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代理運轉」:代駕服務減少酒駕肇事
前陣子臺灣社會又發生酒駕悲劇,一位值勤的葉姓警察被醉漢撞斷腿,慘遭截肢,國內興起檢討臺灣酒駕罰則是否太輕?取締是否不夠確實?是否有需要加重刑罰與延長取締時間,才能讓酒駕悲劇減到最低。
筆者過去的文章多次提到韓國人嗜酒的文化,並以「練習死亡的儀式」作為觀察韓國社會的切入點,在個人旅居首爾六年間,每次跟韓國人續攤三、四場喝完酒之後,很少看到友人帶著酒意開車回去。1如果時間早一點,還趕得上晚上約十一點半左右的末班地鐵,或是十二點半左右的末班公車,大夥都搭乘大眾運輸回家。筆者也因此常提醒一些前來韓國遊玩的朋友,晚上十點過後的地鐵站,得特別小心酒氣沖天的醉漢,避免一個不小心擦撞或因看了一眼而起衝突。
若是趕不上末班地鐵、公車,且又開車前來喝酒的話,就得衡量一下明天行程、車子暫放店家處,若與家裡的距離近一點的話,大多搭計程車(夜間起跳約三千韓幣,折合台幣約七十元)回去,隔天酒醒再回到原處取車;倘若離家有段距離,且隔天又要用到車子的話,就得花上一筆錢,打電話叫「代駕」 (대리운전,「代理運轉--」。)
「代理運轉」是韓國當地盛行的行業,主要工作是乘載喝醉酒的車主,開他的車回家,省去車主隔天花錢花時間,再回到原處取車之不便。代駕費用也不低,大多兩、三萬韓幣(折合台幣約六、七百塊左右)起跳,依距離長短計算,當代駕把車停好在車主家庫,繳還鑰匙之後,除了收取代駕費用之外,還得多收一筆讓他坐回公司或家裡的計程車費用。
像喝啤酒解暑的夏天夜晚,或是「火金」2星期五的夜晚,代駕供不應求,一晚連趕四、五場的人都有,甚至深夜四點的街道旁,除了大排長龍的計程車之外,還可看到代駕穿梭其中,這也形成韓國夜生活的特色之一。
相比之下,臺灣近年來雖漸有代駕的風氣,但嚴格來說代駕的業務仍尚未成熟。
那麼韓國酒駕罰則重不重呢?只要一跟韓國人提到酒駕,大家都聞之色變,因為當地「飲酒取締」(음주단속,「飲酒團束」)的罰則可不輕。
根據聯合新聞(연합뉴스)報導,點名酒駕就是「道路上的凶器」(도로의 흉기)。細部言之,韓國當地每年約發生二十五萬件大大小小交通事故,平均每個月約兩到三萬件,其中酒駕撞死人的人數平均每年高達三千四百五十位,將近有10%以上交通事故死亡者都是因酒駕所造成。報導也指出現行的酒駕認定標準為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5%,但目前強力鼓吹降到0.03%。
酒駕標準之所以下調,主要是參照日本2002年將酒駕取締標準調降至0.03%,且效果顯著,在十年之間酒駕事故死亡人數即減少1/4。報導中也提到各國的酒駕標準與罰則,警惕國民千萬不要酒駕上路。如瑞典規定駕駛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2%即為酒駕,可吊銷車主駕照;美國華盛頓在2012年,更把酒駕視為「犯罪行為」,萬一撞死人的話,可被判以一級殺人罪,處以78—102個月的刑期;而義大利更為嚴格,若因酒駕或服用麻藥駕駛撞死人的話,最高徒刑是12年等。
韓國認定酒駕與取締標準、罰則,如下表所列:
韓國酒駕違規取締標準與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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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者血液酒精濃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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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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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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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00萬韓幣(約台幣45,000-90,000元)且吊銷駕照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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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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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0萬韓幣(約台幣90,000-125,000元)且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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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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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00萬韓幣(約台幣125,000-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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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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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600萬韓幣(約台幣150,000-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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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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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00萬韓幣(約台幣180,000-2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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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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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1000萬韓幣(約台幣210,000-3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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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事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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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駕照,十年以下徒刑,以及罰款500-3,000萬韓幣(約台幣150,000-9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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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法為2015.12.09日實施(製表參考Tistory與Asia news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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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臺灣現行酒駕標準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就開罰,達每公升0.25毫克就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一般成人只要喝一又四分之三罐啤酒,就會超標。且依據臺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兩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臺灣酒駕違規罰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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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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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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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金額
(未在期限內繳費,還有衍生的利息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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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 g/L以上,未滿0.2m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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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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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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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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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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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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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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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氣酒精濃度達0.25m g/L以上,未滿0.4m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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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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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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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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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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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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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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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氣酒精濃度達0.4m