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佑德/吳宗憲「拿納稅人的錢拍戲」有理?從官方補助的《斯卡羅》談起
吳宗憲才剛暗嗆電視劇《斯卡羅》導演曹瑞原「拿納稅人的錢拍戲」,網路上各劇擁護者就立刻掀起議論。公視委製曹瑞原的《斯卡羅》就在金鐘獎最後開出的大獎最佳戲劇獎,以頗令人意外之姿拿下了大獎,擊敗了賽前入圍最多的《茶金》、討論度被譽為「國際現象級」戲劇《華燈初上》等強敵。
相信金鐘評審團有自己討論和思辨的過程,本篇文章且不談「最佳戲劇」頒給《斯卡羅》的背後脈絡與理由,但針對「拿納稅人的錢拍戲」這個幾乎要變成月經文的攻擊性語言,我們希望可以進一步由此開始探討「國家補助影視策略」的思維。
「拿納稅人的錢拍戲」很奇怪、很丟臉嗎?
其實所謂的「納稅人的錢」就是國家針對影視端出的補助或公基金。在吳宗憲針對曹瑞原的案例來說,是公廣集團和前瞻計畫支持了《斯卡羅》的預算,雖然後面還有一些投資人,但確實大部分比例來自國家預算,也就是所謂「納稅人的錢」。目前台灣影視產業除了公廣集團外,也有各式各樣的中央預算,如文化部與地方補助,通常是縣市級政府,要說「拿納稅人的錢拍戲」,除了公廣集團的作品外,目前大家所看到的線上影視作品,也通常都有拿相關補助資金,舉幾個大家比較熟知的案例而言,從《咒》、《當男人戀愛時》、《媽,別鬧了》等,這些作品同樣有拿到文化部的補助,並不只是《斯卡羅》或公視影視而已。
首先,在美國好萊塢影視產業強勢輸出全世界的狀況下,世界各國對於影視產業多半都有相關津貼,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敢說自己國家的市場規模足以跟美國競爭(當然過去的中國也許是少數的例外)。美國影視在長年的發展與獨霸下,能夠從全球市場回收,來支持自己的產業與預算,其他國家的狀態往往無法匹敵。所以從歐洲、日韓到亞洲各國,其實都有各種國家成立的基金或補助,來協助本土內容產業的發展。
就舉目前除了美國外最成功的韓國為例,他們有意識地長年保護本土內容產業,曾以嚴格的配額制拒絕好萊塢的入侵,而在無法再鎖國後,意識到自己與好萊塢的製作水準落差,成立韓國振興委員會及各種基金來協助製片方,甚至直接砸錢協助創業,個別廠商如CJ集團願意投資買下夢工廠來學習國際商業製作模式等等,在國家與民間共同的努力下,經營幾十年後造就了現在韓國影視盛況。
要說「拿納稅人的錢拍戲」,不只是曹瑞原或公視或台灣影視創作者,韓國同樣成立了鉅額的影視基金,來源一樣是電影相關稅收與政府預算,並直接把基金補助給製作方,讓他們能在商業募資外得到更多奧援,拍出更多作品、做出更多嘗試。而就世界知名的公共電視來說,英國的公視BBC、日本的公視NHK等,也都是用國家預算來製作影視內容,BBC甚至是「強迫民眾訂購」而有龐大的預算足以支撐自己拍攝大量的優質內容,再賣到全世界。
所以,「拿納稅人的錢拍戲」並不罕見,也不奇怪,為什麼這是一種攻擊或暗嗆呢?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根本不是拿不拿政府錢的問題!
商業與補助的「二元對立」思維
吳宗憲此語的攻擊性顯然需要脈絡性的理解,他自己作為市場上的「收視率常勝軍」,節目預算來自商業電視台或投資方,他似乎覺得自己的預算來源才有某種「正當性」,比起「拿納稅人的錢」來得心安理得。
在商業市場上,吳宗憲需要對收視率負責,因為這決定廣告和版權的回收收益,他似乎覺得另一方「拿了錢不用還」或「沒有商業市場性」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其實這樣的二元對立思維一直存在於台灣影視業界,相信吳宗憲說這句話之所以理直氣壯,多半也在於他認為自己是為許多人發聲。但如果能從公廣帶動商業,政府帶動民間有何不可?只是長期來說,民間與商業的培育與成績過度疲軟,但這是倒果為因。
所以,問題需要回歸到為什麼國家需要補助影視產業?國家的補助該尋求的「回收」是什麼?如果拿了補助不用還,國家為什麼要做這件事?現行補助的政策是否合理、或有沒有可以優化改善的空間?
