、不確定性之於不安、冒犯之於憤怒、不公平之於委屈,與笑話有關的有趣則對應於好笑(comic amusement)2

可是,冒犯性笑話的「有趣」要怎麼理解呢?我們或許可以用吃「辣」作為類比。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歡吃辣?辣其實不是味覺,而是來自舌頭的疼痛體驗,這種體驗和一道料理的美味有著特別的關係。沒有辣味,一道料理仍然可以美味,而一道美味的精品料理反而可以因為加辣而變難吃。不過,有些美味卻必須伴隨著這種疼痛體驗才能感受到。

冒犯性笑話帶有的不道德內容與吃辣相似,對於一個笑話來說,不道德的內容不見得是必要的;一個三觀端正的笑話也可以很好笑3,硬要在一個笑話中加入冒犯性的元素很可能會適得其反。然而,有一些冒犯性笑話帶來的樂趣是獨特的,只有透過認識到笑話內容預設了甚麼道德錯誤,那種「又幹又好笑」的感受才會出現。

一個笑話當然可以不要那麼失德,就像料理不見得要加辣;但不加辣或不夠辣的話,那種獨特的體驗就沒有了4

覺得冒犯性笑話不好笑,或是認為不道德的內容必然會減損有趣之處的人,多半被段子中的不道德內容激起了像是噁心或是義憤的道德情感。笑話內容太「糟糕」讓我們覺得錯愕、噁心或憤怒,這和笑話是否有趣可以分開看待。恰當的道德情感標示的是笑話內容有違反道德之處,但這種情感並不能告訴我們笑話是否有趣。

道德情感一般來說屬於強烈的情感,如果一個盛怒下的人聽到笑話會笑不出來,那麼被觸發道德情感的人覺得冒犯性笑話不好笑,也是相當自然的事。

但我想我們能夠同意,一個段子讓人不舒服或難受,和那個段子有不有趣是不見得相關的。既然有些樂趣會在不道德的笑點中展現,主張內容不道德會使笑話失去樂趣的論點,恐怕錯置了該批評的對象或是用錯理由了5

反對說冒犯性笑話的正港理由

我們似乎可以承認一個地獄哏超級有趣,但同時宣稱作者做了一件道德上的錯事。這要怎麼理解才算恰當?

表演冒犯性笑話的人雖然使用的段子是不道德的(例如在別人的創傷上灑鹽,內容有歧視、恐同、性羞辱等成份),但表演者並沒有斷言這些內容為真,而是在講垃圾話(talking shit)6

當然,一個笑話需要預設一些背景資訊來引發笑點,觀眾也需要了解相關的背景資訊來把握笑點。要注意的是,預設及了解背景資訊,與表演者及觀眾接受或肯認(commit)那些資訊不見得是同一回事。垃圾話需要使用一些偏見或是錯誤認知,但垃圾話不是認真的言論,不該、也不需要當真7

但是,即使是垃圾話,只要說出來的內容會對特定人或特定族群造成實質傷害,或是可以被合理預期造成傷害時(例如,營造出性別不友善的環境,或使特定族群陷入更不利的生活條件),說垃圾話就不再是萬能的擋箭牌。這也是常見的有力批評8

若講垃圾話也可以傷害到他人,這樣的事實將提供強力的道德理由,讓我們思考喜劇工作者是否應該表演冒犯性笑話。除非有足以和傷害相抵銷的好理由支持講這則垃圾話,否則我們不應該講。

不過,不論如何,聽眾很脆弱或觀眾太敏感怎麼說都不成理由(在段子裡抱怨應該可以)。

我OK,你才講

然而,即使講者自己沒有理由,也不表示這種笑話不能說,因為聽眾可以允許他說。

假設小明向小安借了三百元,小明沒有在期限內還錢,而且沒有什麼好理由不還。我們可以說小明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傷害了小安),該受讉責。然而,要是小安允許小明不還錢,就算小明沒有好理由不還錢,也不該受譴責,因為小安的允許抵銷了小明造成的傷害。

有很多事情本來不該做,但只要受對方允許就可以做,SM(Sadomasochism,性虐戀)是相當典型的案例(受調教的一方允許身體受到調教者傷害),安樂死也很可能是(允許其他人以某種方式殺害自己,而且傷害是不可逆的),然而,調教者及施行安樂死的人並不值得讉責9。冒犯性笑話的傷害相較之下並不直接,也不見得比較嚴重,傷害理應可以藉由觀眾的允許而被抵銷。倘若如此,被觀眾允許的冒犯性笑話不值得讉責,因此,這種垃圾話可以對觀眾說。10

代位允許?

對上述說法,一個可能的疑慮是「代位允許」。比方說,表演者說起了有歧視女性內容的笑話,但是現場沒有女性觀眾,那麼男性的允許能夠抵銷掉對女性的傷害嗎?

