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傳媒的輔大性平案報導,哪裡有問題?
來自香港的新媒體端傳媒,以清新版面、簡要快訊、深入專題與評論、技術與內容的良好結合,以及幾位頗具聲望的資深記者的參與,在臺灣網路媒體佔有一席之地。幾次重要的專題,具有一般平面、電子媒體,乃至週刊雜誌無法處理的深度,引發大量轉載討論,可說是與報導者共執臺灣網路媒體質媒牛耳。儘管它以華語圈為目標,出資背景亦始終不明朗,但仍是臺灣新媒體的質性焦點之一,受到許多網路閱聽眾的關注與支持。端傳媒技術總監也在受訪時直言,臺灣閱聽眾貢獻了端傳媒一半以上的流量。無論是端傳媒之於臺灣,或臺灣之於端傳媒,都為彼此扮演了一定的角色。端傳媒對於臺灣要聞的報導、評論,對臺灣社會實有相當影響。
儘管端傳媒以深度報導品質著稱,但此次輔大性平事件的報導與評論處理1,卻不見過往的品質,遲來的三篇專題報導並沒有帶來太多的新資訊,反倒有嚴重的內容瑕疵,引起了許多閱聽眾的不滿,甚而曾為端傳媒撰寫輔大性平事件評論的喬瑟芬,也委婉地表示了不滿。
胡彩藍報導雖證實批評者質疑,但仍有未及之處
最先發布,由特約撰稿人胡彩藍撰寫的〈輔大心理系性侵案,校方為什麼「漏接」、「再漏接」?〉主題為探討校方責任。胡選擇了四個點進行討論,一是去年案發後性平會的作為,二是性平會接受女學生申請後做出的裁決,三是529貼文的後續處理,四是921貼文後的轉折。其內容雖證實了九月以來許多批評者的質疑,但幾乎沒有新挖掘的資訊,更多的是讓校方、系方各自抒發不滿。甚至出現誤植女學生為「吃案指控」向夏道歉的內文(後迅速修正)。
胡文也將22日晚間召開臨時性平會令夏停職的決議,與26日性平會方啟動何、夏適任性調查混為一談,僅呈現了委員對後者原因的交待,而未有對前者原因的考量。報導時序選擇的結果,也使其對六月到九月之間,校方採取了什麼行動毫無著墨。這樣的書寫,雖相對平實、清楚地呈現了校、系之間的不同考量與行動、衝突,但仍留下了不少有待釐清的問題。恐怕,不僅對教育部、輔大校方、心理系方要求課責的批評者不滿意;連抗議教育部與輔大校方背棄心理學系的部份心理系學生,或亦有怨言2。
林揚軼報導的立場缺失
另一位特約撰稿人林揚軼上、下兩篇的調查,則著重在心理系內部的處理摸索,其刊載版亦不少可商榷的陳述。例如,刊載版林文稱數年前輔大心理學系「質量之爭」的結果,是「面對學生們來勢洶洶的壓力,主導量化的3位老師在當年暑假離職,去了佛光大學新設立的心理系」。我們無法得知刊載版林文這段陳述的訊息來源,但亦有人稱是這些人並非受到學生壓力,而是當年被夏請走。(本處刪去,請見文末更正啟事。)
刊載版林文又指「2016年9月21日,受害的女同學在臉書公開貼文向夏林清道歉,但風波沒有平息,反而被推上另一個高峰。」「但……反而」的陳述,預設了風波應在「受害人向夏林清道歉」後平息。這個陳述立場是很奇怪的,因為大多數從529開始關注的觀察者,應該都會認定夏強烈地要求道歉,而非還原713與釐清自己的責任,才是事件持續延燒的關鍵。
不宜以性平法缺陷合理化工作小組
刊載版林文接著提及9月22日的輔心學生對輔心違反《性平法》的質疑,並帶入「稍早的一場相關論壇」——這個「稍早的一場相關論壇」,事實上是來路不明,今年七月才出現的「社會學習平台推動聯盟」於7月11日辦理的「校園教育輔導與性平機制的爭議與反思——輔大性侵『案外案』」論壇,這個論壇也是這一個出現三個月的組織,迄今唯一的活動。依據後續的相關紀錄,在這個論壇上,雖然並未直接討論輔大性平事件,但與會人士多半認定「工作小組是進行教育輔導工作,這個工作是目前的性平法架構無法負擔的」。
不過,周孟謙早已指出,這個事實上進行重建事發經過的工作小組過於強調「教育輔導工作」,沒有啟動個人的心理諮商(此點筆者保留,請見註釋三),甚至無視於其與性平法以及兩造法律訴訟利益衝突之處。這些問題,都無法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有缺陷帶過。
