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紫吟/恐懼從何而來?有一種恐懼專屬於女性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統計,近10年來,性侵受害人當中有8至9成是女性。
根據同一份統計,我們亦可發現,在男性受害人當中,有77%至80%未成年;在女性受害人當中,有57%至63%未成年。我們似乎可以說,女性除了遭受性侵的風險較男性高出許多,隨著年齡增長,男性所要承擔的受害風險會下降,但女性卻不然。這表示他們無法確定,究竟要到幾歲才能免於恐懼。
有專屬於女性的恐懼嗎?
試想,下面這些情況會讓你害怕嗎?
- 晚上回家的路上,身後有個陌生人和自己走同一段路超過5分鐘。
- 和一名異性陌生人搭乘電梯。
- 在狹窄的人行道上,必須和異性陌生人錯身而過。
有不少女性訴說過自己有類似的經驗,對他們而言,也許很難說出害怕的原因,然而那種恐懼卻是真實存在的,甚至能夠在女生群體間成為具有共鳴的話題。大家都說不太出來為什麼害怕,但只要一描述情境,就能獲得理解與認同。
另一方面,男性則少有類似的抱怨,甚至當男性聽到女性友人訴說這類經驗時,往往不只是感到無法理解,更多的時候,他們覺得這是因為「女生習慣小題大作」、「女生就是膽小」。
假如我們先不管這種恐懼的由來何自,似乎有一種專屬於女性的恐懼是——當必須單獨和異性共享一個小到有肢體接觸可能的空間,多數女性會感到恐懼。
恐懼從何而來?
從「壓迫」這個概念來看,或許比較容易理解女性的恐懼來源。
傳統上,「壓迫」一詞指的是統治者所實施的暴政,以及以此來達成殖民與征服的目的。但在20世紀後,「壓迫」有了新用法:一些人蒙受損害和不正義,但並不是來自強權,而是來自自由社會當中的日常實踐。1
舉例而言,年齡是我們常用來區分群體的標準,而未成年的兒童或青少年便時常面臨壓迫的困境。在許多人所接受的家庭教育中,年輕人常常被要求「敬老尊賢」,由於受到「敬老」這個規範的壓迫,使得年紀越小的人越不容易表達自己的意見。
例如,日前關於中學生在頒獎典禮時對市長表達自己意見的新聞,被許多人批評不夠有禮貌、不懂得敬老,這樣的現象很可能使學生日後不敢發表意見,或即使願意發表看法也必須承擔比其他年長人士更多的壓力。
在這個意義上,壓迫是結構性的,而不是少數人的選擇和政策造成的結果。它的原因根植於不受質疑的規範、習慣及象徵中,根植於制度性規則及遵守這些規則所造成的集體結果之底層假定中。2
依照上述,「壓迫」往往會使得社會中的特定群體感到無能為力。女性主義學者楊(Iris Marion Young)將壓迫又再細分為5個面向:剝削、邊緣化、權力喪失、文化帝國主義、暴力。其中,「暴力」便是使得受壓迫群體恐懼的原因。
某些群體的成員終其一生都知道他們必須恐懼針對他們個人或財產的任意、無緣無故的攻擊,這些攻擊沒有特定動機,目的只是為了破壞、羞辱或摧毀這個人。3
在性別刻板印象下,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們所處的社會有著「將女生視作獎品」的氛圍。例如,台灣有些綜藝節目會安排女藝人給予參加遊戲的觀眾擁抱,以示鼓勵或安慰。又或者,在講述賽局的課程中,說明懦夫遊戲(the game of chicken) 時,經常使用兩個男生以女生為賭注進行比賽為例子。4
即使到現在,這種氛圍仍未完全消除。很多情況下,性騷擾甚至性侵非但不是丟臉的事,反而是能彰顯「男子氣概」的機會。
例如有些男性們會聚在路邊一起對路上陌生女性的身材、外貌等發表意見,希望引起對方注意;又或是日本高中男生集體偷窺女學生洗澡的新聞爆發後,獲得「熱血」、「完成許多男人的夢想」等正面評價。這些都使得某些生理男性,誤以為妨礙女生身體自主是陽剛的表現,並將「身為一個男人就必須陽剛」當作真理。「陽剛崇拜」讓他們去進行像是性騷擾、性侵這種實際上一點也不陽剛、也不值得崇拜的事。
另一方面,在性別刻板印象下,女性則被期待是柔弱的、可以為男性慾望服務的,同時卻又被教導:「性是可恥的」或是「婚前必須守貞」。
上述的刻板印象根植於我們的生活,使得男性可藉由性騷擾或性侵來達到羞辱女性的作用,甚至為自身帶來愉快的滿足。因此,遭受性騷擾或性侵之於女性,便是一種無法預期的、任意的暴力,女性作為一受壓迫的群體,似乎不得不恐懼。反之,女性則難以藉由性犯罪來達到羞辱男性的目的,且因為無法想像此舉能為自己帶來什麼好處而缺乏動機。