g/L以上,未滿0.55m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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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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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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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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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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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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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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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氣酒精濃度達0.55m g/L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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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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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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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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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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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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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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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內有兩次以上酒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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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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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接受警方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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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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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韓國處罰酒駕徒刑與累犯罰則,如下表:
韓國酒駕違規取締罰款與徒刑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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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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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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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05以上-0.1%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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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以下徒刑,罰款三百萬韓幣以下,且吊銷駕照一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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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1以上-0.2%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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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到一年徒刑,罰款三百萬到五百萬韓幣,且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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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濃度0.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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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三年徒刑,罰款五百萬到一千萬元韓幣,且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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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酒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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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三年徒刑,罰款五百萬到一千萬元韓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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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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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責如初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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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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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三年徒刑,罰款五百萬到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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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樣的標準來看,一般成人喝燒酒兩杯半,或瓶裝啤酒(500cc)兩瓶,或洋酒、葡萄酒兩杯,在一小時之內開車上路,就會來到取締標準的0.05%。除此之外,還有「連坐法」——也就是「一起搭乘酒駕者車子的共乘者」(음주운전 동승자,「飲酒運轉共乘者」)也得受到處罰。
但共乘者的情況比較複雜,諸如未成年者、根本沒有駕照無法開車者,以及雖有阻止酒醉車主開車但未成等許多情況,這已經牽涉到複雜的法律攻防層面,但以基本法來說,如底下幾個狀況:
狀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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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者遭到取締時,「良性共乘者」,包含未成年、勸阻車主勿酒駕不力者等。
根據韓國警察廳的標準,共乘車若五年之間有遭四次酒醉取締狀況,適用與酒駕同罰責,且沒收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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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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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者遭到取締時,「惡性共乘者」,如有駕照、清醒狀況卻不開車,或者借車給酒醉者駕駛,未盡力勸阻酒駕者等。
罰款五百萬韓幣以下,徒刑一年六個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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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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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者撞到人,發生交通事故,包含逃離肇事現場等。
共乘者需被罰款五百萬元韓幣以下,徒刑三年以下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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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七月,韓國議會民主黨除了大力鼓吹把酒駕取締標準調降到前述所提的0.03%之外,也提出「與酒駕者同乘者,若被取締,也一併適用酒駕標準」等修正草案。
正因為韓國當局不斷地強化取締酒駕的標準與罰則,三年之間,酒駕事故減少將近兩萬件。從2012年高達二十六萬九千兩百八十三件的酒駕事件,降至2015年的二十四萬三千一百件,少說也保全了,好幾百個可能會因酒駕釀成悲劇的家庭,好幾百位葉姓警察的一隻腿……。
除了「酒國用重典」,韓國當地也盡力宣導,喝酒就不要計較是否超標,盡情地喝,喝完就搭計程車或請代駕,平安回家。
酒駕百害無一利,任誰都不想莫名其妙地走在路上,就被迎頭而來醉漢車撞死。所以喝完酒就別省那幾百塊的計程車費用了。
經由以上所述,我們得以透過韓國的酒駕令與相應的服務需求,瞭解目前尚可改善之處,並時時提醒自己與周遭的「酒國英雄」們酒後勿開車,讓葉姓警察的截肢悲劇不再發生,一起將酒駕事故減到最低吧!
※ 提醒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酒後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