廉兮、李文英談的是《性別平等教育法》框架下無法照顧到的校園生活人際關係恢復所需要的教育輔導,這是多重需求無法被滿足的問題;但輔心的工作小組,卻存在「教育輔導」壓過其他需求,甚而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21-3、《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21-2的疑慮。一個是對普遍性的困境的特定看法,另一個是已發生問題的個案,後者之所以發生問題,有其特定的因素,不能逕自以前者支持後者。而若把所有的教育輔導路線,直接與被質疑的「工作小組」掛在一起時,事實上也令讓教育輔導路線受到對「工作小組」質疑的波及3。
事實上,從這個論壇的時間點,以及參與者的背景來看4,這個論壇的作用,與下篇民陣、日日春等團體的聲明、活動更加接近,帶著友夏勢力為夏護航的意味,但刊載版林文不知有意抑是無意地忽視這個脈落,僅將其視為單純的《性平法》施行侷限研討。同樣是針對《性平法》的不足,9月25日彰師大另一場「校園性侵案的反思:性別平等教育法與當事人培力的互動關係」座談的與談人,則持不同立場。與談人們基本上認為,《性平法》有所不足,並非捨棄《性平法》框架,展開一個有違法之嫌的行動,而是應推動《性平法》修法。
《性平法》的侷限是存在的,但應該怎麼樣面對、處理這個侷限,卻有不同的看法。端傳媒在輔大性平案爆發後,刊發喬瑟芬的兩篇(四則)評論,已經相當仔細而清楚地梳分兩種對此侷限的不同立場。可在刊載版林文中,這樣的立場差異卻不存在,行文中,但刊載版林文直接將兩者排在一起,暗示工作小組的出現是來自性平法的不足,卻未提及工作小組本身受到的質疑,其效果,便是以性平法的缺陷合理化了工作小組,乃至其他夏及輔大心理學系的作為。
錯失的細緻脈絡
是的,是「夏」及「輔大心理學系」,而不是夏林清/輔大心理學系。在本次爭議中,夏林清、何東洪、輔大心理學系的行政、教師與學生們,輔心中與民陣/日日春系統相近的師生們是不同的,每個人所屬的群體與認同相異,有著不同的利益,他們唯一的共同點是同樣掛著輔大心理學系這個學/經歷。這個細緻而隱微的區辨,在胡文中有所措意(所以,才有何東洪在胡文中直陳「他們(指夏派)什麼時候考量過我的立場?把所有人都拖過去不去就是敵方,他們的搞法也『輾壓』了我」),但在刊載版林文中又消失了。比方說,大學部傅陽的行動與碩士班的郭琬琤的行動,脈絡、動機恐怕不盡相同,但在刊載版林文的鋪陳下,同樣成為了「輔心學生」「救圖存亡」的努力。
沒有清楚地梳分在事件所處的背景、事件中的不同參與者,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跟動機是什麼,逕自將彼此在行文中鈎連,是刊載版令人失望的原因之一。但令人失望的不只於此。處理夏林清學術路線與工作小組成立背景的上篇,與處理529貼文直至607討論會到教育部下令禁止討論、夏林清社運夥伴介入的下篇,兩篇試圖重新梳理事件中兩個核心議題的脈絡。這遲來的脈絡重建,雖似有意提供更深入的「內幕觀點」,但這篇被端傳媒臉書編輯稱為#重磅的報導,嚴格來說,除了少數摹寫與訪談之外,沒有什麼新的資訊。
假使,能夠進一步追問
例如,夏稱她之所以持續「戰鬥」,是因為她想起了曾經一起做妓權運動的公娼們,「我陪着她們走過菜市場時,被人吐口水。」這段心路,夏早在六月的公開聲明中清楚陳述了,這使得刊載版林文的引述毫無意義。如果刊載版林文再更進一步地問一些問題:這兩個多月以來,您還認為自己的處境與公娼運動被吐口水的處境相同嗎?您認為您在這個事件中的位置,與當年處在社會邊緣底層的公娼們相同嗎?您為什麼始終不願意直接處理713版本問題?——那麼效果將會大為不同。
沒有進一步的追問,沒有挖掘更深入的議題,沒有真正改變大眾認識的新資訊或新脈絡,使得刊載版林文遠遠稱不上深度報導,不過是實地訪談而已。而對脈絡架構的理解偏重,也影響著對人、事、物關係的呈現。這些訪談與摹寫,對自921之後才關注此事的人或有所助益;但大多數的陳述對自529以來便持續關注的人們來說,不過是基礎知識,甚至還有許多被輕描淡寫的問題——比方說,民陣、日日春的部份聲援者,為了聲援夏,而反過來明指或暗指女學生「是自願的」、「也有爽到」、「偷吃不成反誣指」,這遠遠不只是「出言不遜,髒話頻出」而已了!
