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難解的司改懸案:亦生又亦死,「三盲」重症患者眼中的司法 | 吳忻穎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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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解的司改懸案:亦生又亦死,「三盲」重症患者眼中的司法

示意圖。 圖/路透社
示意圖。 圖/路透社

司法改革」的議題,本該是讓司法越來越好,但不知為何近幾年來,卻不是就法論法、就事論事;那些本該以法律學理進行的思辨,反成欠缺法律常識的媒體與政治人物操作的熱門焦點。

選舉期間,候選人高喊「司法改革」,便可獲得無數選票;執政黨施政不力,只要高喊「司法改革」,便可成功轉移焦點;人民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只要高喊「司法改革」,便可獲得同情,找到台階下。只要法院判決、檢察官偵查結果不利於自己,就是「司法已死」、「司改沒在改」;但司法決定有利於自己時,司法就又活過來了。

司法亦生亦死,「司法改革」也就成為人民想吃就吃,不愛吃就推開的自助餐。

如果要研究這個生死之謎,其實不需要做什麼實驗,而是必須正視到,許多國人在法治教育缺乏下的法盲、理盲與文盲的「三盲性格」。

法盲:死不認錯下的「司法不公」魔障

只要有司法實務經驗的法律工作者都知道,不少民眾喜歡告人。

除了各地院檢的「VIP」們,還有大量欠缺公民與法治素養的「巨嬰」,活到一大把年紀,卻不懂如何自理生活、解決交易問題,只要發生糾紛,便衝往警局報警、帶著記者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把刑事司法人員當成「褓姆」,製造大量假性財產犯罪案件,濫用刑事程序來「免費」解決自己的民事糾紛。

然而,這些試圖以刑事訴訟資源來解決個人糾紛的濫訴人,是不可能從檢察官那裡得到好處的。於是,在檢方不起訴或簽結後,就是「恐龍檢察官」上場的時候。

這類人,永遠認為自己是對的,一旦他們有民事案件進入法院,或是犯罪經檢察官起訴,當法官判他敗訴/有罪,他絕對不會承認自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那他該如何對外自圓其說呢?——「遇到恐龍法官」、「法官收賄」、「院檢一家」、「司法不公、司法迫害」。

人人都期待法律站在自己這一邊,但卻未必人人都站在法律那一邊。我國就是有一群人,他們使用司法資源的目的,其實並非為了實現法律正義,而是要求司法站在自己這一邊,如果司法不挺他,司法就死了。而勝訴一方,則會高喊「司法還我清白」。

理盲:講道理頭頭是道,但「臣妾做不到」

不少國人還有一個毛病,平時高喊「正義」、看似痛恨違法,新聞報導他人違法時拿著遙控器大喊「通通判死」、罵政治干預司法、要求司法要公正獨立,這些道理人人都會講,也講得很大聲。

但當自己違法、涉訟、面對司法調查程序時,卻每個人想要以最快、最好、最有利自己的方式來「解決」司法程序。於是,就想盡辦法找上民代,想要透過政治力來干預、關說司法,甚至連依法應該謹慎釐清死亡原因與方式的相驗案件,都試圖走後門,透過民代施壓法務部要求檢察官與法醫改變決定,或是插隊優先處理自己家屬的相驗案件。

這是一個非常奇妙的現象,看似道理人人都會講,看著電視新聞,人人都可以化身為「正義魔人」,嫉惡如仇。聽說有虐童案,便跟著直播主去包圍警局、殯儀館「討公道」;看到有人酒駕,便高喊「酒駕等於殺人」,巴不得「整部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彷彿自己是多麼正直似的。

但是,輪到自己面對司法時,卻只想著自己方便、想要得到最有利的結果,開始幻想司法會受到政治力的干預,於是企圖干預司法。當司法官悍然拒絕政治介入時,竟然不是尊重司法獨立與公正性,而是跟著政客一起咒罵司法「不通人情」。

大家都期待我國能有獨立公正的司法,依照法律公平的實現正義,但臨訟時卻紛紛嘗試各種奇技淫巧來干預司法;平常喜歡高喊「司法改革」,好像多麼正義凜然似的,但輪到自己涉訟時,到處找民代、走後門。當司法不順他的意時,司法就死了。