首先,在允許的小圈子裡,笑話的內容如果有對女性造成傷害性,但由於現場沒有女性觀眾,所以沒有直接傷害會發生。

接著,由於觀眾允許的就是不道德的笑話,他們本來就會預料、甚至知道表演者講的東西並不道德。在這樣的心理預期下,可預期的傷害以及非直接的傷害能在什麼意義下形成?

也許有人會說,雖然觀眾們知道笑話不道德的,但是他們只要聽到這樣的笑話,就會使歧視效果在他們之中出現,例如:加深刻板印象或歧視的傾向。的確,有些觀眾並不敏銳,他們不見得能清楚段子中的哪個部份有道德問題,或是根本上就覺得一些段子內容只是違反了當代某種政治正確潮流,而不算真正的道德問題。這類觀眾似乎是高風險群。

我們有兩件事可以思考一下。歧視效果出現不意味著一定會有人需要負上道德責任。假設小美是個小學生,他的父親是個動漫愛好者而且很胖,有一次小美畫下了他父親躺在沙發上打電動吃速食的模樣,並將畫作上傳到網路社群平台,引來大量網友訕笑畫中人,產生了歧視宅男或胖子的效果。我想我們都不該說小美應該為此負上責任。

若表演者已經清楚交代了表演內容有道德不正確問題,那他依然必須為因觀眾個人的問題而產生的歧視效果而負道德責任嗎?有沒有意圖似乎變得很重要。小美沒有意圖,而說垃圾話的人也沒有意圖。

再者,暴力電玩與暴力傾向的討論似乎也值得我們參考。不敏銳的觀眾在搞不清楚狀況下聽了冒犯性笑話,是否真的會加深其歧視傾向(並展現出來),箇中關係似乎並不適合僅以直覺下判斷。

如果小圈圈內不會出現無法抵銷的實質傷害、不會使歧視效果出現,又或是表演者不需要為圈子內的歧視效果負責,那麼要宣稱代位允許足以禁止人們說冒犯性笑話,恐怕需要更實質的理據支持。

也許真的有一些道德上錯誤的事情是可以做的11

  • 文:趙曉傲,中正哲學系博士生與清大哲學碩士。真正身份是崇高愛智者︰阿眠泥籽。
  • 感謝朱家安及兩位友人給予寫作及修改建議。
  • 更多:WebFB

參考資料

  1. Anderson, L. (2015). Racist Humor. Philosophy Compass, 10(8), pp.501-509.
  2. Anderson, L. (2020). Roasting Ethics. 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 78(4), pp.451-464.
  3. Jacobson, D.(1997). In Praise of Immoral Art. Philosophical Topics, 25(1), pp.155-199.
  4. Shaw, J. (2010). Philosophy of Humor. Philosophy Compass, 5(2), pp.112-126.

  • 推薦各位看看JIM程建評的各種冒犯性笑話。如果你生氣了,就更應該回來看一下這篇文章怎麼說。
  • 委屈是非常明顯的道德情感。除非一個人能知覺到道德性質,不然他無法體驗委屈這種情感狀態。
  • 雖然台灣有著更多的言論自由,但是脫口秀段子總是老二幹砲,反而沒有言論處處受制的某國《脫口秀大會》精采。我的某位朋友對此相當不解。
  • 笑話的反道德主義者主張,作品中的不道德性質是有趣性質的一部份,或是能夠增加其有趣程度。Jacobson, D.(1997)是不道德主義的經典作品。
  • 這是哲學上所謂的「錯誤理由類別(wrong kind of reason)」問題。
  • 笑話的垃圾話理論出自Anderson, L. (2020)。當然了,表演者可以使用垃圾話來刻意傷害他人或群體,一些政治性的笑話或許有這種特性。有意傷人的笑話若抽刀向更弱者,顯然不值得辯護。一般性的笑話討論則可參考Shaw, J. (2010)。
  • 當然了,人心隔肚皮。只是,就算表演者真的擁有那些道德上不正確的信念也沒差,因為他的笑話要能是道德上被準許的,他必須坦承自己笑話有不道德的內容,而且需要觀眾知情允許。允許的效果見後文討論。
  • 學界對於性別、種族歧視的笑話有不少討論。Anderson(2015)整理了好幾種值得參考的判準。本文使用了時下流行的傷害性判準,意圖的有無則與言行是否歧視無關。
  • 感謝某位朋友指正我的用語。
  • 我目前沒有好的想法,但感覺上這種允許是某種特別的知情同意。只要表演者、活動主辦方或展示方在事前有充份知會觀眾,而觀眾同意購票入場,這種知情同意就會成立。
  • 就算冒犯性笑話可以說,我們也不能說所有與之相關的問題都被解決了。同意並入場的觀眾也許會因各種原因,聽到料想外的段子內容而感到被冒犯或痛苦,這種情況要如何被處理?有人需要負道德責任嗎?如何避免場內發生這種情況?應該被避免這種事情發生嗎?這些都不是本文提到的觀點能涵蓋的。我想第一線的表演者或愛好者會知道更好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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