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擊者(終)我們的永哲・永哲「們」・性侵
當然,針對柳永哲的現象,我們可以從法律死刑存廢的向度來探討,但與其探討死刑該不該用在這一位喪心病狂的殺人犯身上,更令人反思的是,柳永哲存在的「意義」恰恰反諷著韓國社會——韓國人最引以為傲的「我們」的社會、「情」的國度,似乎無法解釋柳永哲的誕生。
柳永哲異於吳元春這一位中國人的「他者」,他是土生土長的韓國人,講韓語、吃韓國米、從小生長在韓國;柳永哲從高中二年級開始盜竊,從十八歲到三十三歲這十五年間,先後因十四次犯下竊盜、詐欺、暴力傷人與強姦等罪刑,坐牢時間長達11年之久。連一般韓國人一生中都不太可能進去的場域——監獄,柳永哲也蹲過一陣子。
柳永哲比誰都更瞭解韓國。他的兇殘,正預告了韓國人自傲的「我們」,其實是有裂口的。韓國人不管再怎麼辯解,再怎麼想破腦筋,也說明不了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內,竟會誕生這樣的人物。換句話說,若現實如同韓國人長久自傲的是「我們」、「情」的國度,柳永哲這樣的人物不可能出現。但他出現了,而且他在「我們」的社會內,攻擊的不是「外人」(外國人),受害者全是「我們」韓國人。這是多麼反諷的存在。
不能解釋,就只有排除。無視於柳永哲身為「韓國人」,把他當作異類處理。
在柳永哲尚未落網之際,韓國社會加油添醋妖魔化柳永哲。最著名的輿論,便是將2004年春天發生在首爾富人圈,三樁女性於夜晚被人用利刀割傷的事件歸於柳永哲。這三樁事件內的共通性,有兩樁傷害案皆為隨機攻擊事件,且都發生在下雨天的星期四夜晚,「星期四下雨天的怪談」(비오는 목요일 밤의 괴담)不脛而走。雖然這些事件,根據事後調查,都與柳永哲無關,但又如何,根據一位官員轉述落網柳永哲的言論,「柳永哲說,如果他沒有被抓,肯定還會繼續殺人,殺害人數也許會超過100人」。
更何況,從柳永哲的犯案記錄來看,他於2004年2月26日,攻擊了一位女高中生(18歲);接著2004年4月22日,一位女大學生(20歲)遇害;然後在2004年5月9日,他又以銳刀,在一位女大學生(22歲)身上痛捅十多處使之致死。
算一算,從2004年3月到7月,與柳永哲有地緣關係的麻浦區,和他喜好找富人區下手這兩點推論,「疑似」慘遭柳永哲毒手的被害者,高達二十位之多。根據這樣的數據,將其他傷害事件咎則於柳永哲,任憑他如何辯解也沒用。
面對柳永哲,韓國人想的只是趕快抓住這位在「我們」社會內,下手目標從未成年18歲高中生到高壽87歲老婦人的殺人狂罷了。在柳永哲落網之前,「我們」的社會內,誰都可能突然被按鈴的來訪者以重物打破頭;或者行走在路上就莫名地讓人捅上幾刀。
我們必須要把這樣的人,排除在我們社會之外。「我們」應該慶幸抓到他了。
反諷的是,柳永哲的出現及其殺人舉動,受到韓國社會內某些人的支持。據當地《朝鮮日報》報導,當時在網路上還成立許多關於柳永哲迷的網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名為「最佳殺手柳永哲迷俱樂部」,裡面共有兩百四十餘位會員,他們在公告欄上紛紛貼出讚賞柳永哲文章,「希望各位擁護帥、酷的柳永哲會員們能在這裏度過歡樂時光」、「讓我們一起度過殺人的快樂時光」等帖子,大力力挺柳永哲。
韓國人反省到,更多潛伏在韓國社會之內的柳永哲「們」了嗎?還沒有出現的柳永哲「們」了嗎?
2004年12月13日,柳永哲被宣判死刑。這是自1997年12月30日,韓國社會在處死23位死刑犯之後,並在2007年12月30號宣布廢死之後,第一位被宣判死刑的犯人。但迄今仍未正式對柳永哲實施死刑。
即使柳永哲獲判死刑,他的陰影並未在韓國社會消失。2015年,這件十多年前,轟動韓國社會的連鎖殺人犯,獲得作為韓國境內公布臉孔七大殺人犯頭號之一。十多年之後的他仍讓人記住。記住這一位反諷著有情社會、「我們」的兇殘殺手。
柳永哲,這一位有形的「(害)怕」(Furcht)被抓到了,那麼無形的「恐懼/畏」(Angst)呢。
海德格在《存在與時間》39節後的分析:怕與恐懼是不同的東西。「畏之所畏是完全不確定的……畏不知『其所畏者是什麼』。」易言之,拿著鐵鎚破門而入的柳永哲被抓到了,那麼,那些未破案的殺人案件呢?