一旦犯罪事實成真,社會大眾又傾向將責任歸咎於女性受害人。因為刻板印象使許多人相信:男生本來就性慾旺盛,容易性衝動,這是正常的生理反應。另一方面,女生則應該要了解男生的這種自然反應,要好好保護自己,避免刺激男性產生性慾。
事實上,男性甚至可以只用言語就達到羞辱不特定女性的作用,且由於其對象並非針對特定人,因此還能規避法律責任。例如蕩婦羞辱(slut shaming):當女生的衣著打扮、嗜好娛樂等日常行為,不符合傳統上對女性的性別期望時,以言語意圖使女性為自己的性慾或「不夠純潔」感到恥辱。反之,正如前述,男性的性慾被認為是一種正常的生理反應,不會導致男性受羞辱或攻擊。
這些對女性的攻擊形成一種壓迫,使得女性似乎一定要按照社會上的那些規範行事,甚至必須時時刻刻檢視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期待,否則就必須承擔被羞辱、騷擾或是被侵犯的風險。同時,也因為社會大眾傾向認為羞辱和騷擾都是對「不符規定的」女性的懲罰,使得某些受害人不敢說出自己的受害經歷,也無法尋求有效的協助。當這些攻擊在日常生活中被反覆施行,女性受壓迫的情況便益發嚴重。
恐懼不該被漠視
若這種專屬於女性的恐懼,顯示了背後的壓迫,那我們在行動和決策時,就應該將它們納入考量,避免助長壓迫,或者增加壓迫的負面後果。
舉例而言,在談性騷擾防治時,許多的宣傳文宣呼籲的對象皆為潛在的受害人。例如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便製作了一系列的圖文放在網站上供人下載,其內容主要都是「教導」潛在的受害人如何避免成為受害人。這樣的內容事實上更加強化了「為了防止性犯罪,女性應該保護自己」的觀念,使得女性受到的壓迫有增無減。同時,這種要求女性必須時時警惕的宣導,也加深了女性的恐懼。
有鑑於此,我認為性騷擾防治的宣傳,其呼籲對象應為潛在的加害人,我們必須強調性犯罪確實是一種犯罪,而不是某些人誤以為的陽剛表現。
除此之外,也有例子顯示立法者試圖將「恐懼」納入考量,但所制定的法規卻依然不夠完善。例如,我國現行關於計程車司機的資格法規規定曾犯性侵罪者,不得申辦個人計程車。儘管如此,仍有許多女性害怕獨自搭乘計程車,畢竟難以確認司機是否為潛在的加害人。
我們應有責任給女性更讓人安心的乘車環境,例如讓女性乘客在打電話叫車時能夠指定駕駛的生理性別,或是於計程車內增加特殊通報系統,當乘客感受到人身威脅時,能即刻通報並讓相關單位迅速掌握計程車位置。
除了前述2個例子,有時,一些被視為性別友善的措施,也依然可能有類似顧慮。例如性別友善廁所,支持者認為它至少包含以下四種好處:
- 減少霸凌者對性別氣質和社會期待不符的人惡作劇的機會。
- 免去家長帶和自己生理性別不同的年幼孩子進廁所時的左右為難。
- 降低有關單位估計「男、女廁、親子廁所」所需配置數量的成本。
- 改善目前忽略「心理性別和生理性別不同的人的需求」的情況。
儘管從實務上看來,我們知道性犯罪或其他暴力會發生的地點並不固定,一個人如果打算犯罪,他並不一定只會選擇和自己生理性別相符的廁所犯罪。然而,由於性別友善廁所取消了進廁所時的性別限制,這樣的設計恰好符合前述的情境,即「必須單獨和異性共享一個空間且這個空間小到某種程時,則多數女性會感到恐懼」。
我們不應該漠視他人的恐懼,但同時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確實也有其必要性,若上述四種考量是用性別友善廁所取代一般廁所的好理由,那麼我認為,上述的女性專屬恐懼,也會是保留女廁的好理由。
小結
本文試圖指出,有一種專屬於女性的恐懼是出於結構性的壓迫,之所以會有結構性的壓迫並非單一個人或少數人所造成的,而是出於整個社會的運作,那些根植於生活中的習慣或價值觀創造了壓迫,甚至還隨著時間一再強化。
特定群體蒙受損害是一種不正義,因此當受壓迫的群體感到恐懼時,我們便不該漠視。既然此種不正義是由整個社會所導致的,那麼人人都應有責任破除對特定群體之壓迫。
- 出自艾莉斯.楊(Iris Marion Young),《正義與差異政治》(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台北:商周出版,2017年。
- 同前註。
- 同前註。
- 懦夫遊戲(The game of chicken),或稱膽小鬼博弈,由膽子大的人獲得勝利。常被用來說明這個模型的例子是:當2個男生喜歡上同一個女生時,雙方各開一台車朝懸崖邊前進,先轉彎的是膽小鬼,失去和女生交往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