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仔聊齋(十):防疫刷存在?被權力宰制的檢察指令與偵查作為
2019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新冠肺炎)在全球大流行,我國在第一波流行期間達到矚目的成效,低感染人數的數字,似乎足以向全世界炫耀。所謂「亂世出英雄」,這樣的歷史故事在現代也會發生,收看疫情指揮中心的直播與記者會,跟著群體感動,成為不少台灣民眾在防疫期間的心理慰藉。
然而疫情在2月底悄悄發生變化,新冠病毒在義大利開始爆發;到了3月,歐洲疫情蔓延,世界衛生組織(下稱WHO)宣布大流行(Pandemic)時,情勢有多惡劣已是顯而易見。姑且不論遲遲不願宣布大流行的WHO,怎麼好意思指責各國「麻木」。
身在德國的我,發現歐洲各國儘管亡羊補牢,但也開始嚴肅地面對這等嚴峻局勢。歐洲各國在法律面的規範密度以及因應措施顯得務實,例如英國啟動緊急立法草案、德國國會考慮修憲等,而不是各個不相干的部門、政治人物紛紛加入「作秀」行列。
臺灣雖然贏在起跑點,但兩個多月來,主管機關採取大量令人質疑是否動搖法治國的電子監控作為,天天開記者會,卻不見呼應該等行政行為的立法作為。甚至,這波「防疫英雄」的熱潮也感染了向來喜歡作秀的警政機關,在基層員警忙碌的防疫期間,動起不知和防疫有何關聯的「掃黑專案」,還大打廣告。
連本應客觀中立而具有司法屬性的檢察機關,也加入「刷防疫存在感」的行列,並引來「向來關注於檢方動態」的媒體,特別為新上任的北檢檢察長寫一篇精彩事蹟,連「有祕方保養身體」都成為報導事蹟。
民粹當道下,不容缺席的作秀機會
據報載,一名民眾於3月11日前往位於南港(士林地檢轄區)的某藥局買口罩,藥師誤把他人健保卡發還給該民眾,該民眾翌日發現健保卡是他人的,甚為不滿,前往該藥局批評藥師賣口罩方式有瑕疵、沒有解決問題誠意,要求藥師下跪磕頭,藥師竟還真的跪地磕頭說對不起。
約兩天後,該藥師偕同配偶、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律師召開記者會譴責該民眾。儘管從公布的畫面中,看不出該名民眾對藥師施以何種強暴、脅迫手段,事後報載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說,有沒有逼下跪,「這是羅生門」。
不過,同日衛福部長陳時中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表示:「若情況屬實,將會處以最嚴厲處分」,卻說不清楚該依什麼法進行何種「處分」。就在衛福部長「嚴厲處分」的宣稱沒多久,馬上就有一篇報導:
台北地檢署14日看到新聞後認為此風不可長,跳出來替醫護維權,強調一定會分案從嚴從速偵辦!……北檢檢察長周章欽聽聞此事,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立刻即時啟動防疫處理小組分案調查,釐清婦人有無涉嫌強制等相關罪嫌,並請檢察官聯繫轄區內警政單位,從速從嚴偵辦,安定民心,表達政府重視疫情防範及嚴懲違反防疫規定的決心。
然而,就在北檢「跳出來從嚴偵辦」一躍成為防疫英雄,引來媒體報導「北檢檢察長一上任就好忙」以及其人生功績後,才赫然發現,案發地點在士林地檢轄區,且案件由南港分局「火速」調查,於3月14日傍晚通知該民眾到案說明,並擬報告士林地檢署偵辦。換言之,該案北檢似無管轄權,於是趕快把監視器勘驗完畢,把案件移轉給士林地檢署善後。
這件事情,不只在法律圈內引發議論紛紛,有人疑惑:「北檢這次真是作秀作過頭(難道是換新檢察長的緣故?)」「一開始都還沒有蒐證就跳出來說要『從嚴』查辦,就已經預設不利被告的立場,顯然有害於司法應有的中立及公正形象,而且作秀之後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管轄權,你說尷尬不尷尬?」更因疑似無管轄權的地檢署跨轄指揮,而淪為警界私下議論的笑柄。
檢方的「紅人」文化
就在法律圈內人一陣疑惑之後,北檢並未公開說明其如此作為之原因,不過,如同圈內人所熟知的,該地檢署向來「與媒體關係良好」,自有媒體能夠揣測其背後「苦衷」。果不其然,3月23日便有一篇感人肺腑的報導為北檢抱屈:
網友紛讚檢警維護藥師尊嚴,但14日主動漏夜出擊且勘驗完成監視器畫面的台北地檢署,卻被司法界酸爆,質疑和士檢搶案,還有網友kuso嘲諷搶很凶,讓忍辱負重辦案的北檢難免士氣低落。…14日晚上7時許,就決定分案嚴查,並對外揭櫫分案一事……漏夜聯繫後才發現,原來王姓女藥師早已到南港分局報案,但起初她並未表明提告。
該新聞除了以「刁婦」來形容這名被警方報告偵辦的被告,並在報導特別強調「北檢不願細究整起風波」。然而,在北檢「不願細究」的情況下,報導中的資訊來源究竟是從何處而來,耐人尋味。整篇報導或許可讓外行人繼續盛讚北檢的「主動出擊」精神,但看在了解檢方體系文化的人眼裡,反而更多疑惑。
曾幾何時,本應以客觀義務守護刑事訴訟法精神的檢察官,竟然必須靠著「網友的按讚」來捍衛檢察尊嚴?