世界各國之所以普遍有公廣集團或政府影視補助投資相關基金(眼光精準的法國CNC可是三大影展常客),原因就在於大家認為有自己的文化內容產業是重要的,這是個政策的前提。而在這個政策的前提之下,要發展什麼樣的內容產業,有什麼樣的短期和長期政策目標,才是去檢視補助該怎麼給、有沒有達到效果、是否合理或需要改善的關鍵。
就曹瑞原的案例而言,公廣集團多半負有文化、歷史教育的責任,就像NHK長期拍的大河劇並不完全著眼於商業,事實上近年來一直有大河劇收視下降的議題,但大河劇能夠達到一定程度的日本歷史文化教育意義,是讓NHK寧可不斷繼續嘗試改革也不放棄此傳統的原因。
而曹瑞原的《斯卡羅》其實有類似的思維在背後,它去拍攝19世紀的台灣歷史故事,原本的出發點就不是為了追求商業利益回收,如果是為了商業利益,那交由自由市場和商業投資方去決定往往是最快、最合理的,這才是資本主義社會不是嗎?
同樣的,雖然這筆錢看似「拿了不用還」,是公視出資並找來投資人資助《斯卡羅》的製作費用,但如果都沒有責任義務和難處,是個爽爽賺的案子,為什麼當時這個案子公開投標時,沒有在市場上引起產業製作方瘋狂競標呢?如果只用數字來看,一開始開標就是1.5億的金額,好像是優於市場上的價格,但從當時幾乎沒有人願意投標,以及最後的成品來看,這個案子的製作難度大家都有目共睹。
台灣團隊能得到學習和升級才是真回事
19世紀的台灣缺乏影像資料,一切的田調、美術、當時語言想像等,都是從零開始。曹瑞原導演在正常的競標過程中,也是以「全台灣團隊」來說服公廣集團,告訴他們這個案子的預算他希望讓台灣團隊在過程中得到學習和升級,他也努力地把製作品質呈現出來,即使多線、多視角的說故事方式未必每個觀眾都喜歡,但不可否認的,這是台灣透過影視製作去了解、反思、看見自己歷史的一次嘗試,而且達到了首播破2的收視率與火紅的討論聲量,也在公視國際影音平台成功推到海外獲取不錯的觀看數。以公廣集團的角度來看,會嘗試《斯卡羅》標案明顯有著歷史文化使命,並希望促進產業升級,若用「賺錢」與否的思維來檢視,實在有些文不對題。
在上述的政策思維與正常流程下,曹瑞原導演好不容易完成《斯卡羅》拍攝,沒讓框下來的前瞻預算浪費,作品也確實激起社會、觀眾許多對話與思辯。在這樣的情況下,最該檢討的真的是在政府認同的政策發展方向下努力執行,卻因產業經驗不足沒能第一次就考滿分的辛苦執行者嗎?我可以認可你覺得《斯卡羅》不好看,但我無法苟同認為《斯卡羅》是在浪費資源,因為包含《天橋上的魔術師》跟《茶金》都是產業升級的必經之路與考驗,那會有經驗才會有突破。
若依舊短視近利,感到「非商業作品」的壓迫,只能說該思考怎麼去娛樂觀眾,怎麼對標一樣帶有政府資金,且寓教於樂的《非常律師禹英禑》;且在台灣影視商業市場尚面臨難以突破的瓶頸時,政府的補助本意就是希望讓影視創作者有更多的機會,若是本來就有明確市場回收的商業案,就交由自由市場去運作,如果公廣集團或補助介入,豈不是與民爭利又重工?政府的補助或公廣集團的存在意義又為何?
「拿納稅人的錢拍戲」顯然並非問題核心,關鍵在於背後的議題脈絡能夠因此被深入探討,促進國家政策與產業去思考現行環節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大家真正不滿、混淆的迷思為何,真正想要的改革方向為何,產業和政策才能進一步對話,並找出更好的方向。
我們怎麼透過公廣、政府補助做出更多《斯卡羅》、《俗女養成記2》、《茶金》、《我們與惡的距離》。讓創作人承擔更低風險,發揮更大創意。《斯卡羅》拿獎不是問題,不是每年都有《斯卡羅》、《華燈初上》、《俗女養成記2》、《茶金》這樣的台劇經典之爭。這應該也是在這波吳宗憲的諷刺喧囂中,須感到安慰與可喜之事。
- 文,徐佑德,無垠公司共同創辦人、《Mapless Vision 新趨勢產業報》創刊人暨總編輯,前《娛樂重擊》主編,現職製片/劇本開發/前期統籌/影視與文化內容觀察/數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