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瑞霆/修禪院華嚴寶塔遭拆:被歷史遺忘的府城城南「墓葬文化」 | 特約作者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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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瑞霆/修禪院華嚴寶塔遭拆:被歷史遺忘的府城城南「墓葬文化」

台南修禪院華嚴寶塔,建於民國46年,距今已有64年歷史,雖期間多有整修,但建築裝飾藝術在府城城南地區仍顯得十分精美。 圖/作者自攝
台南修禪院華嚴寶塔,建於民國46年,距今已有64年歷史,雖期間多有整修,但建築裝飾藝術在府城城南地區仍顯得十分精美。 圖/作者自攝

(※ 文:顏瑞霆,台藝大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南藝大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碩士班)

華嚴寶塔清空已久,荒廢多時,被大樓包圍顯得晚景淒涼。今年1月,由當地的文史工作者張明山老師發現寶塔園區外張貼著拆除告示,寫明寺方將於1月12日著手進行寶塔拆除工程。

接獲消息後,筆者隨即前往勘查,並緊急向台南市文資處提報歷史建築。1月28日,筆者陪同文資處與審查委員現場勘查,不料當日委員決議不予以列冊追蹤;2月2日,華嚴寶塔遭到寺方完全拆除。

華嚴寶塔由來

修禪院由開山祖師舌淨法師於1948年創立,購得台灣府城東外城巽方砲台(今為國定古蹟,已不作寺廟) 改為寺院。後又購得寶塔現址,而華嚴寶塔落成於1957年,一樓門額「華嚴寶塔」有題「民國丁酉(46)年孟冬」,並且於1988年曾經整修過,二樓背面有當年11月17日立的樂捐芳名碑。

舌淨尼師,台南市人,俗名黃桃(人稱阿桃姑),明治34年(1901年)生,36歲時於台南竹溪寺出家,1991年圓寂。舌淨法師與當時竹溪住持眼淨法師同為上一代住持捷圓法師的徒弟,爾後舌淨法師另創修禪院延續竹溪法脈(事實上法脈源頭追朔可達更深,但篇幅有限在此不作多談),在台南佛教傳播上與竹溪寺是緊密相連的。

眼淨法師在戰後扮演著重振竹溪寺的重要角色,也建立竹溪寺第二佛塔蓮池寶塔,此寶塔於1949年始建。舌淨法師則將法脈擴張,創建修禪院與華嚴寶塔,並於1957年寶塔落成。兩座寶塔建築樣式有多相同之處,但修禪院華嚴寶塔又比竹溪寺蓮池寶塔更為精美。

左:修禪院華嚴寶塔;右:竹溪寺蓮花寶塔。 圖/作者自攝
左:修禪院華嚴寶塔;右:竹溪寺蓮花寶塔。 圖/作者自攝

入口門匾與對聯,透露出寶塔的歷史淵源,匾額為洗石子仿作。 圖/作者自攝
入口門匾與對聯,透露出寶塔的歷史淵源,匾額為洗石子仿作。 圖/作者自攝

建築樣式與獨特性

華嚴寶塔共有六層,一樓為方形,入口處作拜亭建築,拜亭頂部為平台,亦為二樓以上的祭祀場所。二樓以上作六邊形高塔,並且每一層都有樓梯銜接通往,在小型佛塔建築中算是少見。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歷史建築之登錄,應符合「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等三項基準,以下筆者逐條分析華嚴寶塔應被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原因:

1.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

府城城南外以往是大片公墓,包括著名的南山公墓,此地理上的喪葬文化也帶動了城南地區的喪葬產業,而含寶塔的著名佛寺就包括了竹溪寺與法華寺。究建築風格來說,竹溪寺蓮花寶塔與法華寺寶塔型制相近且外觀樸素,而竹溪寺蓮池寶塔與修禪院華嚴寶塔型制相近,但後者較前者裝飾藝術更華麗,是洗石子、磨石子工藝等近現代傳統工藝的重要承載建築。

2. 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

寶塔為RC建築,但整體立面採用傳統洗石子與磨石子工法,仿作許多傳統木構件,諸如屋瓦的「滴水」、棟架的「斗拱」、「門匾」、「對聯」等。仿作細膩精緻,在台南地區十分少見。且在寶塔每一層的滴水、圍牆鏤雕、門匾對聯皆施作不同樣式與題材,塔身的洗石子牆面亦然,每層牆面皆有各自所屬的樣式及顏色。

3. 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

寶塔(納骨塔)是佛教喪葬祭儀的特色,華嚴寶塔是見證早期佛教於台灣傳播的重要文化乘載物。台南府城的古早佛寺多已不存或是已經改建,留下其附屬建築且具文資價值潛力者更不多。城南地區唯獨上述所提的竹溪寺、法華寺的寶塔,其雖無文資身分但皆有妥善保留,本建物華嚴寶塔的建築風格則與前二者又不盡相同,裝飾紋飾更加多樣,是為此地區之特色者。

華嚴寶塔出現的各式洗石子「鏤雕圍牆」與「滴水」。 圖/作者自攝
華嚴寶塔出現的各式洗石子「鏤雕圍牆」與「滴水」。 圖/作者自攝

滴水為圖中倒三角形物件,原本用途在於引導屋瓦上的雨水落下,在此作裝飾用途。 圖/作者自攝
滴水為圖中倒三角形物件,原本用途在於引導屋瓦上的雨水落下,在此作裝飾用途。 圖/作者自攝

華嚴寶塔的文資保存

華嚴寶塔象徵著修禪院的創院歷史,匾額上的建立年代與舌淨法師題名就這樣成了破碎瓦礫,隨著垃圾焚化而消失無蹤。若是有妥善將文獻史料保存流傳就罷了,但如果沒有,再加上在地民間信仰的文資持續遭到迫害,最後將落得台南各地宮廟常見的「明朝創立」、「與國姓爺來台」,滿街自稱「開基」、「開台」的下場,而證據卻又無以見得。

在華嚴寶塔的文資現勘當天,工人已有意無意地破壞部分構件;建築相關科系出身的文資委員,就以建築不穩作為理由之一,決議「不列冊追蹤」的處分。以建築觀點單一切入、將文資判死刑已不是第一次,但文化資產的判定不單單只看建築。

事實上,文資審議往往缺乏歷史與無形文化方面的學者,但文資委員的調派任命並非民間決定,政府及所有權人或許也有意將此作為自己的籌碼。最後,華嚴寶塔因不列入列冊追蹤,於2月2日遭到寺方拆除,破壞殆盡。

小結

筆者認為文資保存是沒有永恆的,毀壞、消逝、更替是歷史的共業,而後續的「更替」是否有相對應的文化延續更是重點。例如日治時期,政府對府城城區作市區改正,雖然拆了許多清代文化資產,卻增建許多雄偉的官署建築,現在也都是國定古蹟與市定古蹟。

如今許多遭受破壞的文資換來的往往是都更後的商辦大樓、興建停車場與公園等,多是毫無「文化延續」可言的建物。這次華嚴寶塔保存一案,雖然最終失敗收場,但筆者從中獲取不少經驗,未來將會對城南相關的墓葬產業設施,繼續作文資探查與提報。因為很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失去的不只是有形的文化資產,地方的無形文化資產也會隨之蕩然無存。

2月2日,華嚴寶塔已被全面拆除。圖攝於2月3日,現場已夷為平地。 圖/作者自攝
2月2日,華嚴寶塔已被全面拆除。圖攝於2月3日,現場已夷為平地。 圖/作者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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