在韓國當地,有「三大未破懸案」,這三大未破懸案,從法律的觀點而言,都已經過了十五年的公訴期,現在就算有兇手跳出來自首,或者逮到兇手,也於事無補。而這三大未破懸案,依發生年代排列,分別是:華城連環殺人事件(1986年),李炯浩被誘拐事件(1991年),以及城西初等學生失踪事件(又稱「青蛙少年失踪案件」,1991年)。
「華城連環殺人事件」(화성연쇄살인사건),發生在1986年到1991年之間,案發地點為韓國京畿道華城市太安鎮一帶。連環事件從1986年9月15日,在華城安寧里發現第一位遭到勒斃、半身衣衫不整的李姓受害女性(71歲)展開,在短短五年之間,陸續發生傷害事件,直到1991年4月3日,東灘面盤松里的荒山上,發現最後一位(?)遭到暴行的權姓老太太(69歲)的屍體,共計有10位女性受害。1
華城連環殺人事件的受害女性,從年紀最輕的14歲金姓女童,到71歲的李姓老太太,兇手犯案過程如出一轍;除了第一樁事件,發生在清晨六點,其他九樁犯案,皆在晚上七點到十一點之間。
這些受害女性分別在遭受毆打、性侵之後,被以厚重長筒襪加以勒斃。駭人聽聞的是,兇手還在這些受害者女性的陰部,硬塞入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異物。
根據警方前五起案件的搜尋報告指出,藉由採集到的兇手精液、血液、毛髮等,確定兇手是年齡大約在20多歲,身高165到170公分,血型為B 型,身材偏胖的男子。
以上,就是犯下「華城連環殺人事件」兇手的全部資料。
此案件轟動韓國社會,金光林(김광림)導演,根據實際調查資料與採訪記錄,於1996年2月把此案件拍攝成舞台剧《來看我吧》(날 보러 와요);在2003年,此案件又被拍攝為《殺人回憶》(살인 추억)電影,搬上大银幕;到了2014年,電視連續劇《岬童夷》以次事件當作編劇原型,將當時嫌疑犯的綽號「岬童夷」(音譯,갑동이)作為劇名,編成每回20分鐘,共計21回的連載放映。
2006年4月2日,華城連環殺人事件(第十件事件上訴時效),正式過了十五年的法定公訴期。
繼之,1991年1月29日發生「李炯浩誘拐事件」(이형호군 유괴사건)。一名名叫李炯浩(音譯)的九歲小孩,於1月29日下午五點二十分左右,在韓國首爾繁華的狎鷗亭被綁架。
在李炯浩慘遭撕票之前,李童父母在家多次接到歹徒打來的恐嚇電話。2四十四天之後,3月13日中午十二點二十分左右,在漢江旁的蠶室大橋西處,發現了雙手遭到反綁、已無氣息的李炯浩。事後,法醫解剖屍體時,在李炯浩的胃裡,發現殘留著他被殺害之前,也就是在當天上午所吃下的紅豆粥及泡菜。
此案件也轟動了韓國社會,韓國政府在十五年之間投入將近十五萬人力、十萬名警員追查綁架李炯浩的兇手。但線索只有兇手的聲音,透過分析兇手聲音,推斷他為操著首爾京畿道口音的30多歲男子,除此之外,其他一無所獲。
李炯浩誘拐事件,於2006年1月15日正式過了法定公訴期,迄今兇手未明,案件未偵破。此事件於2007年,翻拍成電影《那傢伙的聲音》(그놈의 목소리),讓「我們的」社會記住只有聲音的兇手。
最後是發生在韓國大邱的「城西初等學生失蹤事件」(성서 초등학생 실종 사건),又稱「青蛙少年失蹤案件」(개구리 소년 실종 사건)。
此事件之所以被稱為青蛙少年失蹤案件,是因事件發生當日,1991年3月26日,由於地方議會議員選舉,當地放假一日,當時有五位小學生去深山抓青蛙,卻從此一去不回。
在失蹤案發生兩年後,即1993年,KBS與SBS分別以專題報導此事件,全國才開始注目此案件。當時失蹤孩子的父母親,為了找孩子走遍全國,全國也帶起不少以青蛙少年為主題的電影和歌曲;同齡的小學生們,也自動自發響應「尋找大邱青蛙少年」的活動。當時的警方,也依據盧泰宇總統的特別指示,擴大搜查範圍到全國各地;動員的警力據說達到三十一萬八千名之多,創下單一事件動員警力最多的紀錄。
然而,令人吃驚的是,失蹤將近十一年六個月之久的小學生的遺骨,在2002年9月26日,在臥龍山被人發現,死亡原因確定是他殺。而「城西初等學生失蹤事件」,正式於2006年3月25日,過了十五年的法定公訴期。
此事件在2003年被編為歌曲《青蛙少年》(개구리소년);2005年小說《小孩子不再去深山》(아이들은 산에 가지 않았다)問世;而2010年以該小說為底本,改拍成轟動韓國社會的電影《孩子們》(아이들),提醒著韓國人這事件的兇手,尚未抓到……
未破案的事件衝擊著韓國社會,誰都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是在深夜裡的受害者,或自己家中的小孩子到山上去玩,會不會一去不回…
男子穿起褲子,滿足地深呼吸了一口氣。「呼」的一聲之後,男子沙沙的拖鞋聲腳響起。
雙眼被眼罩蒙住的圭雅,口中、下巴黏滿了濁黃色的精液,乾咳了幾聲。
此時男子走向一張桌子,桌上放著一把鐵頭,上頭還殘留著未被洗淨的血跡,鐵頭的手把被陳年汗漬侵蝕。男子拿起它。
沙沙的拖鞋聲又再度響起。
男子走向癱軟在地的圭雅,滿足地深呼吸一口氣,冷冷地笑了一聲之後,舉起大鎚,用盡了全身力氣,往圭雅的左腦袋揮打而敲去……
「啊!」
來不及結尾的高八度慘叫聲響起。
圭雅,倒身……
在仁川的地下室,鮮紅的血,濺散滿牆、流淌滿地。
(重擊者全文完)
- 其中警方只抓到與華城連環殺人事件無關的,發生於1988年9月16日,殺害14歲女童的第八件殺人事件的尹姓(22歲)嫌疑犯。證據在於,尹姓的血型跟真正犯下華城連環殺人兇手不同。
- 1月29日晚上十一點,歹徒開始打電話與被害者家屬聯絡。在十六天之內,打了超過五十通以上的電話,主要有十通通話內容,都是在跟李姓父母親討論人質贖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