連在司法官學院、還未實際獨立辦案的學習司法官都應該知道「收案時絕對先看管轄」這個道理,沒有管轄權的案件,應該尊重有管轄權的機關。更不用說本案既有藥師公會全聯會與律師具名出面開記者會,要釐清有無管轄並不困難。
縱然北檢特別俠義,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想要發揮檢察官主動偵查的偵查魂,那也不能忘記刑事訴訟法的客觀義務精神與管轄規定,先釐清本案發生地、案情到底有無涉及刑事不法,何必在藥師公會發出新聞的同一天,馬上對外流出「北檢已分案調查」的消息?
至於報導中所謂的「主動出擊」指的是什麼?如果聯繫各個分局叫做「主動出擊」(然後發現是其他地檢轄內分局的案件),看個幾分鐘的監視器叫做「漏夜調查」、「忍辱負重」,那麼全國各地檢署的所有檢察官幾乎每天都在主動出擊、漏夜調查、忍辱負重。筆者認為,這等報導或許讓外行人看得熱血沸騰,但在內行人眼裡則是無限肉麻。
「無欲則剛」,難道只是官場現實中的烏托邦?
而被媒體報導「一上任就好忙」的周檢察長,對於辦案到底多有熱誠呢?讓我們回顧〈德不配位的檢察體系「綿羊軍頭」〉,其正是該文中那位否決檢察官會議決議「要求檢察長辦『一件』案件」的前雄檢檢察長。
一位自稱辦案就會導致「檢察體系崩盤」的檢察長,一路順風順水地被拔擢為「天下第一檢」的檢察長後,苟如媒體所褒揚,上任一天就發生「三起重大社會矚目事件」(其中一件還無管轄權,是自己「主動出擊」來的),那忙的到底是不必辦案的檢察長,還是個別承辦檢察官?
事實上這幾年來,法務部與檢方高層為了「呼應輿論」,常常在民粹風潮中將檢察官角色「英雄化」,要檢察官「提前介入」很多根本不成立犯罪的事件。比如高檢署傳真行文要求地檢署檢察官一天內回報轄內菜價狀況,使得地檢署檢察官到菜市場買菜「抓菜蟲」,引來媒體跟拍報導;或是法務部「責成」高檢署要求地檢署調查空服員罷工事件。
這些事件背後其實牽動的,是長期以來很有問題的檢方升官圖,引發行差踏錯的檢方紅人與英雄文化,也令人越來越懷疑檢察官定位的理論和實際面何以有如此大的鴻溝。
在這「紅人升官」的文化下,這波防疫熱潮,到底是由檢方的哪個層級主導、指令權到底如何行使?如果北檢真的覺得「被司法界酸爆」很是委屈,或許應該說清楚,這等撈過界、搶功勞,且顯然淪為作秀的偵查作為,究竟出自於何人、何層級之手筆,而不是透過媒體為其洗白。
曾經對於「檢察官」這個角色充滿熱情、最後卻選擇離開的我,過去對於檢方內部升官圖所形塑的文化感到無能為力,時常懷疑,「無欲則剛」,難道只是官場現實中的烏托邦?
儘管知道是狗吠火車,但還是想再次呼籲提醒那些在權力中迷失的檢方高層:「如果要對於權力無懼,前提是他要對於權力無慾」。刑事訴訟法所建構與期待的檢察官圖像,是對於權力無所畏懼,公正、客觀進行偵查、公訴與執行的檢察官。如果被權力的慾望宰制,而走向作秀導向的路線,那麼面對權力時,也不可能作到無所畏懼。
在民粹當道的現在,更應該保持獨立思考以及堅守法律的清明——如果檢方還自認是司法官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