令人遺憾的收尾方式
大量與夏既有發言重複的內容,以及對許多引起眾怒的夏方行為輕描淡寫,令許多讀者直接認定這是一篇為夏林清洗白的「葉佩文」。和稀泥的收尾也一樣讓人失望:「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出乎所有人的預料,夏林清在607討論會上,壓着她往外『鬥』的三個壓力,如今一一應驗成現實」。坦白說,我們不曉得作者或編輯,就什麼標準認為這三個壓力到「921道歉文」後才成為事實,或者,必須放在最後面才點出這件事?無論在事件發展的時間上,或者在報導敘事的需求上,我們都看不出非壓在最後不可的原因。
教育部的介入與何東洪免職都是在6月。就學術路線的存亡而言,台灣諮商心理師學會公開聲明是指諮商應由心理師。但夏等人始終自認為「工作小組」是教育輔導,而非心理諮商。夏主導的社文諮商組,據聞也不以令學生考取心理師執照為主要目標。除非確認夏派的「教育輔導」,事實上在「心理諮商」的範圍內,否則相較於夏的爭議言行帶來的負面觀感,這個聲明對夏的學術路線,影響並不大。
真正對夏的學術路線具殺傷力的批評,是萬庭威與張紹中先後指稱夏林清系統的訓練,其理論來源實為1970年代美國管理學暨心理學者Argyris與Schön的組織行為、行動科學研究。不僅這兩人的理論早已隨著管理學、心理學的發展而過時,夏派對該理論的理解與應用也僅來自夏等人的自行詮釋,而與當代心理學完全脫節。這樣的指控,已經是近乎聲稱夏是「學院中的神棍」了。而Argyris與Schön的管理學背景,更使得夏的左翼路線標榜顯得諷刺。還不要說PTT網民對夏博士論文的批評,幾乎是對夏學術成就的徹底抹殺5。
對於從529貼文之後持續有所關注的人來說,無論其關注的密切程度,幾乎都可以判斷在性平處置疑有失當的情況下,教育部必然介入;夏林清高分貝鬥爭式地發言,不僅無助於外界理解問題,理解她自身的看法(而在刊載版林文中,夏所談的也不過是重複他先前的大量發言),更將拖著心理學系相關人等走向洪流——像漩渦一樣讓越來越多人捲入的並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夏林清與民陣系統的失控發言。他們似乎沒有弄清楚一件事,要「還夏林清清白」最直接、簡單的工作,就是夏說明他的713版本,各方坦然地共同釐清工作小組的成敗原因與責任——即便這個工作因529貼文後系上關係的裂變而變得艱難,而絕非踩著各方記憶陳述的間隙,抓著幾個文字的碎片,便言之鑿鑿地質疑當中有不可告人,甚至去懷疑受害者是「合意性交」。
林文問題竟多自端傳媒編輯臺
令人不可置信的是,造成這個問題的主因並非來自記者,而是來自編輯臺。18日晚間,亦曾批評端傳媒此次作法的胡采蘋在臉書上公佈了林揚軼兩萬餘字的報導原文。這份報導原文對相關細節與脈絡的掌握,遠在刊載版之上。原文對相關成員的細膩區分,甚至在胡文之上——就此而言,實在令人懷疑,兩篇是否經由同一位編輯修改。原文甚至相當敏銳地留意到了引發921貼文,而經常被媒體忽視的「林曾平台」,筆者前述的大量問題,不少皆因刪改而出現。
這不是評論總監曾柏文在屢次修改分享引文,而最終決定不留引文前所說的「雖然,很早也可以預料,不管記者如何努力,仍不可能讓事件中所有人,甚至是多數人,滿意」,而是編輯拙劣地改稿,摧毀了記者的努力。在沒有即時壓力的情況下,端傳媒究竟為何將林文修改成這樣一篇粗糙、扁平的樣貌?恐怕是端傳媒不得不對臺灣讀者交待的一件事。
