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仔聊齋(十二):「老派衝組」若不倒,檢察體系不會好 | 吳忻穎 | 鳴人堂
親愛的網友:
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建議您提升您的 IE 瀏覽器至最新版本,感謝您的配合。

檢仔聊齋(十二):「老派衝組」若不倒,檢察體系不會好

示意圖。 圖/美聯社
示意圖。 圖/美聯社

司法改革」的議題,時常是政治人物參與選舉時端出的牛肉,也是許多民眾涉訟,在法理上站不住腳、於是高喊「司法已死」,為自己找台階的好藉口。

「司法改革」的問題當然重要,筆者所撰之「檢仔聊齋」系列所點出的各項問題,凸顯體系內確實有很多體制、為了官位而忘記使命的人該罵。問題在於,要怎麼罵?是要把真正的問題挑出改革,還是以「司法就是恐龍」地圖砲毀滅攻擊?

司法體系確實很多問題,遺憾的是,我親自進入檢察體系,第一線觀察三年九月後,所看到的問題,與政客、名嘴、司改團體等掌握「改革權力」的人所看到的不太一樣。

過去幾年我在司法體系中,曾經跟很多年輕司法官學長一樣,憂慮那些出於個人利益考量的政客與團體,將司法體系往錯誤甚至民粹的方向導引,所以對於那些無的放矢的指責、「三盲」症狀下對於法治與司法的輕賤、不把「司法守護人權」當成一回事的民粹,我們提出非常多的批判。所以對外,我們進退維谷。

但在體系內,也有不少司法官對於權威無所畏懼,投身體系內改革,甚至想要動搖根深柢固的「升官圖」,得罪了不少既得利益者。所以對內,我們也舉步維艱。

就在這種「裡外不是人」、全身被插滿案件的窘境中,我對改革深深失望。

體系外,失焦的「司改」口號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司法最主要的兩大機關便是檢察署與法院,前者從偵查到執行一路參與,後者則職司偵查階段的令狀核發與起訴後的審判。如果要讓刑事司法變好,那麼檢察體系的改革便是第一要務。

讀者若仔細閱讀「檢仔聊齋」系列,會發現在實務上有太多與法律理論脫鉤、也該改革之處,也具體點出檢方的人才、資源與經費等議題,這些都是可以立刻注意到並著手改革之處。遺憾的是,這些問題,不是鎂光燈所在。

更遺憾的是,當體系內的改革者焦頭爛額想要處理這些問題,但在進行務實改革時,體系外的人不斷以譁眾取寵的作秀方式操作各類司改假議題,轉移媒體與政府高層的焦點,順便不忘把體系內的改革者一起抹黑;當體系內的人想要辯駁什麼,馬上被扣上一頂「不思改革」、「威權遺毒」的大帽子。

沉默的多數

「沉默的多數」,是身為「司法官」的檢察官圈子裡,令人費解的現象。

不敢具名的街談巷議,各種流言——檢察官論壇上匿名留言、私下向親近媒體「爆料」中傷競爭對手、與媒體相互為用塑造「紅人」、「英雄」——對於汲汲營營於升官的「生涯規劃至上主義」者而言,好像比辦案簡單。

對於體系內的各種問題,茶餘飯後人人都很會罵,但一旦要求具名反映意見,就紛紛龜縮起來,甚至,在有同事忍無可忍跳出來發聲時,心裡贊同、私下三三兩兩表示支持,但在公開場合,連「按個讚」聲援都不敢,放任那些高位者官腔官調滿嘴空話、謊言連篇。

另外,還會有不少加入了「檢改」行列,跟著其他基層檢察官討論改革;但在公開論辯改革議題時,卻因為擔心前途受到影響,竟然跳出來站在掌權者那側,發表各種護航的違心之論,以博取高位者的信任——這種雙面間諜的角色,也著實令人讚嘆。

還有一種人,想要利用「良好檢警關係」輕輕鬆鬆辦大案,於是長期以來與警方相互為用,沒有好好盡到檢察官身為「偵查主體」的合法性控制使命。當程序違法事件東窗事發,同事開始調查警方違法時,想盡一切辦法放冷箭攻擊同事、在上級身邊咬耳朵,甚至在檢察官論壇散布不實謠言。也因此,曾有學長感嘆:「我見識到,原來只是單純的要求依法,竟然也會成為眾矢之的。」

這些現象,背後代表的是什麼樣的威權與醬缸文化?