這種自相矛盾的人格分裂現象,讓司法到底是生還是死的大哉問,更加撲朔迷離。

文盲:(假裝)不識字,卻很會編故事

第三種人,不識字,或假裝不識字,也可能是懶得識字,卻自己編故事。

儘管目前我國國民義務教育公民課程編列有基礎法律知識,但可能是國民義務教育沒讀好,所以完全不具備國民義務教育下應有的常識,導致不管檢方的處分書、起訴書、院方的判決寫得再白話,也都有民眾(甚至是記者)解讀錯誤;甚至可能連基本國文閱讀能力都沒有,將司法文書文義扭曲解釋,錯把馮京當馬涼。

例如,張淵森法官於〈法律學是專業不因民粹而通俗〉一文所舉的例子,有人拿著不起訴處分書中「縱然被告構成傷害罪,其提起告訴也已逾6個月告訴期間」的段落,說檢察官已經認定「被告構成傷害罪」,顯然他看不懂「縱然」及「其提起告訴也已逾6個月告訴期間」的意思。

還有人拿著判決書中記載原告主張的內容,說法院已經認同原告的主張,判他贏,完全無視判決主文是「原告之訴駁回」。又如孫健智法官〈我內心的無奈,你眼裡的傲慢:也談「識字率」問題〉一文所舉的「答非所問的日常」等案例。這些人,由於閱讀能力與理解能力顯有嚴重障礙,偏偏又與人發生爭訟,在司法程序中佔不了便宜,於是,司法就死了。

但也有不少人明明看得懂司法文書,卻假裝不識字,蓄意扭曲法律規範與事實,靠著自己與媒體關係良好,濫用社會公器,透過抹黑司法的方式愚弄大眾以騙取支持者的擁戴。

這種人,以政客居多,他們的「法盲病」特別好發於選舉期間,為了騙選票,是不可能承認自己在法律面站不住腳的,他們開始撒謊、曲解法律,對著媒體抹黑司法以自圓其說,於是,司法就死了。但是對於勝訴的敵對陣營而言,他們可能舉著旗開心地大喊:「司法最光明的一天」,於是,司法又活過來了。

可笑的是,還有一群穿著黑底白袍的律師,罔顧自己習法的初衷,跟著他們的當事人一起開記者會作秀,讓司法的生死之謎更陷五里霧中。

也有不願意識字,懶得看司法文書的一群人,他們也許一輩子都沒接觸過司法程序,也從來沒見過法官或檢察官收賄,但不知為何,就像中邪似的,被傳染了不編故事就會全身不對勁的病,也跟著一起罵司法,還講得言之鑿鑿。

政治、謠言與三盲重症患者所織就的司法生死謎團

在政治上,「司法改革」是執政者展開作秀與收買人心的好手段。兩年前召開的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也展開琳瑯滿目的各類真、假司改議題,早在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的遴選上,就帶有大量政治酬庸的色彩。

除了遭批黑箱作業,在人選的專業性與適切性便備受質疑;在最後決議的過程,也引發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台大法律系林鈺雄教授嚴厲批評,司改國是會議要對上百件決議表示意見,幾乎都不是站在政策責任與國家整體資源預算分配前提之上。

司改議題,除了在政治上有可操弄性以外,由於司法工作的本質在於判斷是非,而刑事司法工作除了判斷是非,更包含艱難的量刑與處遇機制,往往涉及價值衝突等困難的問題,永遠都會有一方對於司法結果不滿意。

此外,再加上各類司法謠言四起,甚至連身為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的律師,都可以在無證據的狀況下無的放矢「有5至10%的法官與檢察官收賄」,姑且不論他的言下之意是否指「有5%至10%的律師在行賄」,但若深究其對司法人員惡意詆毀的原因,或許正是因為,他認為人民會相信這種無憑無據的謠言——就跟選舉期間盲目的支持者,會相信開空頭支票的候選人一樣。

人們沒有看過司法文書、看不懂司法文書、或是在媒體與某些臉書粉絲專頁的誤導下,將對社會現狀的不滿,透過轉向罵司法來解氣。而政客在選舉之際,也只需要大吼「司法改革」就可以騙得選票;對政敵不滿,就去按鈴申告,若不起訴,就痛罵「恐龍檢察官」,還可以引起支持者的無數同情;施政無法獲得人民滿意,沒關係,把司法當沙包打,輕輕鬆鬆就可以轉移自己施政無能的焦點。

司法到底是死還是活?此案堪稱我國司改史上最難解的懸案,比物理思想實驗「薛丁格的貓」(Schrödingers Katze)還要難解。畢竟在「三盲重症患者」的世界裡,司法生而復死,死而復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穿梭陰陽,不知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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