輔大性平事件的重重衍生文本,使得如何不失簡化地釐清議題,本是一件難事。端傳媒大可仰賴教育部、校方說法,便決定報導內容與方向——就如許多媒體同業一般,但端傳媒仍選擇了一條辛苦的路。就此而言,端傳媒深度報導的努力,仍值得肯定。持平而論,這兩篇報導相較於其他電媒、紙媒報導,仍有相當的水準——但不做一般新聞採編,而以聚合既有報導及深入採訪為主的端傳媒,被認為有更多的時間以進行深度訪查。就此而言,並不適合與需要每天產製新聞的一般媒體相提並論。
「不跟風」的反差
對端傳媒過去報導、評論品質的高度肯定,以及由此產生的較高期待。是人們對端傳媒報導不滿的原因之一。人們對端傳媒的不滿,也來自評論總監曾柏文在「921道歉文」的「不刊載評論」政策,與端傳媒其刊載評論的反差。
對於曾柏文的論點,筆者當時曾有不同意見的回應。筆者認為端若認為輿論走向偏激,則應即時介入,輿論不會因為端不介入而有所改變。筆者質疑,曾「比較像是『暫不介入』,而不是『不搶快』介入。前者是可能timing已到,但仍作觀望;後者是timing未到,故不介入。兩者是有差距的。」曾則認為自己是後者。曾的宣言,暗含著對自家評論內容品質、時機決策的期許與自信。人們不免期待,一份平衡精煉、不浮躁、不腦補、切確掌握事實、逆勢直言、不跟風的評論的樣貌是什麼。然而,最後刊出的評論,在內容、立場上,都令不少讀者失望。
更別說,曾以「這是一篇極其艱難,極其重要的報導」的評價,大力推薦不盡理想的刊載版林文,但如同筆者前文所論及,刊載版並沒有什麼新的資訊,這份遲到的漫生文本,我們也沒有接近更多真相。這個被編輯臺修整得扁平粗糙,帶有敘事、定位瑕疵的刊載版林文,恐怕難以評之為「時代的見證」。
端傳媒的公信力危機
端傳媒遲來的重述與評論,一來沒有提供新的資訊,二來並沒有為受害者,或者「控訴方」撐開更多的訴說空間——就像劉文所要求的那樣,三來,也沒有增加人們對於夏林清、民陣系統、輔大心理內部各方不同觀點的糾結的理解。未有新資訊的報導,使其偏向夏方的敘事觀點欠缺論據,而無法改變人們對夏方的認知,反倒進一步鞏固了既有的刻板印象。另一方面,著重於不同的故事,而非相同的架構的評論,反有否定「受害者」或「控訴方」的主觀認識,其對「受害者腳本」的批評,在本次事件的脈絡下,存在影射輔大事件的控訴者不是受害者的效果。這是筆者看來,端傳媒的報導、評論,為何受到如此龐大批評的原因。
在輔大性平事件的相關報導中,存在著許多新聞採編、新聞倫理的問題,有待新聞學者與從業者們一一解析——而且恐怕,我們急需這些解析與評論。嚴格說來,端傳媒這三篇文章的缺失,其所涉及的問題即便再嚴重,絕對仍遠不及東森新聞任意剪接607討論會的內容、將其與工作小組混淆,稱其是200人公審的報導。東森新聞為了吸引眼球,其行為完完全全違反了新聞應有的核實原則,其惡劣程度,恐怕連百餘年前鼓吹美西戰爭的眾紙媒都要自嘆弗如。
但正如前所述,以聚合既有報導及深入採訪的為主要產製模式的端傳媒,被認為較每日產製新聞的一般媒體,有更多的時間以進行深度訪查。人們對其的評價標準,也就不同於一般媒體。對端傳媒過去報導、評論品質的高度肯定,以及由此產生的較高期待,以及評論總監曾柏文在「不刊載評論」政策的高度標舉和實際刊出評論的反差。造成了此次人們對端傳媒報導的高度不滿——更令人驚訝的是,這個問題主要出自編輯臺,而非記者。