正是這樣長期的沉默,造就了如今陳腐、保守、淫威橫行的檢察體系。甚至,當基層檢察官試圖透過檢察官會議重新討論事務分配公平性時,竟然敵不過一個獨裁者的長輩教條。如果還要繼續沉默、自甘平庸,是要怎麼當個獨立的「司法官」?當檢方整體環境遠遠不如院方,而且與院方的差距逐年增加後,將導致多數學習司法官志向傾向選擇院方,檢方的新進人才愈來愈少。

所以說,制度要改革說來不難,但難就難在要如何突破沉痾已久的腐爛文化。

體系內,務實改革有多難?

為什麼很多年輕一輩司法官想要提出改革?因為司法體系確實有很多積弊問題。所以一方面要對抗外部的錯誤改革力量,另一方面也必須由內部發聲,將司法往符合法定使命的方向改革。

而當體系內的人們想要針對問題提出針砭時,由於點出的都是權力核心的痛點,自然會引發很多反彈。此時必須抵抗的是內部既得利益者、掌握派系權力的權力核心結構。

我當年加入檢察改革的行動時,很多學長(包含我自己)其實不看好內部的改革,甚至也有支持我們的長輩預言:「我可以想見,注定失敗,因為我們20年前就失敗了。但是,你們還是必須做,就算血流光了,也必須做!」

以檢察體系為例,那些專門吸引鎂光燈、英雄主義至上、甚至帶著(或暗示)警察採取旁門左道偵查方式的「老派衝組」若不倒,體系永遠不會好。

問題在於,大家都知道在檢方的升官圖中,要嘛不是走衝組的OO王子女王、黑金一哥一姊路線,要嘛就是走逢迎拍馬、經營人事派系的八面玲瓏路線。至於默默付出、偵查品質良好、起訴定罪率高、程序合法性控制良好的檢察官,常常不是高層眼中的紅人。

升主任、被提拔上二審(高檢署及其分署)後,地位高高在上,不可動搖,也有不少學長譏諷,如果「吃了無敵星星」當上檢察長,那真的就是土皇帝,不必辦案、天天泡茶,就算被高檢署認定接受權貴關說,也不痛不癢。在政治中,達官顯貴可以為其護航,監察院也可以「沒有深究之必要」而決定不彈劾(對此,進一步的討論請見「一起讀判決」的整理)。

而這樣積非成是已久的官場文化,早已形成一種「理所當然」,縱然有許多基層檢察官發出不平之鳴,但要在體制內打破這樣的慣例,難如登天

在去年遞出辭呈後,學校裡很多還在唸研究所、對於司法實務一知半解的學弟妹問我:「為什麼要放棄檢察官的工作?」我總是反問:「有什麼值得留戀的?」

摘自辭呈中段落:

職自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期間與之後,開始投身檢察改革之工作,並於公餘與志同道合的學長在法普等方面努力,為的是當年甫從校園畢業的自己心中對於「檢察官」那個閃亮亮的理想。然而在檢察體系惡劣、醜陋的現實中,職一再失望。

舉例而言:職於澎湖地檢擔任執行檢察官期間,與當地社政、衛政、警政、醫療院所等機關(構)合作,力推保安處分、犯罪人/受刑人社會賦歸等制度,並曾多次投書針砭資源貧瘠之問題,然檢察行政高層不聞不問,前任法務部長甚至當著職面前說:「沒錢」,上級機關對於此等問題在沒有選票、沒有亮點的情形下,似乎也毫無改善之意願。職調派新北地檢署後,發現本署看似為大地檢、理應具有制度與規模,實則紊亂、無制度、不思辯、不遵守內規、出事後想盡方法「蓋下來」。

檢察體系本身痼疾已久、積弊已深,縱有滿心熱誠,亦無能為力。職深知自己所提出的以上問題,根本就是「狗吠火車」,體系高層汲汲營營且醉心於「人事」,對於體系中的困境根本無心解決,除了對媒體放話:「留住檢察官的心」以外,毫無積極建樹。在這樣的環境中,職認為難以實踐理想,徒然消磨熱情,終有一日,恐怕也將成為自己所不願成為的結案機器,在體系中載浮載沉。

留言區
TOP