在這樣一個具有公信力的媒體上,如何為這個事件做出一個總結,已經不僅是編輯臺上的爭執,而是一種公眾記憶的政治爭奪。在這樣的情境下,端傳媒如認為有必要挑戰既有的公眾記憶,改變大眾的視框,那必須有更紮實的基礎,而非既有資訊的重述。否則,不僅反向地強化既有的大眾認知,完全無助於創造更深入、適切的理解空間,更賠上一年來經營起的公信力。
|更正啟事|
本文第五段提及「例如,刊載版林文稱數年前輔大心理學系「質量之爭」的結果,是『面對學生們來勢洶洶的壓力,主導量化的3位老師在當年暑假離職,去了佛光大學新設立的心理系』。我們無法得知刊載版林文這段陳述的訊息來源,但亦有人稱是這些人並非受到學生壓力,而是當年被夏請走。」,引用PTT八卦版之畢業生追憶為第二種說法,質疑刊載版林文來源不清,未知陳述是否正確。
查該文提及之兩位教授:陸洛、楊建銘皆非在2000年離開輔大心理學系,甚至2000年時尚未在輔大任教。應為網友誤植。作者徵引時並未查證,故經編輯協助,將該段文字以刪節線刪去,並在此向讀者與相關人士致歉。同時,也感謝網友林聖文的指正。
以上。
作者 海東青 謹啟
- 筆者不稱輔大性侵案,而稱輔大性平事件的原因在於:本次事件的焦點在性侵案發生後的性平處置,而非性侵案本身。
- 教育部在本案的微妙角色完全不被關注,也未進入本篇作者的視野中。比方說教育部從未正式發布六項缺失的新聞稿,而媒體報導的六項缺失之一:延遲通報,目前看起來並不存在。當然,批評者與支持者對為什麼沒有延遲通報,又各有不同的看法,不過教育部在5月時承認去年6月28日便接獲校安通報,何以後來延遲通報又成為缺失之一,令人納悶。到底六項缺失的細節是什麼,恐怕除了輔大校方跟教育部之外,沒有人知道。作為主管機關,教育部對本案的態度與作為並沒有受到媒體充足的檢視。
- 在夏林清停職後,「輔心反污名小組」對外界系上並無諮商協助的質疑,提出了女學生W曾在學姐陪同下尋求社工引介諮商資源的說法。但此個人尋求諮商服務的行為,與《性別平等教育法》24-1的校方主動提供協助不同。就心理系方的處置而言,整個事件最關鍵的問題仍是,系方為何沒有發現「工作小組」的運作並沒有達成教育輔導的效果,反倒加劇心理創傷?以及實際上進行「重建事發經過」的「工作小組」是否合乎《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規範?這部份恐怕需要進行實質認定,而非「輔心反污名小組」所聲稱的以目的區分。另外,此事件造成學生之間的衝突,並不能直接合理化「工作小組」的所有作為。更何況,「工作小組」並未直接處理系上學生的衝突。系需要處理,但這並不能夠直接證成「工作小組」毫無問題。
- 論壇中發言之李文英、鄭麗貞即是輔仁大學心理學系,由夏林清指導的碩士。廉兮、林香君、廖新春都是與夏林清在學術路線、工作上具有相當合作關係者。廉兮、林香君、廖新春也都有文章為輔心工作小組或夏林清澄清,甚至辯護,其中部份文章更直接以社會學習平台推動聯盟的臉書發布。
- 在此引述這些批評,並不表示筆者同意這些批評。筆者對心理學認知有限,夏的學術能力如何?筆者無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